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 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法官出镜

天平之魂 法骨柔情

时间: 2006-04-14 19:38
    “作为法官,我一生中有可能审理几千件案子,如果这一生中仅有的一次官司,让他们受到不公正待遇,或让他们得到一个不明不白的判决,他们心里就会留下深深的伤痕。伤害一个当事人,就会多一个不相信法律的人。而维护一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就会使人们增加一分对法律的敬畏,对社会的信心。”

    12年前,也就是1993年7月的一天,一个极其普通的姑娘刚从大学毕业,提着简单的行李,走进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她叫廖健薇。法院里的人很快都喜欢上这个瘦削而文静的姑娘,因为她工作认真,态度谦和,好学上进,人人都说她是棵好苗子。

    12年后,廖健薇成为西陵区法院刑事审判庭的办案能手,荣获许多重大荣誉的优秀法官,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办案能手",2000年6月她又取得了中国社会科学院硕士研究生班的结业证书。12年里,她从书记员到审判员,从执行局、民事审判庭到刑事审判庭,一步一个脚印默默耕耘、廉洁自律、不断进取,把一腔热血全部奉献给了她所热爱的审判事业。2006年3月,她被表彰为全市法院调解能手。

  12年后,她仍然瘦削而文静,仍然态度谦和,仍然在认认真真地干着每一件份内的工作……

    一、家与法,她选择了“法”

    维护社会稳定,打击犯罪,是刑事审判的重中之重。西陵区法院地处宜昌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辖区经济繁荣、文化昌盛,亦是刑事犯罪案件的高发地段。刑事审判庭面临着案件多、人员少的压力,为了提高自己的审判能力,廖健薇同志自进入法院系统工作以来不断充实自己,积极利用业余时间学习、加强专业知识技能,吸收高新科技知识。不仅使自己的知识面得到了扩展,而且经过勤奋的学习,思考问题的立足点越来越高,考虑问题也越来越全面,办案的效率更加提高了。

    2005年的西陵区人民法院刑庭,是建院以来人数最少的一年,全庭仅三名审判员,然而当年全庭的收案却是历年来最多的一年,共收案263件,比去年上升了10%。由于西陵区法院刑庭庭长及副庭长均因病住院一段时间,巨大繁多的案件压力全部压在了廖健薇的头上,面对接手的众多案件,廖健薇欣然接受,没有丝毫怨言,无论是疑难案件,还是经济案件,廖健薇同志都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忠于法律,秉公执法,刚直不阿,把国家利益和广大人民的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地位。她常说:“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我们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运用手中的权力为祖国和人民服务。”

    2005年10月,廖健薇的女儿头部不慎被严重烫伤,紧急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半个月。每天女儿呆在病床上哭着吵着要妈妈,但为了办好手头上繁多的案件,廖健薇权衡再三,在“家”与“法”的矛盾中,最终决定割舍陪伴、照顾女儿和家人的时光,将全部精力投入到办案中去。“我何尝不想多陪陪病床上的女儿,照顾她直至健康出院,但我是一名法官,有很多案子等着我去审结,去还当事人一个公道的判决,我不能因为一己私愿而耽误大家的时间。”廖健薇说道。

    女儿住院期间,廖健薇正好在办理韩某过失致人死亡一案。由于该案被害人死亡后,其家属多次上访,被害人尸体停放了两年多,仅停尸费用就高达十余万元。同时在办案期间,被害人家属多次上访,要求严惩凶手,而被告人韩某也不断上访,认为自己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要求法院为其申怨,并声称如果审判不公,他将用生命来捍卫自己的清白。面对棘手的案情,廖健薇为了不让女儿影响自己的工作,狠心把女儿交给母亲照顾,独自顶着各方的压力,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因该案案情复杂,廖健薇一边认真办案,一边及时向区政法委和市中级人民法院作案情汇报,最终认为该案证据不足,被告人韩某宣告无罪。  

     2005年,全庭六人以上的团伙案件一共5件,她一人就办了4件;19件经济案件,她一人就办了11件。廖健薇正是以这种“拼命”的风格克服了重重困难,全年个人收案108件,结案106件,结案率为98.15%。参与合议庭办案187件,除去休息日,廖健薇同志平均每2.3天就审结一个案件,而这些看似简单的数字背后,不知倾注了廖健薇同志多少心血和艰辛。

    二、救与罚,她选择了“救”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趋势,廖健薇同志身为西陵区法院少年法庭的法官,她深知自己的责任重大,对未成年人的审理倾注了满腔的热情。三年来,廖健薇审结了未成人案件51件,缓刑回访60余人,以三尺法台为阵地,将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贯穿审判始终,尽情播散司法文明,使青少年的权益得到了充分维护和尊重。    

    在案件审理中,廖健薇同志积极探索审判少年犯的新路子、新办法中,针对青少年可塑性强,挽救余地大的特点,廖健薇同志把思想教育纳入庭审中,做到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做青少年的知心朋友,全心宣教,挽救失足少年。每次审理未成人犯罪时,她总是事先和未成年人的家长进行沟通,了解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在法庭审理时,针对每个未成年人的不同的经历进行帮教,使他们能够真心悔改。

    如在审理王某等六个未成年被告人抢劫一案时,她了解到王某的母亲因生活问题跳楼自杀后,严重影响了王某的心理,使王某很少与人沟通,父亲因工作繁忙亦很少对王某进行管教,最终导致王某逐步滑向犯罪的深渊。开庭前,廖健薇同志找到王某的父亲,并向其讲明王某存在的心理问题,与其共同探讨让王某走出阴影的方法。庭审中,王某的父亲含泪抱着王某说道:“爸爸对不住你,你的今天是爸爸的错,回来后我们好好过日子……”,王某听后泣不成声,当即表示要好好改造、重新做人。

    要进行帮教,还要做到因人施教,注重感化、挽救工作的社会效果。按照法律规定,对适用缓刑的罪犯应交付公安机关执行,廖健薇同志并非简单地一交了之,而是在每个案件交付执行前,她总是和未成年被告人促膝谈心,与他们探讨今后的人生道路,并把自己的联系方式告诉他们,坚持每月和他们通话,随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双方成为贴心的好朋友。廖健薇同志正是通过挽救与教育相结合,让他们重入社会后尽快树立信心和正确的人生价值观,长大后报效国家。

    如殷某因盗窃被判处缓刑后,周围的人都对他冷眼相看,他自己也难以找到理想的工作,其情绪非常低落,一度产生悲观厌世的念头。廖健薇同志发现此种异象后,多次找他谈话,了解其在生活中遇到的困难,鼓励他在生活中从一点一滴做起,从头再来。并多次走访当地居委会,让社区部门想办法为其解决工作,使他鼓起重新生活的勇气。事后,他在信中这样写道:“这个月因工作不顺心情很郁闷,觉得前途很渺茫,多次想不干了,但是一想到姐姐的话,就又坚持下来……,虽然现在的工作和生活都比较艰苦,得到的报酬也很少,但我对未来的生活充满了希望……”。

    由于殷某在工作中认真努力,短短的一年半后,他就担任了该单位某部门的负责人,成为了单位的业务骨干。正是一系列真诚的沟通,使廖健薇同志与失足青少年之间架起了一座信任的桥梁,教育、感化、挽救了一批又一批未成年人。

   “要成为一名优秀的少年法庭的法官,仅审理案件不行,功夫在案外”。这是廖健薇同志经常挂在嘴边的话。宜昌市三中是西陵区法院刑事审判庭的德育、学科教学实践基地。为了搞好学校的宣传工作,确实做好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工作,廖健薇同志与该校的政治处联系,多次在该校进行法制宣传。2005年6月,少年法庭在宜昌市三中进行了“远离毒品  关爱未来”千人签名活动,今年7月又在宜昌市六中举办了“模拟法庭”。在法制教育宣传活动中,她利用自己亲手办理的活生生的案件与同学们进行交流,起到警示作用。为了消除与同学们之间的隔阂,解决孩子们的思想误区,她还把自己的电邮地址和QQ号码告诉了大家,并利用业余时间和同学们在网上谈心,回答同学们的提问,潜在地引导孩子们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深受同学们的欢迎。

    三、追求和谐的温情法官

   “我喜欢和谐。我觉得通过审判使社会变得更和谐,人与人之间更真诚友爱,是我的职责。”廖健薇说道。

    廖健薇同志常说:一个案件快结容易,但是案件办完后,人民满意不满意才是衡量我们工作的最高标准。多年的审判实践,使廖健薇同志越来越强烈地感到人民法官作为公正司法的具体实践者,对维护国家法制的尊严肩负着重大的责任和使命。为此,廖健薇同志一丝不苟地对待每一个案件,而且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不断总结新经验,运用刑罚、惩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力争挽救被告人的灵魂,使社会综合治理和法制教育贯穿于整个审判工作之中。

    自诉案件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当事人怨气大,矛盾大,是刑事审判的老大难。廖健薇同志在承办此类案件中始终把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全过程,并总结出“趁热打铁”、“冷却处理”、“耐心引导”、“多方动员”的调解经验,使调解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2005年廖健薇同志共审理自诉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26件,调解结案的23件,调解结案率为82%,成功地化解了多起社会矛盾,深得老百姓的满意。

    如吴某非法入侵他人住宅一案,被告人与被害人是多年的老邻居,双方经常为小事发生纠纷,2005年2月,双方再次发生矛盾后,被告人吴某闯入被害人的家,致使被害人受伤,物品被砸坏。被害人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各项经济损失近万元,并扬言不要被告人“坐牢”誓不罢休。

    廖健薇同志受理此案后,分析了被告人及原告人的心理因素,她深知解铃还须系铃人,要使此案得到圆满的解决,关键在于双方要先“消气”。案件开庭后,针对双方矛盾尖锐对立,廖健薇同志采取“冷却处理”的办法,不急于下判,等双方的气都消了,有回转的余地,再分头进行调解。为了使多年的老邻居化干弋为玉帛,廖健薇同志先后组织了五次调解,并找到被告人的妹妹、被害人的儿子从外围进行说服工作。最后双方为了200元的赔偿款项的差距,廖健薇同志亲自上门给被害人和被告人家属做工作,从下午一直调解到晚上七点,最终使被告人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给社会造成的危害,并当场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同意赔偿其经济损失,以寻求被害人的谅解。被害人及其家属见廖健薇同志亲自上门就案说法,同样深受感动,并最终明白刑罚的目的是预防犯罪,同时教育和警戒社会上可能犯罪的行为,而不是个人泄私愤的手段。被害人明白这个“理”后,当场即对被告人的过错予以谅解。

   “大德无碑,大象无形。谁把老百姓放在心中,老百姓就会把她铭刻在心碑。”这样的成功调解事例,在廖健薇同志身上还有很多,廖健薇同志正是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宁可自己多做一些工作,多跑一些路,多吃一些苦,也要做忠实于事实、忠实于法律的好法官。

    四、廉洁自律的人生操守

    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廖健薇同志时刻不忘自己是人民的公仆,代表着法律的公正与尊严。在权与法、情与法、钱与法的矛盾抗衡中,廖健薇同志始终保持着清醒头脑,保持着一个人民法官的高尚情操。她常说:“作为一名法官,手中的审判权是人民赋予的,办每一件案子,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对得起老百姓”。因此,在工作中,她时时刻刻以司法为民的观念要求自已,把“为民、务实、清廉”的理念贯穿于办案的全过程。十年来,她对自己是这么要求的,也是这样做的。

    如在办理张某等六名被告人抢劫一案时,张某的家长都是农民,他们为了使自己的子女判处缓刑曾多次托人请廖健薇同志吃饭,均被廖健薇同志严辞拒绝了,最后他们来到办公室,突然丢下一个装有1000元的信封,然后撒腿就跑。廖健薇同志追到他们宽慰道:"都是做父母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该不该判?能不能判?法律是有规定的,你们的家境也不富裕,以后多用点心和子女沟通,教他做人,让他能够对社会有所贡献,就是我们做法官的最大的欣慰了”。当张某因认罪态度好和良好的帮教措施而被判处缓刑后,张某的家长激动地连声喊道:“感谢法院,感谢政府,让我的孩子有重新做人的机会。”

    在法与廉、公与私的天平上,廖健薇同志以自身的正气抵御了各种不正之风的侵袭,做到了在金钱面前不动心、在礼物面前不伸手、在吃喝面前不沾边、在说情者面前不动容。每当有人请客送礼,她都会耐心地向当事人宣传法律及规定,并且严辞拒绝。她的廉洁执法的品格,不畏权势、不徇私情的审判风格,让当事人相信了法律的公正和对社会的信任。据不完全统计,2005年以来,廖健薇同志共拒绝宴请20多人次,拒绝说情65人次,拒收礼金3500余元。她用自已的实际行动树立了人民法官清正廉洁、严肃执法的高大形象。

    五、求索之路还很长、很长……

    公生明,廉生威,廖健薇同志进入法院系统工作以来,凭借自己廉洁公正的审判风格,让每一个当事人既谢她又服她。而面对老百姓投来的信任和爱戴的目光,廖健薇同志没有丝毫的骄气和满足,相反她不断充实自己,积极利用业余时间加强学习和专业知识技能的培养。

    1994年,廖健薇同志参加了中南政法学院主考的法律专业本科阶段的学习,1997年以优异的成绩毕业后,2000年6月她又取得了中国社会科学院硕士研究生班的结业证书。当业余学习时间取代了娱乐休息后,她对中国的法律知识面有了新的扩展,而且经过勤奋的学习,思考问题的立足点也越来越高,考虑问题越来越全面,办案的效率更上一层楼。

    “路漫漫其修运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廖健薇同志凭着一颗法官的赤诚之心,在自己的岗位上尽职尽责,勤勤恳恳、兢兢业业,默默地在平凡岗位上取得了不俗的业绩,用自己的忠诚和行动谱写了一曲保平安的正气歌。

    作者单位:西陵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