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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公正、廉洁、为民之水浇灌文明之花

时间: 2011-01-11 16:24
    近两年来,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牢固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人民法官为人民”工作主题,围绕“创建群众满意、全国一流法院”总目标,努力践行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文明创建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荣获市级文明单位、全市创建“五型”机关工作先进单位、全市目标管理综合考评优胜单位、市直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近20项市以上集体荣誉。

    一、组织领导扎实有力,创先争优广泛深入

    一是形成强有力的文明创建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建立了院党组牵头,机关党委和政治部主抓,各支部、各部门具体负责,工青妇组织配合,全体党员、团员带头,全院法官、干警、职工全员参与的文明创建工作组织领导体系,明确了各部门的创建责任分工。每年初制定文明创建工作计划方案,年中进行检查落实,年底认真总结提高。将文明创建工作纳入对各党支部的工作目标责任考评中,考评结果作为评比表彰的重要依据。形成了浓厚的文明创建氛围。

    二是结合法院工作特点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与其他各项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机关积极开展“双争”活动,争创群众满意机关和“五型”机关;党内积极争创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法院积极争创全省、全国先进法院,争当优秀法官;机关内部积极开展争创优胜单位、争当办案能手、调解能手、工作标兵活动;开展文明庭室、文明法官和文明家庭评比活动,等等,深化岗位创建和细胞创建。2年获得市以上集体奖励近20次,获得市以上个人奖励50余人次。推出了市劳动模范、道德模范、感动宜昌十大民选新闻人物杨君珍等一批重大先进典型。2009年以来,组织7名优秀法官在全市法院开展了“人民法官为人民”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与媒体联合开展了全市“十大公正为民好法官”评选活动,引起热烈反响。

    三是认真落实“三城联创”等文明创建工作任务。认真落实“三城联创”、全国综治优秀市争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分工责任,高质量地完成了迎接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开展公共文明礼仪宣传教育、学习道德模范争做文明市民活动、“迎世博、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文明单位“百千万”活动等市、区部署的各项创建工作任务,做出了积极贡献,被评为全区“三城联创”工作先进单位。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加抗震救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百家千户扶智扶路”、结对帮扶社区、义务献血、助残帮困、法律咨询志愿服务等活动。两年来在东苑社区和秭归县白云山村、郭家坝村扎实开展了以党支部生活“联过”、活动阵地“联建”、发展思路“联谋”、争先创优“联促”,推动机关工作作风转变、党建工作创新、城乡协调发展、和谐社会建设为内容的结对共建、“四联四推”主题实践活动,开展了送干部、送资金、送温暖、送法律、送书籍等“五送”活动和资金、项目、技术、法律帮扶活动,共帮扶资金4.7万元,赠送书籍近1000册,党员干警与困难群众结成40多个帮扶对子。为抗震救灾、“慈善一日捐”活动捐款5.3万余元。

    二、思想教育严密细致,政治工作形成经验

    一是强化政治理论武装,把握思想政治教育的方向性。认真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一系列专项集中教育活动,加强学习考勤、考试和考评等措施,使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三个至上”重要思想、司法核心价值观等逐步深入法官干警内心,始终保持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活动做法和成效受到市委和上级法院肯定。

    二是开展主题教育整训,突出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每年结合队伍实际认真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每年新春开展主题教育整训,近两年先后开展了“审判质量年”和“公信廉政建设年”主题活动,配套开展了“当法官好、当好法官”、作风建设年等多项活动,鲜明提出了创建“群众满意、全国一流法院”的奋斗目标,有针对性地解决法官干警队伍中的突出问题。

    三是创新教育形式载体,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通过广泛开展“当法官好、当好法官”和“党在法官心中”主题演讲比赛、支部书记讲党课竞赛、主题文艺汇演、改善心智专家讲座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增强教育实效;通过在扶贫村、革命老区和监狱分别建立作风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实践基地和广泛开展党员干警结对帮扶实践活动,增强实践感悟。两年组织40余名干警到扶贫点进村入户开展结对帮扶和作风教育,收到积极成效;通过在机关局域网建立“学习园地”,在一楼大厅和机关各楼层建立20多块学习宣传栏等,丰富教育载体。

    四是健全组织和制度体系,强化思想政治教育的规范性。发挥院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党小组四级党组织的积极作用,形成全院分级负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机关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体制机制。将党支部建到庭上,选配副县级干部担任专职党支部书记,16个党支部配备11名专职支部书记,保证专人抓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每年对党支部工作进行严格百分制考评。坚持以人为本,建立和完善了领导干部与党员干警结对子交心、谈心、关心制度,庭室领导、帮带师傅和院领导分级关心培养年轻干警制度,院领导经常听取群众意见制度,党务政务公开制度,民主监督制度,干警困难登记、关爱制度,退休、生病住院慰问、看望制度,生日祝福制度,定期体检制度等,努力解决干警的实际困难。中院被评为全市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并在全市政研会代表大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三、反腐倡廉机制完善,廉政建设成为示范

    一是完善作风廉政教育机制,筑牢反腐倡廉思想基础。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每年进行检查和整改;广泛开展职业纪律作风教育,结合《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等开展职业纪律教育和学习测试;切实抓好岗位廉政教育,针对岗位可能发生的腐败风险召开专题廉政生活会,开展廉政谈话,对不良反映及时提醒、批评、制止;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扎实学习宣传落实《廉政准则》,请专家作辅导报告,在全院进行知识测试;组织干部到教育基地开展实践警示教育,连续2年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到湘鄂西革命根据地首府—洪湖瞿家湾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到沙洋监狱和宜昌市监狱参观,现场接受警示教育,到省国家安全厅接受国家安全教育;加强典型案例教育,组织观看《警钟长鸣》等警示教育片,编印警示教育案例,院长运用发生在干警身边的典型案例“以案析法”;加强课堂授廉,连续2年请省法院纪检组组长柯文胜上廉政警示教育课,坚持凡办培训班必讲廉政教育课。

    二是完善廉政文化建设机制,加强反腐倡廉文化熏陶。在监察室建立专门的警示教育室;在法官通道建立“廉政文化园地”,设7个版块;在内网“文化馨苑”论坛设立“廉政文化”专栏,设6个子版块;在内网和电子显示屏每天播发2条廉政格言警句,编印廉政格言警句1000多条;在全市法院开展读书思廉征文和廉政书画、摄影竞赛活动,征集作品近100篇;每月向各庭室推荐一本廉政书籍或者一篇廉政文章;开办《公信廉政建设专刊》;深入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召开家属座谈会,举办家庭助廉晚会;在全市法院开展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2010年4月,中院被市纪委监察局授予全市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

    三是完善廉政建设长效机制,加强反腐倡廉风险防控。按照反腐倡廉建设“十个全覆盖”的要求,着重加强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机制;建立了支部书记、廉政监察员述职述廉和考评机制;建立了支部廉政生活会考评规则;建立了廉政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制度和考评规则;建立了重大案件、敏感案件、上级交办、督办案件、群众反映强烈案件廉政风险评估和防控机制,民商事案件、刑事案件、执行案件、立案、审判监督、行政案件腐败防控机制,鉴定、评估腐败防控机制,重大项目、基建、财务腐败防控机制,干部人事腐败防控机制。全院共建立、完善80余项制度,排查确定廉政风险点66个,基本做到全覆盖。

    四是完善廉政监督检查机制,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改进巡查制度,规范巡查活动,建立了问题通报、整改和巡查人员考评规则;完善庭审评查制度,扩大观摩人员范围,请政法委、人大代表、检察机关、廉政监察员、各支部书记、各庭庭长观摩、评议;完善《纪律作风监督卡》制度,加强情报信息收集反馈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落实;完善违法违纪案件快速查处机制,落实意见反馈书、整改通知书和监察建议书发放;拓宽举报渠道,进一步完善举报线索的管理机制,做到违纪线索核查率、实名举报回复率两个100%;严格执行“五个严禁”规定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规定,坚决查处违规行为;建立违法违纪案件通报教育制度;建立法官与律师互动机制,专门开展了走访调研活动。通过上述措施,初步形成了反腐倡廉建设的长效机制,受到上级法院和市领导好评。

    四、学习型组织全面推进,调研工作全国先进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专门制定《关于创建学习型法院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学习型法院、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庭室建设;坚持党组中心组和全院干警定期集中学习制度,每年安排集中学习16次以上;坚持举办资深法官讲坛和专家讲坛,近2年请知名专家讲座近10次,安排资深优秀法官授课10余次;建立了政治、法律知识季考制度,以考促学;广泛开展读书交流活动,每月向干警推荐1本学习书目;严格执行学习考勤、考评、年度述学等制度,严肃学习纪律;鼓励干警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和参加司法考试。中院党组中心组被市委评为全市先进党委中心组,并在全市大会上交流经验。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坚持组织调训、自主选学与个人自学相结合。2009年至2010年9月,共选派干部参加国家法官学院、省法官进修学院以及市委党校等组织调训88期382人次,自办培训班14期培训700多人次。完成了法官任职、续职资格、晋级资格培训、基层法庭庭长培训、新一届人民陪审员培训等各项培训任务。2010年遴选中院审判业务专家7人组成讲师团,针对当前审判工作中的8个热点难点问题,在全市法院进行巡回宣讲23场次,取得积极反响。

    三是加强岗位练兵。按季度开展办案竞赛,评比表彰办案能手、调解能手、工作标兵,每半年评比一次优秀裁判文书、奖励一批调解案件,使办案竞赛经常化、制度化。2010年开展了书记员技能竞赛、公文写作、电脑操作、演讲比赛等8项业务技能大赛活动,在机关掀起了学技能、练本领、强素质的热潮。做法被市直机关工委肯定推广,选送的选手获得亚军,中院获得组织奖。坚持推行法官逐级遴选、上下级法院法官双向挂职锻炼、法官到党政部门挂职学习等措施;推行新进人员和年轻干部到信访窗口和导诉台接受锻炼。

    四是加强学术调研。坚持学以致用,每年在各级载体发表、采用调研文章100多篇,院领导带头调研和撰写理论文章。连续8年开展评选表彰全市法院调研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活动,连续在全国、全省法院学术讨论会上获奖,连续12年获得全省法院学术讨论会组织工作先进奖,连续2届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调研工作先进单位。涌现了如出版4部学术专著的王礼仁法官等一批审判业务专家。坚持每年对优秀调研成果进行汇编整理,并刊印成书,形成了8套13册,共计900余万字的《调研文集》和《案例集》。

    五是加强对外交流。有计划地组织法官干警到宜化、兴发、三峡全通涂镀板公司等知名企业调研学习;组织先进典型外出考察学习;先后与辽宁省辽阳中院、甘肃省庆阳中院、山西省晋中中院和临汾中院结成友好法院,与三峡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等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积极开展友好交流活动,拓展了学习视野。

    五、司法活动公正高效,审判质效省内领先

    一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审判质效不断提升。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坚持公正高效司法、能动司法、和谐司法,努力追求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全面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妥善处理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的关系,最大限度地分化瓦解犯罪分子,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全面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注重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矛盾,平衡利益,促进双方互谅互让、和谐相处;在行政审判工作中全力落实“合法审查、协调争议、促进和解、案结事了”的原则,大力推行协调解决行政争议的办法,注重矛盾的实际化解。2009年中院受理各类案件2782件,同比上升8.63%;结案2712件,同比上升13.14%;结案率为97.48%,同比上升3.88%;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30%;改判、发回重审率为6.9%,无错案。2010年1至9月,中院共收案2136件,同比上升9.71%;审执结1640件,同比上升18.07%;结案率为76.78%,同比上升5.44%;调解撤诉率达32.23%。2010年的审判质效综合指标在省法院绩效考评通报中位居前列,审判管理经验在全省法院推广,并推出了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兴山模式”。

    二是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化解执行难长效机制初步形成。集中一年多时间扎实开展了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清理全市法院6376件执行积案,全部按期执结,“清积”工作各项指标均位居全省前列。荣获全省法院“清积”活动先进集体并荣记集体二等功。在此基础上又扎实开展了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加强了执行工作质量标准化、精细化管理和执行监督,加大执行标的额到位率、执行申诉率在考评中的权重,将执行案件纳入责任倒查监督范围,建立了执行监察员制度。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初步建立了党委政法委领导、人民法院主办、有关部门联动、社会各界参与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2009年中院执结案件141件,执结率88.13%,执结到位金额2.14亿元;2010年1至9月执结案件82件,执行和解率为54.10%。

    三是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信访工作秩序不断规范。按照“为民、文明、和谐、规范”的要求,加强了诉讼服务中心“窗口”建设,构建了5个功能分区,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设施,改善条件,提高效能,树立形象。坚持导诉员制度,拍摄制作导诉专题片,方便当事人。树立“有理推定”理念,对当事人申诉、信访做到“有诉必理、有访必接、有接必复”。健全信访工作网络,中院成立信访办公室,各基层法院普遍建立联络员制度,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完善信访接处、分流交办和分级受理机制,对重点信访案件和上级交办、督办案件,实行领导挂牌督办,带案下访,综合施策,限期办结。扎实开展信访积案大清理专项活动,化解了一大批“钉子案”、“骨头案”。中院处理涉诉信访工作的做法,受到省法院肯定推广和市人大常委会好评。

    四是加强诉讼调解和诉调对接工作,大调解格局不断健全。坚持“调解优先、案结事了”,将司法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申诉、信访等各个环节,并加强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等非诉讼方式的衔接互动,积极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中院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30%以上,推出了诉调对接“归州经验”和“龙泉模式”。

    六、文化活动丰富多彩,文化建设全国有位

    一是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组织领导和规划。将文化兴院、文化育人作为长期的发展战略,专门制定指导意见,在赴外地专题考察学习基础上,成立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分别制定短期和中长期规划,将法院文化建设纳入规范化、系统化。

    二是突出法院精神文化的引领。大力弘扬以“公正、清廉、卓越、奉献”为核心价值的宜昌法院精神,与“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一道,作为法官干警共同遵循的精神纲领。

    三是不断丰富法院文化载体和品牌。形成了《宜昌审判》、《宜昌法院网》、《法治前沿》、“文化馨苑”网上论坛、《规章制度》、图书阅览室、警示教育室、荣誉室、廉政文化园地等文化品牌群。新制作《强魂之路》和《创模之路》专题片2部,编印《文化兴院铸法魂》画册一部。加强文化环境建设和文化包装,在各个重要的公共活动场所进行文化包装。

    四是广泛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成立机关业余文学艺术和体育协会,组建了球类、棋类、文艺、书画、摄影、户外运动等多个文体团队,院领导带头参与和支持,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做到重大节日活动不断。2009年结合庆祝建国60周年等“我们的节日”,开展了全市法院“法官颂”主题文艺汇演、全市法院法制建设成果展、全省法院乒乓球、羽毛球比赛等十余项文化活动,掀起新一轮文化活动高潮。继2006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之后,2009年在全省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作文化建设专题经验交流,并被省高院推荐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

    七、机关管理规范有序,环境优美远近知名

    一是完善规范制度体系。在2005年汇编《办案规范》24个和《规章制度》122个共4册50万字的基础上,不断对制度进行修订完善。2009年,结合“审判质量年”活动,建立健全了改判发回案件定期分析及责任倒查机制等“十大长效机制”。2010年,结合“公信廉政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加强了长效机制和制度体系建设。新汇编制度规范100多个,涉及审判管理、队伍管理、司法政务管理等各个方面,基本实现全覆盖。

    二是完善审判管理机制。不断建立健全了审判、执行流程管理、审判质量、效率管理、审判层级管理以及审判绩效管理机制等一整套较完备的审判管理机制,规范了裁判文书质量把关、案件质量评查、法官执法档案等管理制度,加强了权力监督制度,使审判管理有章可循,制度化、科学化。特别是在全省中级法院中率先组建了专门审判管理机构—审判管理办公室,建立了专门化的审判质量评估和绩效考评机制,对各业务庭室和办案法官的审结率、调解率、上诉率等绩效指标,每月逐庭逐人排名,在院一楼大厅张榜公布,对优胜者挂流动红旗,每季度考评表彰;对各基层法院的绩效实行逐月(下转第22页)(上接第18页)通报,年终集中考评。2010年来,以“突出均衡结案、推行标准管理、提升信息化程度”为核心,对各审判业务部门实行绩效动态管理,通过设定季度目标,按季度考核,促进均衡结案。中院在“全省审判质量管理研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

    三是加强机关其他管理。安全管理和综治维稳工作落实,被评为全市维护稳定工作先进单位和争创“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地市”工作先进集体;档案工作和保密工作分别被评为全市先进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连续2年被宜昌开发区评为先进单位;深入开展了机关节水节电等节能和厉行节约活动,取得积极成效。

四是加强绿化卫生管理。坚持不懈地加强机关小区绿化、净化、美化建设管理,建成绿地面积25543平方米,绿地率达到66%,人均公共绿地达到145平方米,位居全市机关绿化之首,被表彰为全市园林式单位和全省绿化先进单位,受到前来参观考察的国内外嘉宾一致赞赏。落实卫生工作责任制,被评为全市卫生先进单位。

作者单位: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