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龙式调解模式,促进企业纠纷快速化解
近日,当阳市淯溪法庭立案受理了两起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均为企业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并且两个案件的被告为同一家公司。原来,被告因工程建设分别向两案原告购买货物,货款金额合计15万元,工程结束后,两案原告均多次向其要求支付货款,但因资金短缺,被告一直未能支付,以致成讼。
承办人接收案件后,通过案源摸排,得知该案在诉前调解阶段时,调解员曾多次联系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但原告对被告企业拒不履行支付义务以及多次许诺却不按时支付货款的不诚信行为颇有微词,双方隔阂较深,坚决要求进入诉讼阶段,导致案件在诉前调解阶段陷入僵局。为减少涉诉为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承办人决定在庭前再次与三家企业联系,争取高效、快速化解这两起矛盾。
开庭前,承办人再次征询两起案件当事人的意见,双方均流露出调解的意愿。但原告方也表示不再信任被告,希望被告立即支付欠款,而被告表示确有困难,双方由于支付时间的问题再次陷入僵局。这时,如何让原被告双方当事人重新建立信任成为破题关键。考虑到现在已至月末,且其中一期案件的标的额较小,承办人决定以此作为突破点,要求被告拿出诚意,缩短支付期限,同时详细向原告方介绍了被告的经营状况,讲解了法院调解的优势以及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后果,最终被告主动提出一个月内支付完毕所有欠款,原告也表示了同意。
该起案件当事人签署调解协议后,承办法官趁热打铁,立即组织第二起案件当事人进行调解,从企业发展的角度,与当事人耐心沟通,多次调整调解方案,因第二起案件标的较高,最终达成了被告企业分两期两个月内偿还所有货款的调解方案。至此,两起涉企案件在立案后两天内圆满得到解决,双方当事人均对法院的工作表示了肯定和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