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中院召开解决重点涉法涉诉信访 疑难案件研判会
    会议传达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关于转发《省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的方案的通知〉的通知》等文件,立案庭汇报了本院信访积案的排查工作情况。裴缜院长听取了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院排查的12件重点信访积案的办理进展情况,并逐案进行了分析指导。
    裴院长指出,中办发[2009]22号文件精神内容新,十分重要,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我们法院工作就如何加强和改进涉法涉诉工作的一个针对性强、操作性明的重要文件。我们要认真学习,逐段逐字理解,制定切实措施予以贯彻、落实。今天召开研判会,学习文件、分析个案,是在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从查找问题阶段转段为整改阶段召开的,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法院作为政法机   关,其首要任务就是要保稳定,而解决重点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就是为了实现保稳定,促发展。解决涉法涉诉工作是一场全局性、整体性的攻坚战,必须高度重视,发挥各庭室以及基层法院的作用,共同研判解决涉法涉诉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问题。这是做好涉法涉诉信访积案的一条有效途径,是落实科学 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裴院长对今后如何进一步搞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要加强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精神。要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活动,做到学以至用。要结合信访工作和涉法涉诉工作的实际,深入学习中央两办(2009)22号文件、中法(2007)5号文件以及中办法(2009)3号文件,这些文件是指导信访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做信访工作的行动指南,要逐字逐句的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
    二、要加强领导,明确相应责任。中院现已成立解决涉法涉诉领导小组和信访办公室,信访办公室与中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同级。基层法院也应成立相关机构,配齐配强信访工作人员,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院长要直接抓,各承办部门负责人和承办法官落实直接责任,对所办案件的信访负责到底。
    三、要保障经费,改善工作条件。要规范信访场所,建立绿色信访通道,各信访部门配备录音、录像设备,及时搞好违法信访的取证工作。设立专项信访基金,解决信访工作误餐、专门救济信访上访人等问题。
    四、要加强判后答疑工作,确保取得实效。提倡多进行宣判答疑,对当事人的疑问当场进行解答,并记入宣判笔录,存入案卷档案。立案庭信访办对判后答疑情况应每月通报一次,对判后答疑可否考虑纳入绩效考核,要进一步研究。法官接待当事人应在法官接待室统一接待,不要在办公区接待。
    五、要完善机制,加强督办指导。除了本院已制定的十大机制外,涉法涉诉工作还要建立以下制度:重大疑难案件定期研判制度即对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中的疑难、新型案件要定期、不定期进行分析研究,每季度或半年要通报反馈;指导督办制度即对信访问题突出的基层法院和本院业务庭要派专人进行指导督办,认真研究,限期解决;奖励调解工作制度即要加大调解力度,对调解率高的要予以表彰,进行精神物质奖励;重点疑难案件汇编工作制度即对具有代表性、指导性的案件、涉诉上访案件服判息诉工作做的好的案件要写案例,加以推广。
    最后,裴院长要求,两级法院要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研究探索信访工作新机制,从源头抓起,高度重视案件质量,明确院长、分管院长、庭长、承办人的责任,确实搞好初信初访工作,将信访问题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