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中院举办覃发国同志先进事迹座谈会
    座谈会上,覃发国同志首先汇报了从事基层法官工作29年来的工作体会。长阳法院院长黄正钢详细介绍了覃发国同志的先进事迹,以及开展向覃发国同志学习活动的情况。
    中院胡兴儒院长进一步总结了覃发国同志的先进事迹和主要精神,他说,覃发国同志是近年来全市法院队伍建设中涌现出来的一位极具代表性的先进典型,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典型代表。他的事迹有三个显著特点,一是体现了群众性。覃发国同志长期默默奉献在基层,他的先进事迹最早是2004年《宜昌日报》的记者在实地采访中发现并推出的,可以说是人民群众推出来的,是人民群众认可的,而不是我们自己宣扬的。二是具有持久性。覃发国同志从事审判工作29年如一日,做到了一辈子不办错案,实属不易。他的事迹自《三峡日报》首次报道后,迅速受到方方面面的肯定和赞誉,2005年3月被省高级法院、省人事厅表彰为全省优秀法官,2005年6月荣记个人一等功,被市委授予全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今年1月被省委政法委授予“政法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4月被市政府授予“劳动模范”称号,7月被省高级法院推荐为全国模范法官;2001年他从庭长职位退居二线,现接近退休,但仍然冲锋在办案一线,保持着先进的本色,不断有新的事迹,不断获得新的更高的荣誉。三是富于时代性。覃发国同志不仅是长阳和宜昌法院的典型代表,更是当代中国基层法官的典型代表,他善于将情与法相结合、善于做调解工作,实现案结事了、促进社会和谐的办案方法、审判艺术以及取得的显著效果,践行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体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符合人民群众的愿望,具有鲜明的时代性。
    胡兴儒院长指出,覃发国同志的先进事迹和精神可以概括为六个方面:一是奉法如天、公正办案的职业操守。覃发国同志将法律看作是天,将司法公正当作法官的生命,从来不违背法律、违背良心判案。他扎根基层从事审判工作29年,办理各类案件1518件,接触当事人上万人,至今未办错一件案件,无一起司法不公、执法不廉举报,写下了零发还重审、零全案改判的记录,这是他职业操守的最好证明。二是以民为本、司法为民的高尚情怀。他心中始终装着老百姓,始终将老百姓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来办,尽心尽力地为老百姓排忧解难、化解纷争,赢得了当地群众的高度评价,很多当事人都称他为“恩人”,为“青天”,甚至为他下跪。三是善于调解、案结事了的高超技能。他善于将情与法相结合,善于做调解工作,他办案不是以单纯结案为目标,而是上升到化解矛盾、解决纠纷、促进和谐的更高层次。他所办案件中调解结案1077件,调解率高达70.9%。四是勤奋学习、奋斗不止的精神风貌。覃发国同志起点学历不高,他利用各种机会挤出时间充实自己,学习成了他近三十年来最主要的业余生活。他46岁时还积极报考参加全国法院业大法律专业证书的学习并顺利毕业,他剪贴收集《人民法院报》案例上万个。通过学习、实践,他练就了一身高超的司法技能。2001年他主动从庭长职位退下来,担任党支部书记,虽已年近退休,仍坚持“为党和人民站好最后一班岗。”五是清廉守纪、淡泊名利的优良品格。覃发国同志土生土长,在当地亲戚多、朋友多、同学多、熟人多,但他能够严格要求自己,始终做到不为关系所扰,不为人情所动,不为金钱所惑。他对人民群众满腔热情,却苦了自己,对家人亏欠太多。六是扎根基层、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覃发国同志调到长阳边远的口子镇榔坪法庭工作后,工作条件差,经济待遇低,但他扎根基层,一干就是22年,把一腔热血都倾洒在这块土地上,干出了令人敬佩的不平凡业绩,真实体现了“两个务必”的优良作风。
    胡兴儒院长说,覃发国同志的先进事迹和精神概括为一句话,就是秉公执法,真情为民。学习覃发国同志,在当前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经常性教育、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时期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学习覃发国同志,就是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努力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就是要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是要树立科学的司法观与和谐司法的理念,着眼于和谐,致力于和谐,努力保障和服务于社会和谐;就是要勤奋学习勇于实践,不断增强自身的司法能力和水平。要通过深入学习覃发国、黄学军等先进典型,进一步培养和挖掘更多的先进典型,用先进典型引路,进一步推进全市法官队伍建设。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黄丹昱说,在全市几百名候选者中选中覃发国同志作为“感动宜昌”十大先进典型之一,说明覃发国同志的事迹确实非常感人,确实值得学习。他感人至深之处就在于胡院长概括的八个字“秉公执法,真情为民”。市委宣传部将进一步组织好向他学习的活动,争取把他推向更高的层次。
    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邹志坚说,覃发国同志是从大山深处走出来的先进典型,他没有惊天动地的英雄壮举,但他的事既真实又感人,既平凡又伟大。一个法官办好一个案件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不办错案。但覃发国同志做到了,这是他人生的光辉之处。市委政法委将组织好向覃发国同志学习的活动,迅速掀起学习的高潮。
    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云成说,覃发国同志不仅是法院系统、政法系统学习的榜样,更是全社会学习的榜样,要在市直机关掀起学习覃发国同志的热潮。一个先进的成长得益于一个先进的集体,覃发国同志的成长离不开法院集体的培养。他的最大特点就是群众认可,群众满意。群众满意才是硬道理。要通过大力开展向覃发国同志学习的活动,努力实现争创群众满意机关的目标。
    市委宣传部宣传科科长陈华洲、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科科长龙文、市直机关工委宣传部部长许睿以及中院各部门负责人、城区基层法院政治处主任等与会代表踊跃发言,畅谈学习覃发国同志先进事迹的感受,一致认为,覃发国同志的事迹真实可信,难能可贵,可亲可敬,可学可用,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是中国广大基层法官的一个缩影,一个写照,具有鲜明的群众性、时代性和持久性,值得认真、深入学习。
    作者单位: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