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 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媒体聚焦1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高度评价宜昌中院上半年工作

时间: 2009-07-20 13:21
    7月17日下午,宜昌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裴缜同志向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3次主任会议报告全市法院上半年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认真审议裴院长所作的工作报告,对全市法院上半年工作情况予以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并对全市法院今后提出了具体要求。

    主任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张建一代表主任会议全体组成人员首先对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年上半年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他着重指出:上半年,全市法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大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审判执行工作,圆满地完成了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向市委、市人大常委会交了一份满意的答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维护稳定,在“平安宜昌”建设上有新思路。坚持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以及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坚决打击非法传销、信用卡诈骗等犯罪行为,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积极投入“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之中,确保全国、全省、全市“两会”期间我市涉诉案件零上访;积极构建多元化综合治理措施,开展法律咨询、送法下乡等活动,积极提出司法建议,对轻微刑事犯罪、未成年犯罪案件等依法从宽处理,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二是服务发展,在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上有新举措。及时出台《全市法院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九项措施》,努力在司法层面把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降至最低。围绕我市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依法加大对金融 、企业破产等案件的审理力度;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等审判手段制裁侵权行为,依法保护高新技术成果;认真审理商品贸易、加工承揽等合同纠纷,维护公平竞争的投资环境;妥善处理我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出现的纠纷,为我市招商引资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三是保障民生,在为民司法上有新成效。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做到理念上为民、程序上便民、实体上利民,司法为民落到实处,使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温暖。四是狠抓案件质量,在确保司法公正上有新突破。将2009年确定为“审判质量年”,从理顺审判管理、健全审判质量管理长效机制、丰富专项审判管理手段、强化监督管理上下功夫,努力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促进司法公正。五是以人为本,在提升队伍素质、加强队伍建设上迈出新步伐。始终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法院工作的根本抓手,切实加强思想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努力打造一支靠得住、信得过、有本事,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党和人民信得过的法官队伍。总的来讲,市中院2009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客观、全面、真实,既实事求是地总结了全市法院工作的成绩,又客观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对2009年下半年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完全赞同裴院长所作的报告。

    关于全市法院今后工作,张建一常务副主任重点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要始终恪守司法公正,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审判案件质量。案件质量是审判工作的生命线,全市法院广大干警一定要牢固树立“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抓好每一个案件的审理,确保案件质量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要通过引进竞争奖惩激励机制、开展向优秀法官学习等措施,进一步调动全市广大法官司工作积极性,加快审判执行工作进度,提高工作效率,正确处理好公正与效率的关系,要使广大法院干警牢固树立迟来的公正不是真正的公正的理念,并具体落实到行动中。

   (二)要敏锐观察和及时掌控社会矛盾纠纷,充分认识人民法院在合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不断提升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形象。要站在我国社会转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新起点上,居安思危,充分认识社会矛盾纠纷类型多、涉及面广;纠纷解决难、案结事难了、集体联名访、反复长期访居高不下,尤其是制度性失衡容易导致强势抑制和弱势保障两不足等社会矛盾纠纷发生的规律和特点,敏锐地观察各种社会热点问题,逐级加大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力度,加大情报信息工作和依法妥善处置力度,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特别是可能酿成群体性事件的社会矛盾纠纷,努力探索化解这些矛盾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为分类制定、合力应对、妥善处置各种矛盾纠纷提供理论和对策支持。各级人大常委会一定要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旗帜鲜明地支持同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展审判执行工作,合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帮助人民法院排忧解难。

   (三)要始终坚持司法为民,不断改善民生,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人民司法为人民,要把始终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全市法院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换位思考,采取多种措施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清理积案工作力度,把实现债权作为保障民生的突破口,切实提高执行兑现率;要认真接待处理群众涉诉涉法来信来访,安排法官为人民群众集中办理风险告知、判后答疑和法律咨询,帮助诉讼能力弱的当事人打官司,大力推行速裁审、简便审,减轻群众“诉累”;要继续坚持对困难当事人实行诉讼费减缓免制度,普遍建立司法救助制度,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使之惠及更多的困难群众,解决好老百姓打不起官司和“打赢官司输了钱”等问题。

   (四)市人大常委会要一如既往,群策群力,帮助呼吁解决全市法院工作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主任会议结束后,市人大常委会将就法院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向市委和省人大常委会写出专题请示,提请市委予以高度重视,并采取得力措施予以解决。

    最后,张建一常务副主任希望,全市法院在主任会议后迅速在以下三个方面实现新突破:一是推进审判体制改革、推进和谐诉讼方面要有新突破;二是受案、结案、审判执行实现良性循环要有新突破;三是在解决基层人民法院空编、缺员、断档,建立法官奖惩约束监督机制,加强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方面要有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