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雪压倒厂房,之后......
“谢谢西陵区委政法委,谢谢西陵区综治中心的调解员和法官,是你们给了我们企业新的生命。”8月7日,某家具厂财务负责人熊某将锦旗送到宜昌市西陵区综治中心,表达谢意的同时,流下激动的眼泪。
2024年2月初,因暴雪天气,家具厂向A公司租赁的厂房坍塌,导致生产设备和产品损失严重。由于种种原因,家具厂和A公司均未对雪灾损失进行鉴定,双方未就雪灾损失的赔偿达成一致,后因家具厂拖欠部分电费,引发A公司停电催缴等连锁反应。随着拉锯战展开,双方损失不停放大,矛盾越积越深。
“刚开始,双方一见面就吵,调解难度非常大。”今年3月,西陵区综治中心调解员徐宏林接手此案,开始一次次地和双方耐心沟通。
问题的症结在哪里?在西陵区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协调下,西陵区人民法院派驻综治中心的驻点法官刘晓蓉给相关案情进行了精准“诊疗”:从法律关系上,该矛盾本质上仍为一起租赁合同纠纷,A公司作为出租人,有义务向家具厂交付质量合格的厂房,若不能证明出租厂房符合质量标准,则双方之间的基础法律关系仍然是租赁,而不属于不可抗力;A公司以家具厂拖欠电费等理由停电的行为,也属于侵权行为,应赔偿相应损失。
4月中旬,当刘晓蓉有理有据地在综治中心调解室为双方梳理清楚法律关系时,为此事奔走、纠结一年多的熊某当场情绪失控,嚎啕大哭。她说,这么长时间,终于让她真实感到,有“法理”在为她们撑腰!
与此同时,参与调解谈判的A公司相关负责人,也立即通知物业部门恢复为家具厂供电,并同意就相关赔偿数额进行调解。
“前后沟通30多次,不断就相关细节进行沟通。”调解员徐宏林介绍,在西陵区委政法委和区综治中心相关负责人指导下,7月18日,双方最终握手言和,签署调解协议并由西陵法院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后续履行有了司法保障,家具厂最终获得赔偿。
“企业销路、新厂房寻址有困难,我们一起来想办法。”8月7日,西陵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成刚组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与家具厂负责人座谈,了解企业困难和需求,并安排相关工作人员为家具厂后期发展解决实际问题。
一起颇具争议的厂房租赁合同纠纷,最终获得圆满结果,有法官的专业法理分析,有调解员情理交融、持之以恒的努力,更有调解闭环机制的坚强保障。本案的成功调解,是西陵区深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用心用情化解涉企矛盾的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