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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法院巧用执行措施 护航金融发展获点赞

时间: 2020-01-16 15:37 来源: 远安法院

“感谢远安法院,谢谢你们巧用执行措施,稳妥保障金融资产债权人合法权益,打击老赖嚣张气焰,为铸就司法青天作出的贡献。”2020年1月14日,三峡农行西陵支行党委书记、行长冯雪兵握着执行法官的手,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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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某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向原告三峡农行西陵支行借款7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3年4月至2014年4月,被告李某系该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某同被告周某共同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但借款合同到期后该生物公司未偿还本金及部分利息。该行于2014年5月向宜昌中院提起诉讼,经过法院依法审理判决由该生物公司偿还本金700万元及利息,李某及周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原告多次向被告讨要借款无果,遂申请强制执行。宜昌中院接到强制执行申请后,因案件执行标的物在远安县辖区,遂指定远安法院执行。2015年,远安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法查封了该生物公司所有的位于远安县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并责令三被执行人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用拍卖房产所得的350余万偿还借款,余下部分分期履行。

2019年3月,因三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一方面,法院执行干警陆续前往武汉、天津等地继续全方位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一方面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黑名单、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迫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在法律的威压下,被执行人李某、周某筹得80余万元,被执行人周某主动找到第三人天津某公司用资产为本案提供担保。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法院将担保资产进行查封,并在司法网拍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成功处置了担保人的资产,偿还本案欠款,至此,一起拖欠五年多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近年来,远安法院大力推进涉金融案件执行进度,积极探索服务金融保障金融业发展的新做法、新举措,持续推进涉金融案件执行工作,为维护金融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2019年,该院共受理涉金融执行案件101件,执结90件,执结到位标的1.9亿余元,执结到位率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