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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坂坡下好法官

时间: 2005-08-05 11:36
  三国古战场长坂坡下,有这样一位好法官:他与时俱进,锐意创新;他勇挑重担,不怕矛盾;他无私无畏,敢于碰硬;他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他牢记宗旨,甘为公仆;他爱岗敬业,以庭为家;他扎根基层,无怨无悔;他不事张扬,默默无闻;他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取得了骄人的工作业绩,先后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二等功一次,被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三等功一次,被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人民满意的好法官,被宜昌市委市政府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他的先进事迹在湖北电视台等多家媒体上刊播,在人民群众中传颂。他,就是当阳市玉阳人民法庭庭长余天云同志。

         与时俱进,在提升办案质量上闯新路

  余天云同志先后担任民事庭、育溪人民法庭、玉阳人民法庭庭长,不管在哪里任职,他都甘当“排头兵”,愿做“领头雁”,事事想在前,事事做在前。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各种深层次的矛盾日益凸显,给法庭办案工作带来了一系列新的难题,也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但余天云同志敢于在工作中,在实践中,超前思维,大胆探索,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有效地破解了工作难题,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审结的数千件案件中,案件数、结案率、合格率、当事人满意率均居全院之首。

  一是推行办案方式改革。他积极推行立、审、执完全分离的操作方式,并在具体实施环节上实施创新,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益,在审判工作中,他大力推行审务公开,实行阳光作业,以图解的形式公开从起诉至立案、审理、判决、执行等全部诉讼程序,让诉讼当事人直观地了解法庭办案程序规程。设立“排期开庭”专栏,公开每个诉讼案件的案号、案由、原告、被告、合议庭成员及开庭审理时间,使当事人和审判人员同等接受制约,杜绝久拖不决和超审限现象。他在庭审中一律采取辩论式民事审判方式,当庭举证,当庭质证,当庭宣判,使当事人有证举在庭上,有理说在庭上,增加了庭审工作的透明度。在执行工作中,讲究执行艺术,注重追求最大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遇到阻力和干扰后,不是以硬碰硬,简单执法,而是寻求解决途径,化解阻力和排除干扰,达到最佳的执行目的。如市林业局将该局协助执行的款项以被执行人欠其款项为由扣留,造成执行计划落空,余天云同志得知后及时向林业局发出必须将扣划的款项到位的通知,一方面请分管院长出面及时与市林业局领导沟通,使该局有关领导认识了错误,并重新达成满意的执行方案,使已陷入僵局的执行工作得到化解。仅2002年,他就亲自成功执行了多起强制迁出房屋案,受到群众的好评。

  二是实施调解方式创新。如何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是各级人民法院面临的新问题。余天云同志运用自身多年积累的经验,结合当前的办案实际,创造性地提出并推行了四种调解方法,即:以“情”疏导矛盾,以“和”缓解矛盾,以“教”消除矛盾,以“法”解决矛盾,收到了明显的实效,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取得了审判工作的最佳效果。仅2000年以来,他所承办的1200多件案件,经过调解结案的有840余件,调解率达70%。他所在的人民法庭,率先在宜昌市40多个基层法庭中实现并结案千件大关的历史性突破。翻开他的办案手记,我们不难发现一些非常成功的调解案件,通过以情疏导,10多对年轻夫妻言归于好,破镜重圆;通过以和缓解,一对年近七旬的老夫妻,推搡着走进法庭,心平气和地搀扶着走出法庭;通过以教消除矛盾,一对打得头破血流的邻居握手言和;通过以法解决,一位外地客商被拖欠了8年的货款如数收回。

  三是抓难案积案“消肿”。多年来,对法庭的难案积案,余天云同志争着办,抢着办,用他过硬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审判实践经验,使这类案件得到公正合理的处理,无一件改判、发还案件。在实践中,他体会到:处理这类民事案件,关键在做到一敢、二细、三准确。敢,就是要敢于知难而上;细,就是要耐心细致地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准确,就是要对案件的事实要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得当。目前,他所在的人民法庭地处城区,人口众多,情况复杂,但积案最少。

                   甘当公仆,在开展便民服务上下真功

  余天云同志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宗旨,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鞭策自己,激励自己,把法官的责任装在心里,把群众的疾苦记在心头,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满腔热情地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全力以赴地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一是强化窗口建设。为做到文明执法,树立新时期人民法官的新形象,余天云同志从接待室的建设抓起,力求将其建成一个文明执法的窗口。

他身先士卒,率选垂范,从点滴做起,从小事做起,积极开展五个一活动:即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茶水暖心,一个诚心待人,一流规范服务。对此,当事人都反应较好,对玉阳法庭这种接待方式倍感新切,既不失法律的威严,又体现了法官的素质,提升了法官的形象。

  二是开展专项服务。余天云同志不管走到哪里,都主动与辖区内的单位取得联系,增进了解,并根据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服务。别人不愿“啃”的硬骨头,他“啃”;别人撂下了挑子,他主动挑起来,既增加了案源,又为辖区内的单位和群众解决了实际问题。为协助做好拖欠话费的清收工作,他力排众议,克服当事人难找,法律关系和责任主体复杂,执行难度大等诸多弊端,带领全庭干警送达文书,并能通过电台《理与法》节目,全方位系统地报道法庭审理情况,达到了法律效果加社会效果的最佳统一。为协助辖区内政府清收基金会的欠款,更好地服务于全市中心工作,他主动受理此类案件,并亲自担任主审,并力求快审快结,由于措施得力,已执行到位的标的款达150多万元,受到辖区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进一步提高了法庭的社会知名度。

  三是坚持送法下乡。余天云同志认识到,要想真正服务方便服务,做一个人民满意的好法官,还必须走出去,送法下乡,深入群众,利用各方面的力量帮助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近年来,他一直坚持走出机关,开展定点巡回审判的便民措施,一手抓案件审结,一手抓法律宣传。每次巡回审判活动,他总是一马当先,既当总指挥,又当办事员。对执行案件也是利用优势兵力,讲究执行艺术,或召开执行大会,或采取零点行动,或各个击破,凡已生效申请执行案件,适时机地抓紧执行,尽可能地执行到位,不打法律白条。这样大批量的对案件进行审理、执行,规模一次比一次大,使法庭的知名度和信任度大增加。在今年巡回审判中,他发现玉阳办事处子龙村一位70岁的老太婆瘫痪在床,无人赡养,他及时找到他的儿子,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落实了赡养老人的事宜,老人感动地说:“没想到我足不下床,余庭长就给我解决了后顾之忧。”

          一身正气,在坚持秉公执法上敢碰硬

  在玉阳城区,余天云同志敢于碰硬是出了名的,他刚正不阿,铁面无私,敢于坚持原则,敢于实事求事,敢于坚持依法 办案。在执法中,他遇到过各种各样的当事人,但他能根据不同的对象采取不同的工作方法,有效地维护了法律尊严。

  对一些法律意识淡薄,态度凶横甚至以武力相威胁的当事人,他一身正气,严肃执法,显示出人民法官宁折不弯,铁骨铮铮的形象。对少数软拖硬抗、故意逃避的被执行人,他敢于迎面而上,敢于碰硬。如他在执行原告诉某行政单位欠款39400元一案时,该单位拒不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今年初,他在依法对该单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扣押其轿车时,遭到了该位负责人的刁蛮阻拦,余天云同志对其进行了苦口婆心的法制教育,但该负责人置若罔闻。为维护法律的尊严,他向院长汇报后,毅然采取拘留的强制措施,促进了案件的执行。面对不理解他,甚至威胁他的当事人,他能冷静地泰然处之。他的座佑铭是:身正不怕影子歪。今年5月,一个不愿留姓的男当事人晚上带着凶器上他家闹事,直接危及他家人的人身安全。针对这种情况,余天云同志并不是简单批评指责或报警,而是对他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当时情况十分紧急地情况下,他对行凶的当事人指着自己的胸说:“如果存在徇私枉法等偏袒一方的情况,你再报复不迟。”一下镇往、稳定了当事人的情绪。该当事人离去后,他知道该当事人是一时想不通,当时并没有急于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后来,该当事人在他的感化下,主动认错,并主动与对方达成了和解协议。

  对那些以权压法,以势欺法的当事人,余天云同志能做到不卑不亢,刚正不阿,依法办案。有一次他在办理本市一起经济纠纷时,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较大,还分别找有关领导说情,而余天云同志则借此机会向说情人介绍案情,希望他们去做当事人的工作,几天后,余天云同志召集双方当事人调解,原被告双方态度都比较好,并表示继续保持过去的协作关系,此案第二天即执行完毕。

    余天云同志在办案中,不搞地方保护主义,坚持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平办案,不偏不倚。2002年8月,本地一客户长期拖欠浙江供货人的货款,该外地当事人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走进法庭大门。余天云知道纠纷的原因后,当即电话通知债务人到庭,并严厉指出了债务人严重的违约行为,在此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当债权人收到全部到位的1万余元货款后,激动得热泪盈眶地说:“没想到拖了近五年的货款,一下就收回了。”并给余天云同志送来了一面锦旗,上面写着:清正高效,一视同仁。”

  余天云同志之所以做到执法如山,敢于碰硬,在于他的清正廉明,公开公平。他在工作中不为金钱所惑,不为人情所动,不为美色所迷,自觉抵制说情风、吃请风,不办人情案、关系案。他在审理王某与当阳市豫鄂麻纺厂债务纠纷一案中,王某系外地当事人,开庭后,当晚到余天云同志家中,掏出钱来请他关照,他当即对王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指出这种行为是违法行为,并对王说:“你虽是外地人,但你要相信我们会秉公办案,不搞地方保护主义,对案件会依法进行公正的处理,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王听后非常感动,觉得余法官是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好法官。据不完全统计,仅2002年他就拒吃请50多次,拒收礼金折合人民币8000多元。

  “不经一番寒霜苦,哪得梅花扑鼻香”,2003年4月14日,湖北省人事厅、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余云天同志为“优秀法官”光荣称号。

    作者单位:当阳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