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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中院召开全市法院院长座谈会暨行政审判工作会议

时间: 2007-08-15 10:27
    8月3日下午,宜昌中院召开全市法院院长座谈会暨行政审判工作会议。会议认真传达贯彻了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全省中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以及全国、全省行政审判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总结了全市法院今年上半年的工作,全面回顾了我市2000年以来开展行政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进一步安排部署了下半年全市法院各项工作。中院院领导、审委会委员、各基层法院院长、办公室主任、行政审判庭庭长、中院各部门中层以上干部、中院行政审判庭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王厚军、市政协副主席熊从银、市政协民族宗教社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向家玉、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韩庆解等领导出席了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议首先由中院李兰芳副院长传达了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全省中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主要精神。随后,中院叶德武副院长传达了全国、全省行政审判工作会议以及中央、省委领导关于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并结合2000年以来全市法院行政审判的工作实际,全面分析了全市法院行政审判面临的新形势,着重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行政审判的工作任务进行了具体部署。

    座谈会上,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胡兴儒全面回顾了今年上半年全市法院的工作情况,并对下半年全市法院的各项工作作了明确部署。他指出,今年上半年,全市法院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和上级法院指导下,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围绕年初提出的“三及时”、“三减少”、“三提升”目标,切实抓好审判和其他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与此同时,上半年的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例如:工作进展不平衡,有的结案率、执结率、调解率比较低;队伍建设中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随着新的诉讼费交纳办法出台,案件不断增多,经费保障的困难更加突出等等。对于下半年工作,胡院长从六个方面进行了强调:一是要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为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作出努力;二是要落实最高法院、省法院工作部署和要求,继续抓好各项审判、执行工作,为宜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三是要坚持和完善审判执行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四是要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建设和法官队伍建设,继续抓好法院内部各项反腐倡廉工作;五是要推广成功经验,树立先进典型,组织好各类检查考评,努力提升宜昌法院在全省法院系统的位次;六是要积极主动争取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及各方支持。

    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王厚军作了重要讲话,着重就今后全市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提出了三个方面的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大意义。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中,行政审判是重要保障力量。在新时期新阶段加强行政审判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其重要性主要体现为“四个有利于”,一是有利于增强司法能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二是有利于促进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三是有利于实践司法为民,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四是有利于化解官民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努力做好行政审判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要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二是要注重方法艺术,力争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三是要加强协调和解,努力减少不和谐因素,既要注意引导当事人以合法、理性的方式表达意愿和要求,防止矛盾激化,又要不断增强协调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尽可能通过协调和解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四是要监督与支持并重,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五是要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行政审判水平。着力解决一些地方行政审判力量不足、组织不健全、人员不稳定、少数法官素质不高的问题。同时,也要保障法官的职业安全,坚决制止一切对法官打击、报复、诬告、陷害的行为。

    三、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努力为行政审判工作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必须在党的领导下进行。人民法院要主动向当地党委和党委政法委汇报,争取党委加强指导,给予支持。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切实纠正和消除漠视甚至抵触排斥行政审判的错误观念,切实杜绝对行政审判的各种不当干预,切实解决当前行政审判与形势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为法院公正司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要加强对司法工作的舆论监督和正面宣传,认真贯彻落实加强政法宣传报道的有关规定,严肃宣传纪律,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为司法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坚决杜绝司法机关直接参与行政执法活动等现象,不得要求司法机关从事招商引资、经济创收等经营性活动,切实维护司法机关的公信力。

    王厚军书记强调指出,行政审判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全市法院要认清形势,把握大局,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把行政审判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宜昌走在中部地区同等城市发展前列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座谈会上,市政协副主席熊从银指出,人民法院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近年来,全市法院的工作的确上一个新的台阶,人民群众对全市法院也有了一个新的评价,取得的成绩要充分肯定,通过会议了解到,全市法院上半年工作成绩突出,形成了不少的特色和亮点,特别是全市法院在抓结案率、调撤率以及便民措施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在全省法院走在了前列。他表示,人民政协今后要主动与人民法院多联系、多参与、多沟通、多交流,争取把全市法院的各项工作推向一个新的台阶。

    胡兴儒院长最后强调指出,王厚军书记和熊从银副主席的讲话非常重要,不仅对行政审判工作,而且对于当前全市法院的各项工作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指导性和针对性都很强,对于这次会议精神和各位领导的重要讲话,全市法院一是要在会后原原本本,认认真真地组织好学习传达。二是要搞好汇报工作,要主动争取各方面领导的重视、支持和监督。三是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一定要吃透精神,一定要结合实际,一定要有新的举措。

    会议号召,全市法院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振奋精神,锐意进取,扎扎实实地搞好审判、执行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构建和谐社会、和谐宜昌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用最好的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作者单位: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