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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揭露宜昌中院孙步静.张偲2026.3.17日下午捏造笔录
问题类型:
其他
【信件内容】
2026.3.17日上午,宜昌中院法警孙步静电话通知我到中院了解情况, 我当即提出了解情况需要王春兰,陶祖清,向栋才都到场对质。 遭拒。出于对宜昌中院的信任,认为可以推进实质性解决问题约定下午三点 到了宜昌中院信访大厅。让我没有想到的是,下午三点到达中院信访接待大厅 的一间接待室开始谈话时,张偲竟然打开电脑,对着一份已经做好的电子版笔录 对我进行问询。说是会如实记录我的发言,我从沙发上起身走到屏幕边,刚阅览了 几行笔录就和孙步静发生争执。不到十分钟就离开了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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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吕少蓉
发信时间:
2026/3/19 22:47:13
【信件回复】
吕少蓉:你好,你通过网上来信反映“揭露宜昌中院孙步静、张偲2026.3.17日下午捏造笔录”的情况,经查,孙步静、张偲分别系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法官助理、书记员,经前期中院行政庭电话与你联系约定2026年3月17日下午3点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就你与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宜昌市人民政府不动产更正登记及行政复议一案进行信访接待,对你的信访诉求和理由再次进行释法说理。当日接待室电脑中显示的接访笔录系笔录模板,笔录会根据与你接谈的具体情况如实记录,接访过程中,你对接访人员的问题质疑,不接受继续接访并自行离开了法院,当日的接访并未实际完成,接访笔录亦未形成,不存在你反映的“捏造笔录”的情况。希望你正确理解、消除误解,依法维权。感谢你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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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回复时间:
2026/3/30 15: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