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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处纠纷 服务人民

时间: 2006-04-14 19:30
    李勇1988年12月招考进入法院工作,曾在安福寺法庭、刑庭、执行庭、民庭、立案庭工作,当过书记员、法警、执行小组组长、审判员、专职审判长,现任马家店人民法庭副庭长。李勇法官在枝江法院已工作近十八个春秋,各个部门基本上都曾工作过。在基层工作过程中,他不断增长自己的人生阅历,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加之他对法律业务知识的孜孜以求,刻苦钻研,使他在办案过程中能准确把握案件争点,敏锐洞悉当事人的心理,迅速找到案情症结,对症下药,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化解矛盾,调处纠纷,使当事人口服心服,化干戈为玉帛,有力维护了基层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和谐稳定。

    李勇法官2005年共办理案件103件,其中调解结案83件,调解率达80.6%,凡是经他调解结案的无一件申诉缠访。他的主要做法是:

    分层疏导,以和为贵。

    李勇法官在办案过程中不搞简单的坐堂办案,就案办案。每接手一件案子,他都先通过与双方当事人“闲谈”,了解产生矛盾的根源,寻找解决问题的切入点,充分依靠各民调点、民调组,分层疏导,对当事人提出的案外要求,只要是合情合理的,他就不妨充当一回“和事姥”,做一点对他们有益的“分外事”,比如在审理马家店村民孙老汉欠村委会5000余元土地承包款纠纷案中,李勇法官在了解孙老汉欠承包款是因村委会前几年不给其划宅基地的原委会,当即找到村民调员,与村民调员一起分头做孙老汉和村委会的工作。第二天,村委会即派人为孙老汉的宅基地放了线打了桩,第三天,孙老汉就将所欠承包款如数交到了法庭,使一桩拖欠数年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以法为据,教育引导。

   李勇法官在处理案件中充分借助道德舆论和新闻媒体,以法为据,加以正确教育引导,严肃认真地依法处理人民内部纠纷,促使当事人主动接受调解,同时通过以案说法,既解决了个案纠纷,又能收到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如李勇法官在审理施老汉夫妇与5个子女的赡养纠纷案中,就采取了让不孝儿女在电视上“露露脸”的做法,当时这个案子的开庭地点就设在施老汉5个子女所居住的施岗村村委会。法庭上,面对年迈的双亲,面对记者的摄像机和在场的百余名父老乡亲,儿女们个个抬不起头来,通过宣传法律和道德教育,老大主动出面,与其他4个弟妹一起商量把老俩口的赡养问题解决了。此案在当地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以理服人,换位引导。李勇法官在调处案件中,始终保持一颗公心,用事实说话,用法理说话,经常让当事人换位思考:“假如你是原告”、“假如别人借你的钱不还”、“假如你是受害人”,以此唤起当事人对社会、对家庭、对子女的责任感,促使双方互谅互让,接受调解,达成和解,比如在处理五岁儿童小波与早点店刘某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中,小波被煮面条的沸水烫伤,致八级伤残。被告刘某以经济困难为由,拒绝接受调解。就在案件调解陷入僵局时,被告的两个舅舅通过熟人找到法庭,打听案情,承办法官李勇抓住机会,向被告的两个舅舅展示了原告受伤的照片,看到原告惨不忍睹的面容,两人对原告的起诉表示理解,并表示愿意拿出一部分资金借给被告用以赔偿,此时被告刘某心有所动,于是李勇法官迅速通知原被告双方组织调解,耐心给被告辨法析理,让被告换位思考,将心比心,同时被告的两个舅舅也一起帮助做思想工作,面对两舅舅的亲情感化和法官入情入理的利害分析,被告同意向两个舅舅借款赔偿原告的损失。

    以情感人,定纷止争。

    李勇法官注重运用亲情感化,充分尊重当事人的人格,耐心倾听当事人的诉说,与他们交心谈心,理解他们的疾苦,把当事人当做自己的亲朋好友,对当事人的“冤情”和烦恼,李勇同志都做到认真倾听,并且努力创造倾听的机会和时间,以此赢得当事人的理解和信服。今年八月,李勇法官调解了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被告付某多年前患过精神病,早已离了婚,儿子随其母亲生活,自己和70岁的父亲一起生活。虽然其与他人的矛盾是0.4亩的耕地,但两家是多年积怨,矛盾本是难以调解的。一天,付某和他的70岁的父亲来到李法官的办公室,李法官充分利用这个机会,迅速通知对方当事人到法庭与当事人双方促膝谈心,整整讲了三个小时,使他们最终欣然接受调解方案,使这个老大难纠纷最终得到调解处理,避免了矛盾升级恶化。

    巡回开庭,调处纠纷。

    为了做好调解工作,李勇法官经常深入田间地头,到那些不愿意到庭的当事人家中,主动调处各种纠纷,不分上班、下班或假日、节日,只要矛盾能解决,吃再多的苦也不叫一声累。很多离婚案件,都是一方外出打工,法官很难找到当事人到庭应诉。李勇法官就把自己的联系方式告诉原告,让其知道对方当事人回到马店的消息后即与其联系,随时开庭调解。今年以来,李勇法官已承办12起类似案件,只要一接到电话,不分白天黑夜,他都第一时间赶到,送达应诉、传票,开庭调解,很多当事人都被他的这种敬业精神所感动,当场表示愿意接受调解。

    李勇法官还负责仙女巡回法庭的工作,他充分发挥巡回法庭的前沿阵地作用,邀请村、镇基层领导听庭,参与调解,调处了一大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此举也得到了曾到巡回法庭检查指导工作的宜昌市委副书记张建一、市中院胡兴儒院长的充分肯定。

    李勇,一个很普通的名字,他常说:法官的良好品行是调解的基础,吃了别人的嘴软,拿了别人的手短,吃了别人的、拿了别人的就不能做到堂堂正正。因此,他把法官的职业操守看得比什么都重要,这也许就是当事人愿意接受其调解的真正原因吧。

    作者单位:枝江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