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法院举司法之力守护碧水清江
9月12日,是第九个“清江保护日”。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法官志愿者们与检察院、公安局、清江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等工作人员一起,在清江古城河段共同开展“珍爱家乡河,共护清江美”巡河护河志愿服务活动。她们化身“普法讲解员”,向周边群众发放宣传手册,讲解保护清江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及相关法律知识,并积极参与对清江沿岸的垃圾及漂浮物的清理工作。
这只是该院举司法之力守护清江流域生态环境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长阳法院积极探索环资审判新模式,创建“四合一”专业化审执团队,加强具有环资专业背景的人民陪审员库建设,为清江流域安全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该院首次运用民族自治地方性法规维护生物多样性,在非法捕捞案判决说理部分援引地方性法规《湖北省清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清江库区保护条例》,依法对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非法捕捞罪的白某等16人作出判决。
为震慑案涉流域的非法捕捞行为,提升地方性法规的知晓率,该院在都镇湾镇进行“千人巡回审判”,向近2000名当地群众宣讲《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清江库区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通过身边人、身边事、身边案,进一步增强沿岸群众保护清江的法治观念,凝聚保护清江流域生态的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