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的活法
——读稻盛和夫《活法》有感
一次偶然的机会,读到稻盛和夫的《活法》,觉得此书通俗易懂,思想深远。稻盛和夫是企业家,也是哲学家。他在书中说,我思考的“活法”,也是我的人生观,立足于做人的最基本的伦理规范和道德观。正是基于最基本、最朴实的做人原则,所以我想本书的观点能够超越国家、语言、民族和宗教的障碍,普遍地为人们所接受。读完此书,我久久不能平静,因为其中的一些观点和思想对我有很大的冲击力和影响力。根据其中一些观点,我想到了一个法官应有的活法。
一、 坚定理想信念,追求人生意义,做一个忠诚的法官
稻盛和夫在书中指出:当今世界一个尖锐而深刻的矛盾就是科技进步、经济发展与人的精神道德的停滞或衰退。如今,高速发展的科学技术满足了人类无穷的欲望,也让人类的欲望得到了无限释放。法官也生活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受到了很多诱惑。如果理想信念不坚定很容易走入歧途。当时我从政府部门考入法院工作,一个简单的信念就是对法律的信仰。虽然在法院工作几年,一些外在的因素有时影响我对法律的信仰,但是我时刻告诉自己,如果一个法官都丧失了对法律的信仰,那么普通民众会更加丧失对法律的信仰。美国法学家伯尔曼指出:没有信仰的法律将退化成僵死的教条;而没有法律的信仰却将蜕变为狂信。虽然在现阶段依法治国不是很理想,但作为法官,我们必须信仰法律。
稻盛和夫说,我们生活在一个不安宁的时代,世道混迷,看不清前途。物质是富裕的,精神却很空虚;衣食是丰足的,礼仪却很欠缺;行动是自由的,感觉却很闭塞;只要肯努力,什么都能得到,什么都能做成,但人们却消极悲观,有人甚至犯罪或搞出丑闻。特别是在物欲横流、鄙视劳动、热衷投机的世风中,如果不从个人根本的价值观来思考人生的意义,我想我们每个人都会觉得压抑、郁闷和混沌。有位法学家说,“法院是法律帝国的理想,法官是帝国的王侯”,或许,现在法官的地位没有这么高,但有一点是肯定的:不是每个人都能为别人主持正义。作为法官,我们有这个机会就不能辜负手中的权力,就要运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和审判经验去辨法析理,定纷止争,达到案结事了人和。这就是我思考的作为法官的人生意义。
二、坚持利他之心,恪守道德良知,做一个为民的法官
稻盛和夫在书中指出,坚持利他之心就是要将欲望人还原为“良心人”、“理性人”。利他有各种层次。包括家庭、单位、地区、国家、国际范围内的“利他”,也包括人类对自然万物的“利他”。利他在儒家就是“仁”,在基督教就是“爱”,在佛教就是慈悲,利他存在人类本性之中。西方法谚: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法律是善良公正之术;普遍的道德是社会的基础,普遍的良心是法律的基础。这些都说明良知对于法律的实施具有基础性的作用。法郎士说,我是法官,我只对我的良知负责,我如给你们承诺就是违背我的职务。在办案过程中,确实存在一些说情或者一些当事人利用物质来影响办案,我时刻提醒自己,如果这样做了,对得起我的良知吗?
现阶段,作为法官的我们还必须具备丰富的仁爱之心。亚当斯密认为正义只是一种消极的道德。因为它是从否定的角度规定人的行为,它讲的是人不能做什么,就是你觉得对你有害的事,你也不能对别人做,不能损害别人的利益。在中国哲学里,正义就相当于孔子所说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积极的道德就是仁慈,仁慈就是从肯定的方面来规定人的行为,就是你应该做什么。作为法官,我们不但要作出公正的司法,还必须作出人性的司法。司法不仅应由秋风扫落叶办的严酷,还要有春风煦日般的温暖。有些案件,单从法律的角度讲一方确实败诉,但从情理来说,又合情合理。因此,我们必须发自内心的去爱每一个当事人,用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力去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和纠纷,做一个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法官。
三、精进本职工作,提升司法能力,做一个公正的法官
稻盛和夫指出,所谓“精进”就是拼命努力工作、心无旁骛、埋头眼前的工作。这是提高心性、磨炼人格最重要的方法、最有效的方法。他认为,发自内心的欢喜和快乐,存在于工作之中。兴趣和游玩获得的快乐,只有在充实的工作之余才能品尝。当然,来自工作的喜悦,并不像糖果那样,一放进嘴里就甜味十足。喜悦从劳苦与艰辛中渗出,工作的乐趣潜藏在超越困难的过程中。有时,我个人也有这种强烈的感受。工作很累后,想休息几天。但休息后,发现像少了什么,还是想投入到工作中来。当前,法官的工作确实很辛苦,压力也很大。有些业务部门的同志想到综合部门工作,但是,当我们把一件很棘手的案件成功的办理或者调解后,我们确实很有成就感。稻盛和夫说,现场工作是最好的磨炼意志的地方,工作本身就是最好的修行,每天认真工作就能塑造高尚的人格,就能获得幸福的人生。
有一位法学家说过,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我是这样理解的:一个法官只有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才能更好地理解法律精神和掌握法律技能,才能做好审理、调解工作,才能办理好案件,作出公正的司法。
四、控制自身欲望,崇尚简朴生活,做一个廉洁的法官
稻盛和夫指出,贪欲之念最难对付,它牢牢地根植于人的内心深处,不易拔除,而且它的毒性最强,它能腐蚀人的灵魂,把人引向歧途。要完全消除三毒不可能,但可以努力去抑制它们、控制它们。一位哲人说过,欲望这个东西是满足便无聊,无聊便希望更大的满足,最终还是满足不了,于是陷入痛苦的深渊。其实意欲获得的满足并不直接被我们感觉得到,它顶多以反省回顾的方式进入我们的意识。每一快感的产生其实就是意欲受到的抑制得到了消除,意欲获得了解放。叔本华认为缺乏痛苦的程度是衡量一个人生活是否幸福的标准。如果生活能够达到一种没有痛苦,也没有无聊的状态,那就确实得到了尘世间的幸福。因此,我们不应该以痛苦为代价去购买快乐,甚至只是冒着遭受痛苦的风险去这样做也不行。
我们应该把对快乐、财产、地位、荣誉等等的期望调至一个节制、适度的尺度,因为正是对幸福快乐、荣耀排场的渴求和争取带来了很大的不幸。因此,避免重大祸害的最有效途径就是考虑到我们的能力、条件,尽可能地减低我们对生活的要求。苏格拉底说,人生的智慧在于自觉限制对外物的需要,过一种简朴生活,以便不为物役,保持精神的自由。泰戈尔说,顶不住眼前的诱惑,便失掉了未来的幸福。做一个清廉的法官,必须控制自身欲望,自觉过一种简朴生活。
我相信,只要每个法官胸怀法治信仰,恪守道德良知,精进本职工作,崇尚简朴生活,在追求善的基础上,由此再增加真与美的部分,我们的生命一定很圆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