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金山区法院来我院调研交流刑事和解制度
    刑事和解是近年来各级法院较为关注的热点问题。据了解,根据最高法院的安排,上海法院承担了“刑事和解制度”课题的调研任务,其中刑事和解的立法设计由上海市金山法院负责基础调研。
    座谈会上,叶德武副院长对上海金山区法院的来访表示热烈欢迎。随后,两地法院围绕“刑事和解制度的突破与立法”的主题进行了交流讨论。 
    叶副院长指出,刑事和解制度在化解社会矛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我市法院对刑事和解的执法理念非常重视,近年来在刑事审判中对刑事和解作了一些积极、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成绩。上海市金山区法院开展此项课题调研有助于刑事和解制度的完善与突破,对贯彻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期待上海法院的调研课题成果及时转化为立法,指导、服务于司法工作。      
    上海市金山区法院徐跃副院长认为,宜昌中院在探索刑事和解制度方面取得的成果,在中西部地区法院具有代表性。刑事和解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要求,有助于构建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目前,刑事和解制度在轻微刑事案件中实行已基本没有法律障碍,但仍存在部分瓶颈问题需要突破:一是现行刑事法律对刑事和解制度尚未作出直接、明确规定;二是刑事和解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难以区分,且刑事和解仅适用于自诉案件,因其范围单一而难以覆盖一些具有明确的被害人的多发性案件;三是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对刑事和解的司法需求与法律规定缺失的矛盾突出,使刑事和解制度难以有新突破。徐副院长还对刑事和解制度在程序设计、刑事和解范围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说明。
    在座谈会上,中院刑二庭庭长阮思军以及秭归县法院刑事庭庭长马尚刚等同志作了专题经验介绍,其他与会同志亦围绕刑事和解制度的难点、困境、立法建议等方面作了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