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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关于信访递交材料未出具收件盖章回执的情况反映
问题类型:
其他
【信件内容】
尊敬的院长: 您好! 本人于2026年5月8日,前往贵院信访大厅递交涉诉相关材料,在提交全部材料后,向工作人员索要加盖印章的收件凭证时,却被告知说没有,仅被口头收下材料。 根据《信访条例》及法院信访、诉讼服务相关工作规定,法院接收群众递交的材料,理应出具正规收件凭证、加盖收件印章,这是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规范司法服务的基本要求。无任何收件凭证,我无法确认材料已被正式接收,也无法跟进后续办理进度,自身诉求得不到有效保障。 为此,特向您反映此事,恳请院长督促相关部门:一是尽快为我补办材料收件回执并加盖正规印章;二是加强窗口工作人员工作规范管理,严格落实材料收件凭证制度,维护来访群众合法权益,提升司法服务公信力。 盼此事能得到妥善处理,及时给予我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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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范小飞
发信时间:
2026/5/8 14:34:53
【信件回复】
范小飞:你好。你向我院院长信箱来信反映“关于信访递交材料未出具收件盖章回执”的情况已收悉。经查,你于2026年5月8日到我院信访大厅填写判后答疑申请材料,填写材料后信访大厅已于当日将该判后答疑申请材料流转至环资庭办理,承办部门收到申请后会及时与你联系,请耐心等待。关于你反映的未加盖收件凭证的问题,按照判后答疑工作流程,是你到信访大厅领取表格填写判后答疑申请,之后由信访大厅转交业务部门,因故没有加盖收件凭证,请放心我们一定会及时转交且已经转交。如需相关咨询可拨打信访大厅电话0717-6336488。感谢你对窗口工作提出的建议和意见,我们会积极完善相关工作流程,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感谢你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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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回复人:
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回复时间:
2026/5/21 14:2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