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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中院召开司法技术辅助工作会议

时间: 2009-09-07 10:39
    日前,宜昌法院司法技术辅助工作人员会议在枝江举行,会议由党组成员、副院长汪家乾同志主持,省法院司法技术处副处长苏立言出席了会议,宜昌中院以及城区基层法院分管副院长以及从事司法技术辅助工作的同志参加了会议。宜昌中院纪检组长陈月生应邀为与会人员上廉政课。 

    会议传达贯彻了全国法院司法技术辅助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设立司法技术辅助工作机构的通知》、《湖北省法院司法技术辅助工作暂行规定》,讨论了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工作的暂行规定》,分析了全市法院司法鉴定、拍卖委托环节可能存在的隐患,部署安排了今后一段时期的司法技术辅助工作,确定了三项举措: 

    一是实行拍卖场所和拍卖帐户的“两个统一”,实现司法拍卖由分散到集中的转变。凡司法委托的拍卖案件,必须在指定的专门场所和专门帐户进行,确保拍卖案款的安全。

    二是采用联合拍卖的委托方式,实现个案独家招商到群众招商的转变。凡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和标的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案件,以抽签的方式实行分组联拍。一组为主拍,另组为参与联拍,谁招商的竞买人买得拍卖物谁家收取佣金。非定向招商的,由主拍、联拍单位按一定比例收取佣金。这样做,发挥了群体招商优势,也解决了独家被动操作局面。

    三是增加候补拍卖措施,实现从有利无险到风险利益同担的转变。标的在1000万元以上的拍卖案件,可以某一拍卖机构抽取拍卖案件后,动产一次流拍,不动产两次流拍,该机构便丧失了对该案的第二、第三次拍卖权利。即使变为联拍形式,该机构因流拍产生的费用自理,算作一次分案,不再参加下轮抽签。

    会上,枝江法院和伍家岗法院还进行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