物业纠纷“家门口”化解
“原本以为要走上法庭,没想到在社区里就把问题解决了”。近日,在葛洲坝法院、葛洲坝街办东湖社区的多方联动下,三位被告当场履行了缴费义务,缴清了拖欠的物业费,一场持续两年多的物业纠纷就此圆满化解。
2013年,某物业公司为某实业公司下属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服务至2021年11月。小区三位业主拖欠2019年12月至2021年11月的物业费,以房屋非商品房、物业合同无效及服务收费问题拒缴。物业公司催缴无果后,遂诉至法院。
接到案件后,葛洲坝法院秉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枫桥经验”理念,没有简单进入诉讼程序,而是启动“法院+社区+N”解纷机制,通过“法院派单”形式联动葛洲坝街办东湖社区,组织多方到社区开展调解。
法院向社区反馈案件基本情况,社区迅速响应,主动提供场地支持,协助搭建沟通桥梁;物业公司的律师也到场参与,从专业角度解释合同条款与法律依据,让三位被告更清晰地了解权利义务。
调解现场,三位业主起初情绪激动,抱怨物业不作为。
待他们平静后,承办法官一方面向业主们解释道:物业合同到期后仍继续提供服务,这便形成了事实服务关系,因此缴纳费用是业主应尽的义务。另一方面,建议物业在后续工作中优化服务,并加强与业主的沟通。 随后,社区工作人员劝双方各退一步,即业主缴费,物业改进服务。 律师也补充表示,愿意在合理范围内就费用问题进行协商,以争取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法官共情释法、社区工作人员耐心疏导、律师专业说明合同细节,让被告逐渐理解物业公司的服务付出,物业公司也承诺优化服务。 最终,三位被告即时履行缴费义务,一场可能激化的矛盾在基层妥善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