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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开庭办离婚 一家三口解忧愁

时间: 2020-01-16 15:39 来源: 葛洲坝法院

2020年1月初,一八旬老人向法院递来一纸诉状,请求解除其儿子何某与儿媳陈某的婚姻关系,并将两孙宝托付给儿媳抚养。

葛洲坝法院民三团队收案后,了解到原来何某与被告陈某在2007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有一儿一女,2013年何某在工地突发脑溢血,导致意识不清,半身瘫痪,幸福的生活戛然而止。后应陈某申请,法院宣告何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其父亲为法定监护人。

心系这个不幸的家庭,顾虑生活无法自理的何某与其老父亲今后的生活,同时考虑到何某及其父亲的身体状况,经过事先与陈某沟通,1月14日下午,为方便当事人,也为查明案件事实,帮助妥善处理离婚后续问题,承办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一行3人来到何某家中开庭。仔细询问了双方当事人意愿及对子女抚养等后续问题安排后,承办法官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双方调解离婚,并当场出具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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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当事人为寒冬腊月法官登门高效便民服务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