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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渝三地法院共绘三峡生态司法保护新篇章
——长江三峡生态长廊司法保护第五次联席会在宜昌秭归召开

时间: 2026-03-03 09:39 来源: 中院宣传处

2月27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五周年之际,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在宜昌秭归召开长江三峡生态长廊司法保护第五次联席会。会议以深化跨域司法协作为主题,共商长江大保护良策,共筑三峡生态安全司法屏障。省人大代表李正伦、省政协委员殷书国全程参与见证。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资庭庭长吴良志受邀参加会议,三地法院分管院领导、环资审判业务骨干参加会议。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夏远亮参加会议并致辞。

会议指出,从“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理念的提出,到《长江保护法》的深入实施,鄂渝三地法院始终树牢“一盘棋”思想,在生态司法领域并肩探索、务实协作,用法治力量为三峡生态长廊筑起坚实屏障。本次座谈既是一次跨域协作的经验交流会,更是一场凝聚共识、共话未来的务实推进会,旨在以会议为纽带,深化协作、凝聚合力,共同书写三峡生态保护司法新篇章。

会议强调,长江三峡是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守护好这片绿水青山,是时代赋予的共同责任。站在新的发展起点,三地法院要持续深化司法协作,健全联动机制、创新协作模式、提升保护实效,以更坚实的司法举措、更优质的司法服务,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和三峡生态长廊的永续发展保驾护航。

夏远亮在致辞中立足全局、着眼长远,深刻阐述三峡生态保护的特殊意义。他指出,三地法院同处三峡库区,要心系“国之大者”,坚决扛牢长江大保护的政治责任。在筑牢三峡生态屏障的同时,要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办好每一件案件中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司法之力增强绿色发展动能。他倡议,三地法院要秉持合作共赢理念,在生态司法协作上加强对话、深化共识,在经验共享、司法研究、机制共建等重点领域加大合作力度,探索跨域生态司法协作新路径,共同守护好长江三峡这张绿色“名片”。

在交流发言环节,三地法院围绕三峡生态长廊系统性保护分享实践经验,共话协作愿景,为推动三地司法协作向更深层次、更宽领域拓展注入强劲动力。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环资庭庭长赵翎分享了在裁判规则提炼、创新生态修复方式、立体化法治宣传等方面的经验做法,为拓宽生态司法协作思路提供了有益借鉴。 

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吴任荣分享了“生态保护法庭+生态保护基地”的多元审判格局、以修复理念探索替代履行的“绿色路径”和跨域协同共治的司法实践。

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莉围绕审判专业化建设、生态修复实效提升、协同共治、强化司法服务保障等方面交流实践经验。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资庭庭长吴良志发表讲话,他精准把脉,既肯定三地法院的实践成效,也指明当前工作的重点方向,更提出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工作要求,为下一步深化协作给予了专业建议。

生态司法的成效,离不开社会各界的监督评议。座谈会上,省人大代表李正伦、省政协委员殷书国先后发言。他们充分肯定了法院系统在生态保护方面所做的工作,并结合自身专业领域提出宝贵意见建议,为生态司法的完善与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会上,由三地法院共同参与,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主编的《长江三峡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白皮书(2022-2025)》及典型案例(2025年)正式发布。白皮书全面梳理近年来三地生态司法的实践成果与协作经验,精选的2025年度十个典型案例涵盖水生态保护、碳汇司法、生物多样性守护、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集中体现司法裁判的价值导向与示范效应。这是三地司法协作的重要成果展示,更是深化生态保护共治的新起点,旨在带动更多力量参与三峡生态保护,共同营造“法治护航、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法治护一江碧水,同心筑两岸青山。从长江之滨到三峡之巅,法治之手正紧紧相握,共同托举起一条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的生态长廊。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三地法院将持续深化长江大保护司法协作格局,推动协作机制向更广领域延伸、向更深层次挺进。既要当好生态底色的“守护者”,以最严密法治筑牢三峡生态屏障;也要做好绿色发展的“助推器”,以优质司法服务护航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更要成为跨域协作的“探路者”,为全国流域司法协作贡献三峡经验、提供区域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