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猇亭法院:源头化解止纷争 主动服务解民忧

时间: 2019-06-18 11:46 来源: 猇亭法院

“谢谢!谢谢您主动为我们保护权益!我们的损失得到了赔偿,真心感谢您!”6月5日,在猇亭法院第一接待室,当事人冯某激动的对承办法官说。

这是猇亭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的执行现场,共有8名当事人在现场填写相关信息,准备领取执行款。

【案件详情】

2018年7月19日,被告黄某驾驶一辆重型货车,沿猇亭大道行驶至猇亭大道葛洲坝船厂前路段时,因操作不当,造成原告杨某经营的超市、相关设备货物以及多家门店受损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黄某负事故全部责任。肇事车辆的交强险、商业三者险投保于被告某保险公司,事故发生于保险责任期间。

【主动服务】

原告杨某于2019年1月2日到猇亭法院起诉立案。在审理过程中,主审法官得知该案导致多家门店受损,考虑到若只审理原告杨某一案,其他店主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后续还会有多宗诉讼发生,于多方不利。为节约司法资源,提升司法效率,积极为民服务,主审法官立即主动到肇事现场实地查看,并对多家受损门店走访调查,建议店主们作为该案第三人参加诉讼。

【法院调解】

 随后,法官根据损失评估结果,组织保险公司、黄某及众受损商户调解并达成协议,保险公司一次性赔付杨某、冯某、孙某、胡某、孙某、某包子铺等145871.15元,避免了后续多起诉讼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