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中院建立干警个人执法廉政档案
    建立执法廉政档案,是完善执法质量责任体系、执法监督体系、执法考评体系的基础载体,是客观公正考评干警业绩的重要依据,是深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能力,促进公正执法,加强法官队伍建设的有效措施。其目的是明确法官在审判、执行各环节中的职责范围、权限、审判活动基本原则、制度,以及各审判机构、审判组织、法官的执法责任;确立法官权责统一、行为规范、司法受监督的执法责任意识;强化管理,确保法官忠实严格依法履行岗位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司法公正。
    在档案建立过程中,宜昌中院结合工作实际,紧紧抓住档案文本设置环节、执法考评环节、日常管理环节,科学、规范设置档案内容,对执法廉政档案实行动态管理,使之与干警个人执法工作同步。一是将干警个人执法档案与早已建立的干警个人廉政档案合并为执法廉政档案,做到一名干警一份档案;二是档案内容既能反映干警个人的基本情况,又能显示其执法、廉洁、考核、奖惩等情况,每个环节都能详细记录,尽可能做到“简单、明了、易行”,如列表设置了个人办案数量、办案质量、案件评查、执行回避制度、廉政、培训、考核以及日常表彰奖励、惩处追究和评优、记功、晋级、晋职等多项内容,作为衡量、评价法官工作业绩的依据;三是形成更加完备、科学的监督机制,建立全面综合、标准统一、客观科学的考核评价和司法考核监督管理体系,设立由政治部、纪检监察、办公室、研究室等部门组成的专门机构负责并具体实施执法质量和效率的管理、评查、考核和通报。
    干警个人执法廉政档案的建立运用,必将进一步规范和监督干警的执法行为,从而使法院一切审判、执行活动依法、规范进行,确保司法公正。
    作者单位: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