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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法院审理多起醉驾案件为醉驾行为敲响警钟!

时间: 2019-08-23 17:09 来源: 宜都法院

近日,宜都法院依法审结一起醉驾司机无证驾驶无号牌摩托车的案件,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余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近期,宜都法院审结十余起醉驾案件,多起案件因情节较轻,当事人被判处一到三个月拘役,并判处缓刑。部分案件与余某一案类似,当事人不仅醉驾,还涉嫌无证驾驶等不宜适用缓刑的情形,故此判处实刑。近年来,酒后驾驶摩托车的行为呈高发趋势,其中不乏无牌无证驾驶的情况。部分摩托车司机法律观念淡薄,没有意识到摩托车与其他机动车一样,也需要遵守机动车驾驶规范。酒驾和无证驾驶的问题频发,有的甚至酿成惨剧。

法官在这里提醒大家,摩托车也是机动车,不仅司机必须依法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并为名下车辆办理机动车行驶证和牌照,还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行驶,绝不可酒后驾车。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组织追逐竞技的,吸食毒品、服用麻醉药物的,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机动车,或者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的,逃避或者抗拒、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等情形一般不适用缓刑。

夏日炎炎,许多人选择在工作之余开怀畅饮,但在解暑降温的同时,也一定要牢记,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无论是客车货车还是摩托车,只要你驾驶机动车上路,请做到证照齐全,不要饮酒,规范驾驶,平安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