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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创新=出路

时间: 2011-01-11 16:12
    一件案件,作为法官,只要查明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一纸判决便尘埃落定。然而对于当事人来说,不光是为了获得一份法院的判决书,更重要的是希望使破坏的关系能够及时得到恢复,失去的利益能够及时得到补偿。调解作为化解矛盾、修复关系、终结案件的最佳方式之一,为广大法官所推崇。不久前,自己成功调解的一件案件,让我对诉讼调解方法有了一定的认识,那就是:用心﹢创新=出路。

    2006年4月,李某驾驶出租车开往外地,造成乘车人关某伤残。关某起诉到法院,要求李某、出租车公司和保险公司连带赔偿。本案经过一审、二审判决后,几方当事人依然不服,于2010年5月申请再审,此时离案件发生时已经快五年了,关某的损失虽然确定了,但是他的赔偿款却一直未到位,而且关某系外来务工人员,经济十分困难,生活艰难,其家人希望赔偿款早日到位。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只能赔偿一部分损失,而李某表示自己女儿身患重病,拿不出钱;出租车公司则推脱赔偿责任。

    从解决实际问题、化解根本矛盾出发,通过电话、面对面、背靠背等方式,我不断地与当事人沟通,调查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探寻当事人的心理。通过一系列工作,案件有了初步进展,那就是了解到了当事人的真实想法:出租车公司的顾虑在于担心如果由其承担赔偿责任将引起连锁效应,以后类似案件的相似处理将大量增加该公司的营运成本;而肇事者李某表示经济困难,拿不出钱;受害人关某则表明如果能一次性拿到赔偿款,数额可以比一、二审判决确定金额适当降低。在此基础上,我们对当事人的进一步分析总结,得出关某希望尽快得到实际赔偿,李某有赔偿意愿,但缺乏赔偿能力,出租车公司有赔偿能力,但怕有后续问题的结论。理清了利益所在及矛盾纠结,下一步就是寻求方法,平衡利益,找准出路。我们反复思考、探讨、尝试各种方法,也多次请教经验丰富的同事,但短时间没有拿出各方当事人均能接受的方案。案件调解似乎陷入僵局时,但生活的一件小事让我眼前一亮,从中受启。我一同学的母亲患重病需要一大笔治疗费用,但由于家庭并不宽裕,同学便向所在单位借了一部分支付医疗费,而以自己每个月部分工资进行偿还。同学的事情触动了我办理本案的新思路,既然一个能赔而不愿赔,一个愿赔而不能赔,是否可以在两者之间搭建一种借贷关系而使本案予以解决。经过十几天的讲理、讲情、讲法、讲现实和未来,消除当事人的顾虑,赢得了各方当事人的信任,案件终于出现了转机,出租车公司同意借款给李某,由李某一次性赔偿关某部分损失,同时由出租车公司协助李某尽快办理保险公司赔偿手续,各方当事人很快达成了调解协议。之后,不到一个星期,受害人就拿到了赔偿款。这样,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得以平衡,顾虑予以消除。受害人关某、肇事者李某、出租车公司一再对法院的处理表示感谢和敬佩。

    案件圆满调解了,虽然所花费的时间和精力远远超过了写一份判决书的付出,但是受害人得到了及时的赔偿,同时对肇事者的生活没有造成大的影响,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倍感欣慰。

    此案的审理使我对诉讼调解有了更多的感悟。当事人进入诉讼的目的在于化解矛盾纠纷,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作为法官,不仅要增强为人民服务、公正司法的意识,更要勤于思考,不辞劳苦,用心实践案结事了,而调解作为一种经济合理结案方式,更需要我们用心选择,用心思考;调解时,法官要以纠纷各方的利益为重,从中找到平衡点促成双方达成协议,要认识到当事人的利益才是解决方案的考量标准;调解时,不要只关注案件事实,也要关注当事人主观想法,从而探求共同点,寻找可共同接受的方案;调解中,同时注意理智层面和情感层面沟通,即不仅要进行事实论证,厘清事实,也要协调各方的态度、情感等关系层面,以创造良好的环境和互相信任的气氛;在调解中,不要拘泥于当事人的诉请和一些传统的做法,而要提倡创意,激发各方提出各种主意,包括对调解方案、程序和环境等方面均可予以创新发挥,可借鉴其他案例甚至是生活事例的思路,多方面考量,寻求合作,提高调解的可能性。

作者单位: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