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公执法写正义 司法为民建和谐
    忠于法律   把公平正义刻在心中
    当法官替老百姓断案,把公平和正义送到百姓的心坎,是叶建国同志最纯朴的初衷。他深知每一起案件的审理都是以公平正义为基石,每一起案件的结果都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他常常思考:什么是真正的司法公正?什么是法律精神?法官代表谁?法官的使命是什么……在他看来,法官审理案件,就是利用法律来解决社会矛盾和群众纠纷,司法是保护当事人合法利益的最后一道屏障。因此,维护法律的尊严、贯彻法律的精神,成为叶建国一生的追求。
    叶建国常说:“公正与正义是法官心中的一杆秤,更是老百姓心中最底线的呼唤,法官一丝一毫的怠懈或偏袒,都会给当事人造成难以愈合的伤痛。”当法官十数年,叶建国也常常遇到亲朋好友的请托说情。但他认为,说情的人往往是为了能得到一个公平判决而来,你只要把道理讲清楚,宽以待人,让说情者心里能够接受,就没有推不掉的人情。正因为如此,每次遇到那些邀他“出来坐坐”的电话,以及亲友转达的“关照”之言,他从不简单地一推了事,而是提醒当事人,“打官司讲求证据,与其在请客说情上下功夫,不如多花点时间收集证据”。2008年上半年,他审理了李某诉张某离婚纠纷一案。该案中张某不知所踪,李某害怕法庭因此无法判决离婚,于是多次通过朋友找到叶建国,邀请他“一起吃顿饭,谈谈案子”。叶建国再三婉拒了李某的要求,并提醒她,是否判决夫妻离婚的根本在于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虽然张某现在无法到庭,但是只要有足够的相应证据,依然可以证明她的主张。经过叶建国的提醒,李某猛然想起一年前曾经参与的一起债务官司,法院判决认定了张某的婚外恋行为和他们夫妻双方长期分居的事实,加上其他证据的佐证,法院最终判决李某胜诉。走出法庭,李某再次来到叶建国的办公室,万分激动地对他说:“从您拒绝我请您吃饭开始,我就以为这场官司肯定是输了,觉得你太不尽人情。但正因为您的提醒,我才留心地收集证据,并且赢了官司。别人都说法官是吃了原告吃被告,现在我相信您的人格,也相信法院是公正的。”叶建国以行动让身边的亲朋好友们明白,打官司不是看他叶建国的心情或脸色,只要有过硬的证据,就能得到法庭的认可。
    当然,不是所有的亲朋好友都能理解叶建国,但无论理解还是不理解,他在办案的过程中,始终坚持一颗公心,不因权、因私有所偏颇。为此他得罪过领导和同事,拒绝亲戚和朋友,推脱过老师和同学,他也在亲戚朋友中落下过不好打交道的名声。在邹某继承纠纷一案中,邹某有五兄妹,其父母去世后为他们留下一套房屋,依照法律,五兄妹应当依法平均继承该房产。邹某为了得到一半的份额,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多次通过朋友关系向叶建国提出要求,叶建国严词拒绝了朋友的说请,并明明白白地对他说,“作为法官,我只服从法律;作为法官的朋友,你更应当理解和尊重我的工作。”在遭到叶建国同志的拒绝和批评教育后,邹某又多次来到办公室,用暴力和语言威胁的方式,要求叶建国按照邹某的意见判决,否则就让他难看。叶建国同志没有被邹某的威胁吓倒,他相信自古邪不压正,最后依法对此案作出了公正的判决,邹某兄妹五人平均继承父母留下的房屋。
    正是凭借一颗忠于法律的心,叶建国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信任,被当事人赞誉为“品德高尚的人”,好多败诉的当事人仍然信任他,经常向他咨询相关法律问题。叶建国同志始终站在处理民事纠纷的最前线,不怕麻烦,不惧困难,用自己细致、耐心的工作和过硬的业务素质维护着司法的正义和社会的稳定,在公正无私的裁判中实践着一名党员法官的理想与追求。
    忠于人民   把群众利益刻在心中
    2005年,叶建国被任命为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负责审理婚姻家庭继承类案件。有人说,婚姻家庭方面的民事纠纷多是一些鸡毛蒜皮、婆婆妈妈的小事,处理起来琐碎麻烦,花的精力多时间长,不合算。然而,叶建国始终坚定信念:“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百姓利益无小事”。处理好这类案件,对维护社会和谐和稳定,意义更为重大。在审判工作中,他坚持严肃执法,任劳任怨,以创造性的工作析疑断案,以耐心细致的调解为诉讼当事人排忧解难,受到当事人一致好评。他心中有一个绝不动摇的目标,那就是:“抓调解、重民生,干好审判活,做好维权事。”
    2007年5月的一天,法庭外站满了围观的人,一名中学生冲出法庭,哭喊着要以头撞墙,被法庭工作人员及时拦住。原来,这位学生的父亲因有外遇而提出离婚,孩子及其母亲均不同意离婚。孩子当庭表示,如果法院判决其父母离婚,她就立即撞死在法庭上,说至激动处,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作为该案审判长,叶建国经过庭审了解到,原、被告结婚多年,夫妻感情一直很好,且生有一子一女,近来由于“第三者”插足,原告便提出了离婚。叶建国严肃批评了原告的不忠行为,指出夫妻间有相互忠诚的义务,又以谈心的方式开展说服、教育、疏导。他的话使原告想起了从前美好时光,渐渐有了悔意。叶建国趁热打铁,指出原告的两个孩子正上中学,如果两人离婚,会给孩子造成不可估量的伤害,孩子的学业、前程可能因此而葬送。由于害怕“第三者”会因此纠缠不清,甚至做出过激行为,原告对夫妻和好顾虑重重。为解除原告后顾之忧,叶建国多次奔波,终于与“第三者”取得了联系,并耐心劝说,“第三者”保证不再纠缠原告。原告终于同意与妻子和好。望着原、被告一家三口满意地离开法庭,叶建国会心地笑了。
    在婚姻家庭案件的审理中,叶建国总是站在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来思考婚姻家庭问题,注重处理好案件判决后可能出现的社会遗留问题。在审理原告龚某诉被告李某离婚纠纷一案中,被告李某(女)由于在一次值夜班中受惊吓,患上了精神疾病。2005年12月李某的丈夫齐某第一次起诉离婚,当时李某尚在治疗中,为了为李某营造一个良好的治疗环境,叶建国苦口婆心的劝说齐某撤回诉讼,让齐某承担起了对李某的治疗义务。2007年1月,齐某再次起诉离婚。此案开庭审理时,李某及其法定代理人均表示同意离婚。按说,根据当事人的想法,简单的制作调解书即可以结案,既省事又提高调解率。但叶建国考虑到李某离婚后无经济来源,又患上了精神疾病,且情绪很不稳定,该案若不慎重处理,将会给社会带来隐患。他主持合议庭充分讨论,决定要求齐某给予李某适当的经济帮助和补偿。于是,叶建国找齐某谈话,要求齐某按照企业职工参加社会统筹的数额,为李某交纳至50岁前的养老保险,并适当给予李某该期间的生活费用,以保障其在达到退休年龄后享有基本的生活费用,老有所养。可齐某坚决不同意。最终,法院依法判决齐某一次性给予李某经济补偿3.5万元,判决后齐某没有上诉。该案是叶建国在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上的一次有益的探索,依法保护了弱势群体,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尤其是较为深层次解决了婚姻家庭案件司法实践中处理夫妻扶助的难点,李某及其家人更是当庭感动得痛哭流涕。
    有人说,叶建国是个心细如女人的大男人。这话一点不假,这也是在多年的审判中磨炼出来的性格,因为叶建国认为耐心细致是审理好婚姻家庭案件的前提。2008年初,叶建国审理了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的案件,原告李某是一名国家干部,其诉请将孩子交由前妻林某抚养。从原、被告的情况来看,李某的经济条件更为优越,其与前妻离婚已有多年,孩子跟随他已经度过了五六个年头,他为何突然间要变更抚养权呢?为了妥善安排好孩子的未来,叶建国多次到原、被告单位和家里实地走访。终于了解到:原来李某的现任妻子缺少爱心,有虐待孩子的行为,并威胁李某如果不把孩子弄走,就要和李某离婚。叶建国于是找来原、被告,反复向双方说明成长环境对孩子的重要性,终于说服林某同意孩子回到自己身边,李某也表示尽最大努力关心孩子成长,在经济上保证孩子成长需要,并当庭给付了孩子首期五万元的抚育费。
    叶建国带领的民二庭因为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各级党委政府、上级法院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民二庭被西陵区委评为“全区政法工作先进单位”、被团市委、市法院联合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2008年,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湖北省妇联联合授予“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佳合议庭”的称号。全庭有4人次受到上级法院表彰、有2人次被区委评为优秀政法干警、优秀共产党员,副庭长马晓曦因调解能力突出、调解业绩显著,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司法调解能手”。
    忠于事业   把服务大局刻在心中
    构建和谐社会是法官的责任,叶建国深谙每一起案件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才是解决纠纷的治本之道。结案只是每一个法官将会经历的过程,而结案的质量才是每一个法官应当追求的目标。叶建国长期从事民事审判工作,深知每一起婚姻家庭纠纷都是当事人生活中的大事件,处理不好,也容易引发众多社会问题。这类案件既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审判工作的难点,必须做好调解工作,力争大事化小,止争息诉。
    叶建国的耐心是出了名的,有时为调解一起案件,他会反复做当事人的工作,反复进行法制宣传。在审理杜老太诉子女赡养纠纷一案中,七十多岁的杜老太有二子二女,因其生病时由大女儿长期照顾,便立下遗嘱:现有住房产权由大女儿继承。此举引发了两个儿子的强烈不满,从此拒付老人每月100元的生活费,使老人生活陷入困窘。叶建国深入分析案情,为防止简单的一纸判决使亲人相见如仇人,他多次组织调解,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终于让双方当事人深感亲情之不易,两个儿子幡然悔悟,四姊妹重新协商解决好了老人赡养问题,一家人和好如初。
    案件调解的过程,就是法官做当事人思想工作的过程,不仅要有耐心,更需要有一定说服能力,叶建国以他踏实的工作作风赢得了当事人的信赖。在一起继承案件中,原告张某某与被告王某二人为继母子关系,二被告的父亲王某后购买房屋一套,原告、被告一家人即居住在此。1997年5月,王某病故,原、被告即因该房屋发生纠纷,双方都不肯让步。被告之一于2006年刑满释放后,在宜昌一直没有居所,也没有经济收入,就住在该争议房屋中,为此张某某一纸诉状将两继子告上了法庭,请求对房屋进行继承分割。因为该案的被告之一在此案起诉时,已因吸毒而被送往市强制戒毒所强制戒毒,此案当事人家庭环境特殊,若处理不好,将很有可能引发更多的社会问题。叶建国同志在受理该案后,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耐心的听取原被告的陈述,认真细致的做双方的疏通工作,帮助双方分析案中的情理和法理,教育引导双方当事人建立起和睦的家庭关系,珍惜亲情,和谐相处。经过承办法官几次做思想工作,双方态度有所转变。后来此案在戒毒所开庭时,双方终于一致达成了调解协议,使本案得以圆满的解决,化解了又一起可能激化的矛盾。
    多年来,叶建国一直在探索民事案件调解的方式方法,他摸索出了社区组织参与调解、单位领导参与调解、亲朋好友参与调解等多种方式方法,三年来,他所在的庭案件调解率从只有40%上升到近80%,民事案件调解率大大提高,这一变化凝聚了叶建国的多少心血。如在审理宋某诉两个儿子的赡养纠纷案件中,因父子关系不睦长达数十年,关系很紧张,开庭时双方时有发生争吵,因意见分歧太大,而调解未成。考虑到原告已70多岁高龄且该案的履行亦需村委会的协助,叶建国同志便深入到原告所在的村委会,邀请村委会主任和治保主任到现场参与调解,通过村委会了解案件的实情,法官和村委会主任分别从法制宣传和情理上对两被告进行教育说服,也对原告进行相应的开导,在村委会的协助下,父子三人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由两个儿子按照比例分担老人的赡养义务。
    近几年来,婚姻家庭类案件数量大幅度增加,民二庭收案数量长期位居全院第一。为了不耽误办案,叶建国把治疗糖尿病的各种药全部带到了办公室,坚持一边吃药,一边加班加点地开展调解工作。他大胆创新,通过试行举证期限制度,庭前配合当事人调查取证,强化当庭质证等措施,争取案件审理一步到位,大大提高了审判效率与质量,进一步推动了审判方式改革的深化与发展。同时,抓住调解工作的“三心”原则:即诚心、耐心、细心,激发当事人的调解愿望。在他的带领下,民二庭一次又一次地夺得了结案率、调撤率全院第一的好成绩。而经他所审理的案件,案件合格率和当事人满意率均达100%。
    忠于职责  把清正廉洁刻在心中
    叶建国明白:肩上的天平、手中的权力和无数的荣誉都是党和人民给的,必须慎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平静的对待各种荣誉,以自己公正的信念和一颗平常的心来回报党和人民给予的权力和荣誉。工作中,他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决执行党的决定。坚持从政治上、思想上、言行上与党中央及各级党委保持一致,确实在工作中做榜样、当表率。在平时的学习和工作中坚持做到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支持正义和党性原则。在原则问题上,绝不瞻前顾后,犹豫彷徨,优柔寡断。
    在叶建国承办的赵某诉被告陈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赵某为了在分割财产的时候,能够把陈某的婚前财产也分得一部分,通过自己的一些关系人找到叶建国,并希望通过做工作能达到自己的这一目的。叶建国毫不犹豫,郑重的在电话中告诉对方:对不起,请不要干扰我的工作,作为一名法官,我只服从法律。后来赵某了解到叶建国同志正在装修房屋,有一天便找到了叶建国的办公室,在谈了一下案件之后,把一个装有3000元现金的红包塞到叶建国的手中,让叶建国同志收下好买一些装修材料。面对这种情形,叶建国同志严词拒绝,“法官不是你们想象的那样,请把这红包收回去,公平和正义是金钱换不来的!你有这个功夫,不如把心思用在举证上面。”看到叶建国的态度如此坚决,赵某灰溜溜的走出了办公室。一个星期之后,此案依法判决,原告赵某和被告陈某离婚,陈某的婚前财产归陈某所有,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多年来,叶建国同志恪守“清清白白做人、公公正正办案”的原则,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抵得住诱,经得起考验,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了法律的公平和正义,以自己职业信仰和高尚品质诠释了一名法官的崇高情操。
    叶建国十分注重提高自身的素质,在他看来,法官代表国家独立行使审判权,权重责大,必须由具有高知识结构、高素质的人来行使。在社会矛盾日益纷繁复杂,政策、法律不断深化更新的情况下,仅凭以往所学的知识和工作经验,根本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和工作的需要,原有的知识必须不断更新。为此,他铭记“打铁先要自身硬”的道理,把工作和学习结合起来,每天上班他总是第一个到办公室,八点钟之前浏览每一天的人民法院报,了解最新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与婚姻家庭案件有关的报道他都要拿出自己的笔记本认真的做笔记,总结和分析各类案件的特点、解决途径,再与自己案件的实际情况相结合,摸索更加实用的办案方法。大量知识摄入和实践中的不断思考,使叶建国的法学理论水平和审判业务水平不断攀升,成为民事审判方面的行家里手。叶建国为自己确立了确保案件质量的工作目标,力求自己经办的每一起案件、每一份法律文书都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多年来,他承办的民事案件,无一错案,无一当事人上访,评查合格率达100%。
    当法官近二十年来,叶建国同志兢兢业业、廉正执法,一直用自己和蔼的笑容接待每一位满带愤怒的当事人,用自己犀利的目光挖掘每一个深藏在案件背后的矛盾根源,用自己的独特的智慧化解每一起纷繁复杂的家庭纠纷,在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树立了一个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法官的良好形象,以自己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和对法律的无限忠诚为社会谱写了一曲曲和谐之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