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中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工作受到宜昌市委政法委肯定
    2006年5月以来,根据中央、省、市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宜昌中院集中一年多时间,认真扎实地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经过动员部署、学习培训、查摆问题、集中整改和考试考核等五个阶段,圆满完成了既定的教育活动任务。一是深入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中院党组先后多次下发文件、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仅胡兴儒院长在大会上就进行了4次动员部署,将教育活动逐步引向深入。成立了由胡兴儒院长任组长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领导小组和由机关党委、政治部、监察室、研究室、办公室5名骨干组成的工作专班。二是坚持分级负责,突出重点对象,狠抓学习培训。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辅导与座谈讨论相结合、读书学习与网络电教相结合、写心得体会与交流发言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分层次、分专题、有针对性地组织了全市法院所有在编在职人员的学习培训。在全市法院党组班子中认真组织了三个专题学习。对全市法院新任领导班子成员20多人组织了专题培训。对2000年以来进入法院工作的大学毕业生75人组织了集中培训。外请专家和院领导结合实际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讲活动。三是认真查摆问题,突出纪律作风,开展集中整改。结合“三清”活动认真查摆了存在的五个方面突出问题,结合召开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定整改措施,结合“作风整改月”活动认真整改纪律作风,并组织编选了15篇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对办案一线法官组织开展了“以案析理”活动。四是认真复习备考,严肃考试纪律,搞好考试考核。组织全市法院全体在编在岗人员参加了全省法院统一考试,全市法院参加考试1060人,参考率达99.1%;其中优秀1041人,优秀率达98.21%,没有不合格人员。其中中院参加考试183人,参考率达99%;考试成绩优秀182人,优秀率达99.45%,无不合格人员。
    经过上述五个阶段的扎实工作,宜昌法院系统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进展顺利,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一是广大法官干警的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经过反复深入的动员、学习、培训和宣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和本质要求可以说已经深入广大法官干警内心,特别是党的领导意识和服务大局意识得到明显强化,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将更加自觉。在办案中,广大法官能够注意处理好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与执行国家法律的关系,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审判的关系,服务大局与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关系,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的关系,公正司法与司法为民的关系等重大关系,对领导交办案件、涉法涉诉上访、外部监督等有了正确认识。教育活动产生了一批学习体会和研究成果,仅市委政法委《宜昌政法》刊物就采用、转发了我市法院系统学习教育活动成果文章6篇。
    二是办案的质量、效率和效果得到提高。去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9956件,结案19137件,结案率为95.90%,同比上升1.06%;其中中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749件,结案2372件,结案率为86.28%,同比分别上升4.93%、13.86%和6.60%。今年上半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0491件,审执结7003件;其中中院受理各类案件1301件,审执结825件,结案率为63.41%,结案数和结案率同比分别上升2.10%、3.41%。中院从去年开始组建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专班,实行当年所有审结案件必须经过评查合格后方可归档,并一月一评查通报。当年确认差错案件仅2件,比上年大大下降;今年上半年还没有出现差错案件。民商事案件的调撤率达到40%以上,不断上升。在去年省法院开展的“五项”检查评比中,案件质量评比综合排名靠前,取得了好的成绩。
    三是法官队伍的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通过反复不断地开展纪律作风整改活动,特别是学习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行为规范》和省法院《八条禁令》,中院《办案规范》和《规章制度》等,并组织考试,广大法官干警的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对法官干警的违法违纪举报去年以来下降幅度达50%以上,其中举报中院干警的只有1件,连续三年实现了干警零违纪、班子成员零举报。
    四是法官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通过学习培训、理论宣讲、以案析理和司法实践,广大法官干警的司法能力得到增强。去年全市法院有8人考取攻读在职法律硕士学位,其中中院达5人。去年以来,中院先后荣获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司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调研工作先进集体、办公室工作先进集体等4项全国系统性荣誉称号,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全省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连续第三年获得市直文明机关称号,获得区市文明单位称号,被市综治委授予平安单位称号,连续两年2个党支部被市委表彰为“五好”基层党组织,中院机关党委被市直机关工委表彰为“五好”基层党组织,民一庭被全国妇联授予“巾帼文明岗”称号,还被授予“全国老年维权示范岗”,杨君珍被市政府授予劳动模范称号。还有一批获得省、市级表彰的优秀法官、优秀党员、优秀(十佳)青少年维权岗和二等功、三等功荣立者等先进模范。
    在全体法官干警中真正树立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集中教育阶段结束后,还必须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经常性教育,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落实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的实践中去,宜昌法院将结合争创“五好”基层党组织、文明机关、文明单位、群众满意机关、全国优秀法院等创建活动,进一步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司法效率和司法形象的实际问题,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作者单位: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