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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副院长覃文萍到宜昌调研审判监督管理工作

时间: 2009-07-10 09:54
    7月8日上午,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覃文萍一行到宜昌调研审判监督工作。覃文萍副院长听取了宜昌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裴缜以及副院长李兰芳同志的工作汇报,并与宜昌城区部分基层法院审监庭长座谈。

    覃文萍副院长对宜昌两级法院的审判监督工作予以了充分肯定。认为宜昌中院的各项工作均走在全省前列,审判监督工作开展的卓有成效。下一阶段的工作一是要找准基层法院审判监督庭的职能定位,尽快完成职能转换;二是加大调解力度,从源头减少再审案件;三是加大调查研究力度,总结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四是要进一步加大上下级法院之间的沟通和联系,促进审判经验的交流;五是要进一步加大审判监督工作的队伍建设,提高审判人员司法能力。

    下午,覃文萍副院长一行在宜昌中院院长裴缜和副院长李兰芳陪同下来到兴山法院,现场调研兴山法院审判监督工作的经验与做法。

    兴山法院院长魏新刚详细汇报了该院在抓审判监督管理中的具体做法。该院的审判监督管理工作共分清理案件个数、初步起步、无缝隙化监督、精细化管理四个阶段。新民事诉讼法修改后,该院的精细化管理主要体现在强化以往事后监督的基础上,重点对审判过程中容易出问题的七个风险点进行事前、事中防控,把质量问题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形成了一整套以“风险点防控、全过程监督、科学化追责、及时性救济”为主旨的审判精细化管理新模式,并取得了明显效果。审判质量显著提高,办案人员责任意识明显增强,执法办案活动进一步规范。

    在听取兴山法院工作汇报后,覃文萍副院长对兴山法院审判监督管理工作的做法和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她说,兴山法院在审判监督管理方面把监督关口前移至事前、事中,对审判过程中七个风险点进行有效防控,这一做法很新颖,也符合审判监督发展的方向,值得在全省推广。也正是基于此,省高院决定把兴山法院作为全省基层法院两个试点单位之一。同时要求,省市法院要对兴山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认真进行总结,广泛进行宣传,充分发挥“兴山经验”在全省法院的示范作用,推动全省法院审判监督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兴山法院要进一步把这项工作抓细、抓扎实,要不断完善、精益求精,要经得起别人学习,同时对涉诉信访不能掉以轻心,进一步加大队伍建设力度,不断开拓创新,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再创辉煌成绩。

    会上,裴缜院长代表市中院对省高院能够把兴山法院作为全省试点单位表示感谢,同时也对兴山法院审判监督工作下一步的打算提出了很好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