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合法权益VS生产生活需求,看宜都法院如何破局!
“妈,我饭卡没钱了,我绑定的银行卡怎么转存不了了呀……”
电话里,儿子疑惑的声音敲响了娄某心里的警钟。近日,湖北某企业因房屋买卖余额问题与娄某发生纠纷并诉至宜都市人民法院。起初娄某并未在意,直到供儿子读书生活的账户被冻结才意识到事态严重。
原告申请对娄某的30万银行存款采取保全措施,并提供相应担保。法院依法审查后,裁定对娄某的部分银行账户资金采取冻结措施。生活受限后娄某调整态度,积极应诉并反映:“我目前在经营一家小型超市,名下被冻结的两个常用银行账户,一个要供我儿子读书生活,一个要用于烟草专卖局扣款,这两个账户的冻结导致我的生活和超市经营都受到很大影响。”
娄某承认,欠原告房款未付确属基本事实,可事出有因,希望与原告商议解决。目前法院冻结了其25万元的资金,娄某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法院工作,继续存入5万元至另外的冻结账户,达到足额保全,希望法院及时解除其名下两个常用账户的冻结。
承办法官审查了娄某提交的材料,认为娄某所述属实,娄某提出的诉求对原告的利益没有损害,且有利于娄某的生产生活,不失为两全之策。遂确认其补足资金到账后,迅速解除了娄某的冻结账户。
疫情当前,企业和个体陷入经营困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法院工作不仅要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也要保证经营者正常经营。宜都法院秉持法中容情的态度,以最大努力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温情而有力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