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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系百姓为公正

时间: 2005-08-05 12:27
    当身患癌症的公司老总为了权利得不到实现而四处反映身处绝境时,是他挽救了他的企业;当因个别人过错而受到群众责难,执行人员几乎不敢出门办案,法院执行局遭受最大压力时,是他用贴近百姓的实际行动蠃得了百姓拥护,力挽执行局于不倒。他就是现任夷陵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陈必华。

    农民出身的陈必华同志1989年从部队转业后分配到了法院,1991年从法庭借调到刚刚组建的执行庭,二年后,因工作出色被任命为执行庭副庭长,此后,在执行庭一干就是13年,他曾先后担任过法警大队教导员、执行庭长等职。2001年成立执行局时,任执行局副局长兼执行庭长,负责执行局全面工作。因成绩卓著,他连年被评为“优秀法官”,并记二次三等功。

    在荣誉面前,陈必华同志没有陶醉,他反复告诫自己,荣誉是党和人民给的,我只有为人民多做工作的责任,而没有享受和索取的权利。他深知,执行是全党全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法院工作的难点,工作稍有不慎,将会引起严重的社会后果,造成不稳定因素。今年,乐天溪法庭在执行夷陵区水电公司与武汉无机盐化工厂一案时受阻,法院领导派陈必华同志前往武汉协助执行。执行人员在武汉一家银行冻结武汉市无机盐化工厂的存款时,该厂组织工人将银行围了个水泄不通,强行阻止执行人员冻结帐户,几名工人将陈必华同志架住后挟持到了工厂的汽车内,并撕毁了他的上衣袖子,在人格受到侮辱,人身权利受到践踏时,陈必华同志冷静的面对,没有与闹事工人发生激烈冲突,造成大的事件,而是反复宣讲法律,工人的情绪稳定后,事件得以平息。从武汉回到宜昌后,身心受到创伤的陈必华同志并没有因此放弃案件执行,他毅然地又先后二次到武汉,通过给无机盐化工厂做耐心细致的工作,不仅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而且厂方领导还亲自带着闹事工人到宜昌来给陈必华赔礼道歉。当工人们问他怎么骂不还口、打不还手时,陈必华讲:“作为一名执行法官,遇到不明真相的群众谩骂、围攻,是我13年执行生涯中平常的事,我们必须忍耐,因为你们不是敌人,是同我一样的群众,我怎么会用专政手段去对付自己人呢?”短短的几

句话,道出了陈必华同志朴素的无产阶级感情和对人民群众的真情实意。

    申请人宜昌华塞公司是一家固定资产超千万的企业,但因为多年的外债难以收回,企业陷入低谷,举步维艰,仅中铁十一局路通公司就欠债120万元,公司老总为这一外欠债务多次找过上级有关部门或领导,都因路通公司无力还债而无法实现已由法院判决的权利,身患鼻癌的公司老总几乎已经绝望。当这一案件被宜昌市中级法院指令到夷陵区法院执行局后,陈必华通过阅卷,反复研究案情,认为这一案件中,虽然路通公司无力还债,但是其上级主管公司可能已接收了公司的财产,可依法裁定上一级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带着这一疑问,陈必华率领执行局干警先后五次到襄樊、武汉等地,掌握了路通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中铁十一局接收财产的全部证据,并依法扣划了中铁十一局的银行存款120万元,给申请人宜昌华塞公司注入了新的活力。作为执行局的负责人,陈必华同志总是能够身先士卒,亲自办理了一批影响大、标的大的难案,在“执行难”的今天,他用自己的办案行动鼓励并带动了其他执行干警克服执行中的种种困难,采取灵活多样的执行方式,执结了大量的执行案件,执行局也因此连年被区政法委评为“政法先进单位”。

    在“执行”这一特殊岗位上,陈必华同志深深明白:一个执行法官肩上的担子并不比喋血沙场的军人轻松,军人面对敌人,可以无畏的将仇恨的子弹射向敌人胸膛,而法官面对当事人,肩上扛得却是一架不容倾斜的天平,它的支点只有一个:人民!为人民公正司法,为人民奉献爱心和责任。

    能为百姓办实事,是陈必华同志最大的心愿。在日常工作中,最让他心痛而又最难以处理的是那些来访的当事人,他们因为案件一时难以执行,纷纷找到局长,希望局长能给一个明确的执行到位时间表,而执行案件往往受到客观环境等各种因素的影响,难以明确具体执行时间表。在这种情况下,陈必华始终用他那独有的农民出身的军人所具备的涵养,耐心细致做好来访人工作,让来访人理解法院执行的难处,同时也让来访人明白法律的规定,平均每个工作日要接待五人次来访者,每人一谈就是一小时以上,通过感情上的沟通与交流,大部分当事人都能满意地离去。碰到特别困难的当事人,陈必华同志还自己掏钱资助他们,几

年来,共资助三十几人。超负荷的工作使陈必华同志身心疲惫,但他无怨无悔,忘我的工作,蠃得了百姓的赞益。

   陈必华同志是一个平凡的人,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着平凡的事,但透过平凡,我们看到了该同志对工作兢兢业业,对百姓真情实意,对党忠诚的伟大品质。

         

  作者单位:夷陵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