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仲裁委与宜昌中院召开联系会议
    市仲裁委副主任马仕华首先通报了当前仲裁工作规范化运行的发展基础和已经显现的功能作用,分析了仲裁规范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并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了加快仲裁事业发展的建议。随后,仲裁委主任郑广玉强调,宜昌仲裁事业的发展,充分体现了法院对《仲裁法》的关心和支持,仲裁事业要沿着法制轨道健康有序、又好又快地发展,离不开法院的支持。希望今后法院与仲裁机构要进一步加强联系、沟通,发挥仲裁快速、便捷、高效、低廉的特点,为人民群众服务,为市委、市政府排忧解难,依法仲裁、和谐仲裁、公开公平仲裁,增强公信力,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为宜昌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针对仲裁委通报的情况,宜昌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裴缜指出:仲裁工作非常重要,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化危机、促三保”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仲裁制度是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补充,支持仲裁工作就是为大局服务,也是维护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同时,仲裁又具有国际性,具有审判制度无法比拟的优越性,做好仲裁工作具有国际意义、时代意义;对于维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宜昌仲裁工作成绩巨大,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业务工作、制度建设上都有很多亮点和特色。
    对于今后法院与仲裁机构的工作沟通与交流。裴缜院长建议:一是建立仲裁流程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制度;二是建立重大、疑难仲裁案件的评析、研判办法;三是建立定期联系、沟通、反馈机制;四是加强仲裁员的作风、业务、职业道德建设。
    最后,市人大副主任艾苍松说,仲裁委与宜昌中院的联系会议非常成功,双方就如何更好地开展仲裁工作,为大局服务形成了一致共识。今后,还需进一步加强沟通,密切协调,共同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为宜昌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