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群众意见整改的方案
根据宜昌市直机关“双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2016年度“群众满意机关”评选所征求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反馈整改的通知》(宜直“双争”办发〔2017〕4号)精神,在2016年度市直“群众满意机关”评选中,测评代表共向市直机关提出若干意见和建议,其中有关市直机关的共性意见有10条,对我院提出的个性意见有6条。按照“以问题为导向、以整改促争创”的思路和“共性意见整改不得低于3条”的要求,我院拟定以下问题清单,提出以下整改方案:
一、共性意见
(一)形式主义之风回潮,突出表现为会议多、发文多。
整改措施:1.减少会议数量,少开会。坚持会议审批制度,统筹各项会议,从严控制会议次数,倡导多会套开,做到不开没有实际内容的会议,不开能用文件、电话解决的会议。
2.控制会议规模,开小会。尽量少开大会,会议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人员参加。
3.提高会议效率,开短会。召开会议要求主题明确、准备充分、议程具体规范、讲话简明扼要。
4.减少文件数量,严控文件规格。按照《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文处理办法》要求,严格行文规则和发文程序,严格公文审核把关和差错考核,规范发文频次,根据文种类型限定相应的字数,提高文件的针对性、指导性和操作性。
责任庭室:办公室
责任领导:张士勇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前
(二)要进一步敢于担当、主动作为。
整改措施:1.制定《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2017年开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解决职责范围内的拖延办案、拈轻怕重、不敢碰硬、消极执行、对信访推诿敷衍以及“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进展缓慢等问题。
2.按照《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履职尽责管理及考核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强化履职尽责日常管理,建立干警个人履职尽责纪实台账,实行月度小结、半年自评、年度考核,综合运用考核结果,激励干警履职尽责,敢于担当、主动作为。
3.在诉讼执行活动中规范诉讼费用收支,审判部门在诉讼期间应尽量与预交诉讼费用当事人沟通,在结案文书(包括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中确定对方当事人负担的诉讼费用由其履行结案文书确定的义务时直接给付预交诉讼费用当事人,以减少退费环节。
责任庭室:政治部
责任领导:黄家波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前
(三)要进一步提高窗口服务质量。
整改措施:1.在全市法院推行“零距离诉讼服务”。通过在全市法院之间构建系统化、常态化、制度化的协同联动机制,完善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服务体系,打造具有“跨域、共享、智慧”特征的诉讼服务品牌,实现从“群众多跑路”到“法院多服务”的诉讼服务方式转变,着力从根本上解决当事人诉讼难问题。主要措施包括完善导诉和诉讼公开,坚持网上立案与现场立案并行,逐步实现跨区域立案,完善多元化调解服务,完善12368热线服务,完善当事人约见法官制度,优化材料收转和文书送达模式,完善卷宗档案查阅制度,简化诉讼退费和执行案款发放流程,完善诉讼服务监督机制。
2.在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继续开展“十星级”文明窗口创建评选。通过“十星级”文明窗口创建评选,激励、引导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完善服务设施,改进服务措施,提升服务质量。
责任庭室:立案一庭
责任领导:张玲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前
二、个性意见
(一)弱化结案率考核,解决年底立案难。
整改措施:1.完善审判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科学合理设置绩效考核指标,避免部分基层法院为片面追求结案率而设置不合理的立案条件,给群众造成年底立案障碍。
2.加强审判效率管理,加快办案进度,逐步实现均衡结案的目标,避免出现年底案件大量积压、部分法院为赶结案而不立案的情况。
3.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要求,对本院及各基层法院明确责任,符合法定立案条件的,必须及时立案受理,及时移送承办庭室,如需补充材料的,做到一次性告知。加强对基层法院的立案巡查与监督,对于出现年底不立案或立案难等情况,在全市法院进行通报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加强窗口便民服务,实行首问负责制,首次接待当事人的窗口法官负责完成全部立案手续办理事宜;实行无间断服务,对正在办理的立案事项,窗口法官即便到了下班时间也应坚持为当事人完成立案工作。
5.对年底突增案件类型,提前做好导诉工作,并进一步提高诉讼效率,提前准备并增印相应文书模板,在立案大厅配置复印设备,帮助当事人复印相关材料。
责任庭室:立案一庭、审管办
责任领导:张玲、黄家波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前
(二)对缠访闹访诉讼人在司法判决上不敢硬碰硬。
整改措施:1.坚持依法处置原则,不得无原则地满足信访人无理诉求。以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为导向,对诉求合理的要依法依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置到位。
2.开展依法治理非访活动中违法犯罪问题专项行动,将在我市党政机关闹访行为列入依法治理的范围,引导广大人民群众通过合法途径“有理、有度、有节、有序”维护自身权益,自觉抵制闹访、缠访、群访等极端行为,以实现打击教育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
3.围绕“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目标,不断健全主审法官与合议庭办案机制、院庭长审判管理和监督机制、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促进实现法官依法独立办案与院长、庭长落实管理职责的有机统一。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依法独立判案,对缠访闹访诉讼人在司法判决上坚决不迁就,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责任庭室:立案二庭、各业务庭
责任领导:张士勇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前
(三)加强对法官职业品德教育。
整改措施:1.进一步加强思想理论武装。持续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教育,引导干警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完善法院党组集体学习和中心组学习制度,增强及时性实效性。建立和落实干警政治轮训制度,坚持全员培训与重点培训相结合,开展政治理论专题集训。突出抓好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贯彻。
2.深化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深入宣传、解读“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思想内涵和实践要求,深化干警对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认识和理解。将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作为干警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将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有机融入法院文化环境布设、文化活动开展、文化阵地建设、文艺作品创作,形成弘扬核心价值观的浓厚氛围和鲜明导向。
3.培育法官干警司法职业精神。认真组织贯彻落实法官职业道德准则、法官行为规范和审判辅助人员行为规范。加强司法良知和职业伦理、职业操守教育,促使法院干警养成崇尚法治、恪守良知、理性公允的职业品格。加强司法礼仪建设,强化规范文明司法的日常养成。落实法官入职晋级宣誓制度,规范法官宪法宣誓组织方式。
4.大力选树宣传先进典型。深入实施典型引领工程,认真组织好全市法院 “十大感动当事人法官”评选、宣传、表彰活动,发挥其品牌效应。抓好年度记功奖励、“宜昌楷模”、全市“道德模范”等评选推报工作,力争推出更多先进典型。
责任庭室:政治部、各业务庭
责任领导:黄家波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前
(四)强制执行进度需加快。
整改措施:1.围绕“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坚持持续发力,深入推进,重点突破。依托执行指挥中心平台,强化执行联动等工作机制,坚持多措并举,切实提高执行实际到位率。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信用惩戒的作用,完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加大曝光范围和力度,营造全社会理解执行、支持执行的良好环境。
2.加大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惩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违法犯罪行为,提升执行工作威慑力。加大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工作力度,坚决兑现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大力推进网络司法拍卖工作,提高拍卖成交率和溢价率。
3.开展“霹雳行动”、“飓风行动”、“破冰行动”三个执行工作集中专项行动,对涉党政机关的案件一律交叉指定执行,对当事人反映强烈的有财产不执行、乱执行案件一律提级指定执行,对有财产而长期未结的积案一律指定异地执行,对当事人一方相同分散在不同法院的执行案件一律指定集中执行,司法拍卖一律采取网络拍卖方式进行,重大执行活动一律实行执法记录仪实时全程记录,树立法院执行权威,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率。
责任庭室:执行局
责任领导:叶德武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前
(五)加强对逃废债务行为的打击力度,营造更好的信用生态环境。
整改措施:1.积极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等领导机关汇报,争取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加强执行工作的决定,推动建立执行工作大格局。落实《市委政法委关于在全市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活动的通知》,将“基本解决执行难”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和平安建设考核内容,倒逼各部门支持执行工作,强化与联合惩戒单位的配合,落实限制失信被执行人高消费行为和采取其他信用惩戒措施方面的合作,共同推进社会征信体系建设。
2.创新执行手段方式,一手抓信息化网络执行,一手抓传统方式执行。中院和有条件的基层法院建成实体化的执行指挥中心,构建全市统一的执行指挥、协调体系。实行执行团队流程化执行模式,发挥执行专业法官会议的把关作用。扎实开展“霹雳行动”、“飓风行动”、“破冰行动”三个专项行动,深化与媒体的执行网络直播合作,对“老赖”形成威慑力。
3.全面推行网络司法拍卖工作,快速、有效、低成本处置被执行人资产。中院进一步手把手培训执行干警利用网络查控存款、网络拍卖、网上限制出境、网上发布“黑名单”、网上收付执行案款等,务求熟练运用。针对网络司法拍卖过程中涉及到的“强制入户评估”“税费负担”“强制清场移交”“网拍辅助机构选择及报酬确定”等棘手问题,加紧调研,适时出台操作办法。
4.加大执行宣传力度,厘清“执行不力”与“执行不能”的界限,定期发布失信名单,曝光追究拒执罪的案例。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单、设置宣传展板,运用报纸、网络等形式之外,通过手机短信宣传平台、法院官方微博、微信宣传平台等新渠道进行宣传,努力营造人人诚信守法的良好氛围。
责任庭室:执行局、各审判庭
责任领导:叶德武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前
(六)希望二审时间快一点,老百姓等不起。
整改措施:1.将审判团队工作重点聚焦于加强执法办案上,实行“能者上、庸者让”的激励淘汰机制,重点加强对结案率、文书上网率、隐性超审限等指标的考核,建立起既是一种精神状态,也是一种工作常态的“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激励引导机制,不断激发广大法官的办案活力,倒逼提升办案质效。
2.加强审判工作指导和调研,积极开展法律业务知识学习与培训,从整体上提升审判人员的司法办案能力与水平,避免因审判人员办案能力不足而影响到执法办案效率。规范审判流程管理,强化重点节点监控,严防超期结案、任意延长审限等现象发生,最大程度地促进均衡结案。
3.完善司法责任监督与追究,畅通当事人的举报投诉渠道,加大对故意拖延办案或消极办案等情形的责任追究和处罚力度,从制度上防止部分审判人员因责任缺失而消极执法办案的情况。
责任庭室:审管办、各审判庭
责任领导:黄家波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前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开展“群众满意机关”创建活动,是推进中院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树立法院良好形象的重要抓手。“群众满意机关”创建工作由院党组统一领导,机关党委牵头组织实施。各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把“群众满意机关”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牵头抓总,确保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到位。
(二)落实责任。各责任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落实具体整改措施,倒排整改时间表,建立日常工作台账,量化、细化工作任务到具体责任人,逐条逐项落实整改要求。要注重发挥干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定期或不定期采集群众意见,不断改进部门工作。
(三)注重实效。各责任部门要把开展群众意见整改工作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喜迎十九大、实干促跨越”主题实践活动、“党建工作先进单位”争创活动和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结合起来,与审判管理、司法巡查、审务督察等经常性工作结合起来,科学统筹,有序推进。要紧密联系审判执行工作和干警作风实际,认认真真整改,提高整改措施的针对性、实效性。
中共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