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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守中立、独善其身的好法官

时间: 2005-08-05 11:31
  提起杨云先法官,法院内外有过交道的人都有一个共同的感觉和说法:杨法官这个人不好接近。正是这种不好接近的办案风格,使杨云先同志在审判岗位上赢得了大家越来越多的理解和尊重,也赢得了一份又一份的表彰和荣誉,并不断赢得当事人的感谢信和赞扬锦旗。我们知道,英国谚语中有这样的说法:“神与法官不可交友”。即要求法官深居简出,少有社会交往,距离产生权威,距离促进公正,这句谚语道出了法官职业的神圣和公正办案的要义。杨云先同志正是用自己的行为生动地诠释了这句西方谚语的时代魅力!

          坚守中立求公正  铁面无私赢赞誉

  今年52岁的杨云先同志是秉性率直的山东人,1969年12月参军入伍,第二年就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在部队期间参加了对越自卫反击战,曾获得二等军功章。血与火的洗礼炼就了杨云先同志刚正不阿、爱憎分明的优秀品质。1982年他转业到原宜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从保家卫国、英勇杀敌的军人转变为匡扶正义、为民解忧的法官。多年的办案生涯中,他始终做到独善其身,坚守法官的中立地位,不受金钱、人情乃至权势的影响,依法公正审理好每一件案件。听他同合议庭的法官介绍,老杨开庭审理案件时很有特点,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他总是让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平等地、充分地发表各自的意见,不偏不倚,充分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行使。因此,在案件审结后常常是双方当事人都没有什么意见,表示服判息诉。如杨云先同志作为审判长审理的上诉人沈福强、被上诉人谢长青手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二审改判后,双方对判决结果均表示满意,沈福强还于今年4月份送来锦旗一幅,上书“赠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当代包公杨云先”。

    杨云先同志在办案中还有一个众所周知的特点,原则性极强,且最烦有人对案件打招呼,哪怕是同事、甚至是领导,一概不理。听民庭的老同志讲,以前曾有领导公开批评老杨“不听招呼,太倔”。因此,可以说,当今社会办案说情打招呼的情况并不少见,但在杨云先法官那儿,几乎成了绝迹。因为,一是不敢去打招呼怕碰壁,二是知道打了招呼也没用。

  但杨云先同志并非不近人情之人,对庭里年青同志关心爱护,诲人不倦,特别爱同大家探讨审判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对当事人来访,从来都是耐心细致地接待,无论是自己承办的案件,还是合议庭其他同志的案件。他还积极参加社会帮贫活动,2002年曾被宜昌市政府授予“爱心先生”称号。此外,杨云先同志家庭关系和谐,是公认的模范丈夫,对家里的老人也十分孝敬,经常回去看望、照顾。

  二十余年来,杨云先同志淡泊名利、恪尽职守、克己奉公,以清廉刚正、铁面无私的坚定人格,充分发挥了一名共产党员的先进模范作用,赢得了组织的高度评价和人们的由衷赞誉:杨云先同志是多年的先进工作者;2000年、2001年均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01年荣立三等功;2002年被评为市直机关“优秀公仆”;2001-2003年,因工作成绩突出,连续三年年度考核均被评定为优秀等次。可以说,杨云先同志不论是作为一名军人、一名法官,还是一名共产党员,均以出色的成绩向党和人民递交了满意的答卷。

          勤奋敬业二十载  清廉俭朴如一日

  杨云先同志长期从事民事审判工作,他所办理的千余件案件,无一错案,这与他始终爱岗敬业以及有着良好的法官职业素养和高度的责任感分不开。直至现在,作为一直从事民事审判的资深法官,杨云先同志常对年轻同志讲:“我在民庭搞工作这么多年,虽没有办错一件案子,但这对我的压力也特别大。我要更加小心,不能办错案。要对得起法律、对得起当事人。”

  杨云先同志也是一个工作勤奋的人,听民一庭周琼法官介绍,在她同老杨共事的几年中,从未看到他迟到、早退,甚至请假,上班时间从不串岗,开庭之外所做的就是阅卷、写文书或是学习。在审判任务紧时经常把工作带回家中加班加点工作。值得一提的是,老杨还非常勤奋地学习电脑打字及操作,经过刻苦的练习,现在他所有案件文书、审理报告等都是独立在电脑上完成。这对于一名老同志来说是难能可贵的。事实上,2002年杨云先同志已从中层干部的岗位上主动退下,但他完全没有“车到码头船到岸”的思想,相反,是以一种良好的精神状态,自我加压,主动办理重大疑难或矛盾突出的复杂案件,今年1-9月,杨云先同志主审案件近50件。此外,他还作为审判长负责一个合议庭,承担大量的组织开庭、批改签发文书等事务。办案中,杨云先同志切实负起合议庭严把案件质量关之的责任,该合议庭所办案件审结后,当事人不服申诉上访的几乎没有,相反,送锦旗、写感谢信的倒有不少。今年9月份一名在宜经商的外地人洪志权在收到终审判决后专门向市政法委和杨云先同志写了感谢信并赠送锦旗,感谢他“执法公正,伸张正义!”

  对于杨云先同志的清正廉洁,无论是法院的同事,还是案件当事人或代理律师,大家有口皆碑。正如前面讲的,他是通过洁身自好,不为人情干扰、物质利诱所动,也就是“不好接近”来做到廉洁自律。要知道,受社会风气的影响,“案件一上门,双方都找人”,民事案件更是如此,但杨云先同志却能够始终坚持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的吃请、送礼一概拒之。有位律师曾讲过,当知道所代理的案件在杨法官手上时,心里便踏实了,因为不用做案外工作了,也不必担心对方做什么手脚。可见,廉洁自律是一种境界,一个人能否抵制诱惑,不为“常人之情”所动,关键在于自律,“慎独”、“慎微”和“慎欲”。清廉,在很多人眼里是一种约束,而在杨云先同志身上,则是一种秉性、一种习惯。

    杨云先同志生活十分俭朴,不讲究穿着,不追求物质享受。就拿他使用的手机为例,以前一直使用的是模拟手机,直到模拟手机强制淘汰后才更换并使用至今,现已陈旧不堪,功能极差,打一两个电话后就没电了,经常要充电,但他仍没有更换的意思,还开玩笑说:“这个电话至少可以是看时间的工具嘛。”可见,杨云先同志对物质利益和享受是毫无欲望,他所倾心的是他的案件、他的当事人,是国家的法律和社会的公正。

          司法为民为己任  心系群众践宗旨

  群众利益无小事,民事案件也无小事。杨云先同志深知这一道理,因此,他在办案中力求化解当事人的纷争,为维护社会稳定尽一分力。2003年年底杨云先同志审理的上诉人孙某、被上诉人某汽车销售公司汽车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孙某向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一辆大客,价款30余万元。孙联系好清江公司挂靠跑客运并由该公司提供购车贷款的担保,汽车销售公司承诺负责办理购车贷款及保险事宜,购车款分期支付。合同签订后,孙支付首付款8万元提车,因汽车销售公司不讲诚信,交付的是一辆旧车,于是双方发生纠纷,后虽换了一辆新车,但时间一拖就有几个月,清江公司不同意让孙挂靠和提供担保了,这样购车贷款及保险也办不下来,双方又起纷争。汽车销售公司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查封了客车并起诉孙某,要求支付下余购车款。一审判决孙某违约,支付余款。孙某不服上诉,孙系下岗职工,其倾其所有准备购车跑客运来谋生,但作为个人,他的客车不能投入营运,没有收益,贷款也未办成,自然无法支付下欠购车款,甚至连上诉费也没有能力交纳。中院依法同意其全额缓交诉讼费。本案审理过程中,杨云先同志没有以上诉人没有在缓交期限内交纳上诉费为由图简单草率裁定按自动撤回上诉结案,而从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由公司协助孙某办妥了客车挂靠、购车贷款等手续,并支付车辆被查封期间的损失及车辆保险,孙某继续履行合同,最后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庭外和解,化解了矛盾,取得了原、被告都满意的办案效果。目前,孙某正在山西大同跑着旅游线路,高兴地奔着致富之路。

  正如一位给杨云先同志写感谢信的当事人所说:“是审理此案的杨云先审判长法官执法公正、公平合理,才使我得到一个公道的判决,让我对国家法律和法官有了新的认识。感谢杨云先法官为民解忧,公正判决!”杨云先同志时时刻刻都将司法为民落实到了审判工作之中,用实际行动努力实践着“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以上事迹材料的反映是有限的,对于一个思想境界已经达到将党的宗旨转化为自觉行动,将人民利益视为最高追求的人,赘述太多的“琐事”似乎是多余的。最后,我们衷心希望杨云先同志沿着自己的人生轨迹走向灿烂辉煌的明天!

    作者单位: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