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奋敬业 克尽职守
    一、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
    冯波被分配到法院法警大队工作后,他及时调整角色,完成了从一名普通人员到司法警察的转型,他刻苦学习司法警察的职责、任务和法律法规,为自己确立了工作目标,随着工作时间的延续,他认识到仅仅掌握警察的相关理论是远远不够的,为了更好地完成交办的各项任务,他注意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同时,他还积极参加各种专业知识的学习,他用两年的时间完成了法律专科的学习。他知道司法警察的性质要求自己素质要高,能力要强,自我约束要严,必须加强学习。为此,他给自己订立三个目标:一是勤学习。妥善处理好工学矛盾,抓紧一切时间学理论、学业务、学技能。平时,许多同志工余或休息时间打牌、娱乐,但冯波却找机会学习,到目前为止他不会打牌,也不想学会打牌,有时间就学习。二是勤思考。工作中遇到难点、难事,他从书本中找答案,从实践中学经验,不断增强自己业务知识和工作经验。三是善积累。不断把学习的知识做到笔记中,运用到实践里,丰富自己的知识,目前,他正积极参加法律本科的学习,力争早日取得本科学历。
    二、勤奋工作,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司法警察是服务于审判和执行工作的一支准军事化力量,法警的工作也有着多样性的特点。冯波同志除了担任法警工作外,还能够承担一部分民事案件执行任务,同时担负了内勤的工作,有时还客串一下司机和书记员的角色。内勤工作纷繁复杂,但该同志总是能准确及时地完成好内勤的各项工作;在参与执行过程中,他不但是警察,同时还是书记员和执行员,他能够迅速地在不同角色之间转换,包括制作法律文书,进行文字处理等对他来说是习以为常的事,一些电脑常见的故障在他的手里也不是难事,是个名符其实的多面手。
    冯波同志从事法警工作时间较长,但他从来不在年轻同志面前摆资格、讲辈分,而是以身作则,用实际行动来引导年轻同志尽快地进入角色;在外出执行过程中,他十分重视保护年轻同事,经常提醒年轻同志提高警惕,一次到黄梅县执行财产保全任务,被告人拒不配合,该单位的几十名职工在一旁情绪失控,其中的一部分人则在人群中起哄点火,为了新聘法警的安全,冯波同志安排几名新同志在距离执行现场稍远的大门口实施警戒,并嘱咐如遇有紧急情况可先撤离求援,避免了因经验不足造成不必要的意外,并用实践经验来启发他们深入思考如何在强制执行中发挥作用;在刑事开庭过程中,冯波同志始终坚持在值庭的第一线,从来没有因为自己是“老兵”而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多次重大案件庭审或是模拟规范开庭均由冯波同志带队参加,没有发生过一起不安全事故。
    不怕困难,科学安排,保证各项工作的及时准确安全完成是冯波工作中的准则。基层法院警力不足由来已久,在遇有大型审判活动的时候,警力不足的问题由为突出。一次,当阳城区和草埠湖管理区同时召开公捕公判大会,有9名罪犯需要由当阳押解到草埠湖公开宣判,但法院警力都被补充到当阳主会场,若严格按照押解规则,草埠湖的公开宣判将会无法按时进行,草埠湖礼堂的近千群众将会空等一场,法律的尊严也将受到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冯波同志主动请缨接受押解任务,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良好的军事素质率队完成了长途押解任务。
    他曾多次配合执行局到各地执行任务,少则三、五天,多则上十天,冯波同志从未因为个人或是家庭原因拖住工作的后腿,今年7月份他接受了协助执行局到福建强制执行的任务,他放下了准备考试的爱人和正在生病的幼子,二话没说投入到紧张的工作之中,按要求完成了任务。
    完成任务不讲条件,不讲困难,默默地忠实于自己的职责是冯波同志一贯的表现。在司法警察接手死刑执行任务后,死刑的执行全部由中院集中时间统一进行,每次接到中院调警令后,他都毫无怨言,数次搭乘公共汽车往返于执刑目的地之间,圆满完成了执刑任务,多次获得中院法警支队领导的表扬。
    三、严格要求,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自幼在部队长大的经历造就了他表里如一,办事果断的性格,长期的部队熏陶让他继承了革命军队的优良传统,并不断地用自己的理解和行动进行着诠释。他对自己严格要求,工作从来都是效率第一,决不会拖拖拉拉,真正做到了有令则动,按照要求和部署,雷厉风行的完成各项任务;不讲条件、不打折扣,坚决执行上级指令。该同志原则性很强,只要是符合法律法规的事情,认准了就会一条道路走到底。
    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的一个习惯,就是不喜欢在外面吃饭,用他的话说,不会拉关系,也不会给他人以拉关系的机会,这样在完成工作任务时才能做到严格执法。他做人处事言行一致、表里如一,法制观念鲜明,在工作中始终坚持法律是衡量是非的唯一标准,是法院公认的实在人。他在协助执行一起债务纠纷案件时,被执行人先是对法院的通知不理不睬,后又通过各种渠道与他拉关系,想以此脱延执行,但冯波同志宁愿得罪熟人,也要秉公办案,依然协助依法对被执行人的工资账户进行了冻结、划拨,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基层法院,老百姓对警服有一种心理上的信赖,他们大多数人更愿意把自己的想法和意见甚至是怨气找我们的警察来诉说,来发泄,冯波同志在处理类似情况的过程中表现出了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法律素养,他总能够抓住当事人的心理,从情理、法理上进行由浅入深的分析,使对方的矛盾双方都能够心平气和地坐在一起协商解决问题。在他协助执行的一起支付抚养费案件中,被执行人已经几年未履行抚养义务,而且已重新成立家庭并育有子女,这起案件如果简单的采取强制执行,效果很可能会适得其反,冯波同志与执行法官接手该案后,首先对被执行人的各个方面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在执行过程中细致的解开被执行人的心结,适时地摆出已调查到的一些情况,说明被执行人对被抚养人的感情依然深厚,并设身处地的为被执行人着想,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其提出的建议,使被执行人在当天便支付了几年来分文未付的抚养费,并表示听从冯波同志的建议,对今后的给付做出了计划和保证。保证了这起抚养案件的圆满执行。
    冯波同志的业务素质在法警队得到了公认,他在宜昌中院法警支队的历年培训中均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多次被中院支队评为优秀学员、射击能手等称号。他曾代表宜昌中院法警支队参加了湖北省高院组织的全省法院法警支队业务技能比武,并代表宜昌中院支队夺取团体总分第一名、单项技能考核第一名的好成绩;在肖扬院长视察宜昌中院期间,冯波同志因为业务素质过硬,被选调到中院与另一名同志一起担任礼兵,圆满完成了安全保卫任务;在协助武汉海事法院强制执行枝江某采沙场的案件中,冯波同志被宜昌中院调警,参与了宜昌法院系统规模最大的一次强制执行;2004年后死刑执行全部划归司法警察执行。冯波同志顶住巨大的心理压力和环境压力,率先打响了当阳法警执行死刑的第一枪……太多的第一次足以说明该同志业务技能水平的优秀。
   十年来,冯波同志工作热情始终如一,始终牢记人民警察的誓词,始终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记在心上,忠于职守、克己奉公、无私奉献,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突出成绩,为庄严的警徽平添了一抹亮丽的色彩,他无愧于人民警察的光荣称号。 
    作者单位:当阳市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