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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 肩 担 道 义

时间: 2009-03-27 16:30
    枝江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少年审判合议庭审判长田桂英同志,她凭着对法官职业的忠诚热爱,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秉公执法,忘我工作,近三年累计办理刑事案件135件,担任审判长参与审理刑事案件486件,无一件超审限,无一件改判发还,无一件当事人申诉缠访。多次荣立二等功、三等功,宜昌市“模范女法官”、“三八红旗手”。2006年,她负责的少年合议庭被评为“宜昌市优秀少年维权岗”,2007年,她与其他九位母亲一起被评为“感动宜昌十大优秀母亲”,2008年获枝江市“十佳文明市民”称号。

    1993年,田桂英法官从电大法律专业毕业后从农业局调入法院工作,在从事行政审判工作八年后,于2001年1月通过竞争上岗,担任刑庭副庭长、少年合议庭审判长,从事刑事审判工作。从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到副庭长,如今已是16个春秋。一步一个脚印走过来,田法官把大部分的精力都献给了她所热爱的审判事业。每当有人问:“你都50岁的人了,还这样玩命地干,究竟图个啥?”,田法官淡淡一笑:“啥也不图,就图个心里踏实。”

    在担任刑庭内勤的5年中,田法官经手的赃款赃物、罚金的登记、移送、缴纳高达数百万元,一笔一笔,帐目清清楚楚;司法统计报表60次月报、5次半年报、5次年报,未出现一处差错。办理案件她只坚信内心的公正,从来不徇私情,不放过案件中的任何一个疑点,不冤枉一个好人,也决不放纵一个罪犯。2002年初,田桂英法官在办理廖某某寻衅滋事、故意伤害一案中,廖某某在看守所关押期间因患急性反应性精神病被取保候审,后被告人在取保候审阶段再次犯罪落网。田法官反复查阅卷宗材料,仔细研读被告的供述和证据材料,多次提审被告人,细心观察被告人的神情举止,分析被告人的作案手段、情节、动机,最后果断作出被告人未患精神病的结论,精神病鉴定中心的鉴定结果印证了她的判断。尽管廖某某在庭审中继续装病,一言不发,但通过庭审举证、质证、认证,法庭最终根据其犯罪情节对其作出了判处九年有期徒刑的判决。

    在神圣的法律面前,田法官不畏权势,也从不惧怕来自犯罪分子的恐吓和威胁。有一次,田法官在办理杨某等一伙流窜作案的盗窃案时,判处杨某徒刑并处罚金2000元。在执行罚金刑时,杨某凶狠地说“你若敢用我的戒指抵交罚金,等我出来后,小心你的家人和孩子!”田法官面对罪犯的恐吓,只是淡然一笑,义正辞严地说:“抵交罚金是交定了!你要报复那是你的事,法律自然会制裁你的。”就这样,田法官毫不犹豫地对杨某执行了罚金刑。后来杨某又因盗窃作案在田法官手里判了刑,庭审中,杨某对田法官道了歉,忏悔了自己的罪行,并表示此次一定服判,认真改造,争取重新做人。

    在家里,田法官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对于自己的孩子,她总是心存愧疚,因为给予孩子的关心和照顾实在太少。但是对于自己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的少年犯,田法官却耗费了太多的心血,倾尽了自己的心力,奉献了自己作为一个少年合议庭审判长和作为一个母亲的无私的爱。

    少年被告人陈某某是高中在读学生,在校因琐事致同学重伤。田法官接受此案后,了解到陈某某马上要考大学的情况,特意到他所在学校了解其在校表现,又到他家中做其父母的思想工作,要求他们积极想办法赔偿被害人的损失,争取给被告人创造从轻处罚的条件。然后,田法官又到被害人家中讲明了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和家庭情况,希望被害人推己及人站在挽救未成年人的角度,就附带民事赔偿部分达成调解协议。最后,被害人被田法官的工作态度、善良和诚意所感动,双方就赔偿达成协议,被害人撤回了附民诉讼。法庭根据被告人的认罪悔罪情况和学校落实了帮教措施,并与家长落实监管措施后,对陈某某减轻处罚,使用了缓刑,使其又重新回到了学校学习。之后,田法官多次打电话询问陈某某的学习情况,也一次又一次进行回访,鼓励他忘记过去、奋发图强、努力学习,以优异的表现回报社会,回报那些关心他的家人、朋友和老师。还有个少年盗窃犯金某某,父母双亡后,一直随姨母生活,犯罪后没有一个亲人过问和看望,他很伤心。庭审前、审判后田法官多次与金某某谈心,让他安心改造,并说有什么困难和思想上的疙瘩都可以找她,只要改造好了,亲人们自然会高兴你回到他们身边的。在田法官的鼓励、关爱下,金某某又重新鼓起了生活的勇气和信心。临去劳改农场前,金某某拿着田法官送来的大包小包的衣物,感动得流下了热泪,表示自己一定会好好改造,不会让大家失望。

    一纸判决,力透纸背。田桂英法官努力尽到了作为一名少年合议庭法官应尽的责任,她把那些犯了错误的孩子当成是自己的孩子一样,如果其主观恶性不大,又有悔罪诚意,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多做一些工作,拉一把,也许就改变了他的一生。这些判决绝不是仅仅关系着一个被告人的一生,还影响着他的亲人、他的家庭。田法官身为少年犯法官,深知自己的一言一行非常重要,可以感化许多误入歧途的少年。她愿意用不辞辛劳的奔波、辛勤与努力,让更多的青少年犯重新感受到来自家庭和社会的温暖。

    在长期的办案过程中,田法官觉得正确适用刑罚是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关键。同时,对待未成年人罪犯应该多让他们感受到法律政策的关爱,但也应该让他们感受到刑法的严厉,不能一味的减轻处罚力度,毫无原则的放松。对未成年人罪犯从轻,但要依法,严格依法定罪量刑才能对未成年犯罪起到预防和惩治作用。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判决,不只是针对罪犯本身,更是应当面向社会,面向未成年人群体。正是在这种工作理念下,枝江市法院少年合议庭被评为“宜昌市优秀少年维权岗”。

    在少年犯的审判过程中,不仅要重视少年犯的庭审教育,而且还需要关心少年犯判刑后的改造情况。尽管庭里的工作任务重,但是田法官常年坚持对少年犯进行回访,到未成年缓刑犯家中或者实刑犯的改造场所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改造情况和实际困难,及时地给那些有所泄气的少年犯鼓鼓劲,给那些有所进步的少年犯加加油,关心他们的进步和成长,鼓励他们做对社会有用的人。近五年来,少年合议庭的成员们参与回访少年犯250人次,开通了未成年人法律咨询热线,耐心地解答未成年人的法律咨询和成长中的困惑。经过田桂英法官和少年合议庭法官们的不懈努力,一个又一个未成年犯的家庭又重新燃起了生活的希望。中央电视台法制频道也报道宣传了枝江市人民法院少年合议庭的感人事迹。

    田法官清正廉洁,守得住一份清贫。当面临着权与法、情与法、钱与法的考验时,她总是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有一次,田法官在办理一起经济犯罪案件中,被告人的家属通过她的一个老同学把一个厚厚的信封送到了她的办公室,希望她能够在办案中关照关照。田法官二话不说,站起来就把信封还给了同学:“老同学,我办了十多年的案子,你可不能害我啊!”可老同学仍不死心,晚上又把信封送到了田法官家里,这下她可火了:“老同学,你这是要我也犯法啊!这可不能行,你赶快走。”说着不留情面地把老同学推出了家门。为此田法官的一些朋友、同学、亲人不理解:“又不违背大的原则,怎么就不能行个方便?”田法官总是笑着说:“行了方便,我心中的秤就称不平了。”面对说情,田法官总是说:“你们放心,事实和证据摆在那儿,我既不会多判一年,也不会少判一年,违背法律的事我绝不能做,你们送了也是白送,我是不会收的。”田法官判案的标准只有真理,只坚信内心的公正,从来不偏袒熟人,不徇私情。遇到有亲戚朋友找她说情,她都会从当事人的利益出发,坚决不能损害当事人的利益。作为一名法官,就意味着把奉献与牺牲作为伴侣,作为一名法官,就意味着在情与法之间抉择,在理与法之间权衡。生活中,田法官无微不至地关心着身边的亲人、朋友和同事。在我刚踏上工作岗位的日子,田法官敏锐的察觉到了我因为不适应有懈怠工作的情绪,在上下班的班车上,她跟我分享了自己刚参加工作时的体验,她说:“只要心无旁骛的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人生的价值实现就会离你不远了”。从她身上透出的一股力量,让我的心里顿时生出了丝丝平静。

    田桂英法官在审判工作中不仅不受人情的干扰,更抵抗得住金钱的诱惑。对于那些事先要“关照”的请吃送礼,田法官坚决不收,而对于那些在案件办完后真心实意地要感谢她的礼,也总是婉言谢绝。2005年,田法官在办理一起酒精中毒过失致人死亡的案件中,有三个死者,十一名附带民事原告人,请求赔偿金额达27万余元。为此,她连夜阅卷,多次和其他同志一起到当地了解情况,核实原告人的身份,了解被告人的家庭情况及其子女的经济状况,拟定赔偿方案,又联系当地基层组织,共同做原、被告双方的工作。通过往返数次耐心细致的工作,使一起剑拔驽张的案子,最后双方达成谅解,和平解决。事后,双方当事人都带着家乡的土特产来感谢她,坚决要她收下他们的一片心意。田法官说:“你们的心意我心领了,也很感谢你们对我工作的支持,但东西我不能收。我只是做了我应该做的事,你们不用记挂在心上。”就这样,田法官硬是把老乡们送来的东西退了回去。

    “一身正气办铁案,万缕柔情为人民。”身为女法官,要始终保持一份内心的安静。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党和人民、无愧于司法事业的业绩。田桂英作为一名女法官,深知女法官工作的不易——身负国事家事,两副重担一肩挑,既要司法为民、无私奉献,又要承担抚育儿女、敬养老人的家庭重任。即使压力再大,也要不懈努力,使神圣的法律得以彰显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