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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法院行政审判再获荣誉

时间: 2009-06-30 10:43
   近日,全省法院召开行政审判工作会议,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西陵区法院行政审判庭 “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光荣称号,授予夷陵区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肖杰 “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光荣称号。据省高院2009年4月的表彰决定文件,此次全省法院系统表彰先进单位11家、先进个人15名。这是宜昌两级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继中院2007年8月荣获“全省法院积极探索行政案件处理新机制先进单位”荣誉之后再度受到的表彰。

    西陵区法院所辖区域位于宜昌市中心城区,是市委、市政府等党政机关所在地,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在数量、难度和社会影响程度上一直处于全市基层法院前列。近几年来,该院行政庭加强自身建设,强化责任意识,实行审判流程精细化管理,实践了“三个至上”的司法理念,行政案件的效率与质量稳步提高,司法环境得到很大改善。

    他们的主要做法是:一、领导重视,上下齐心,努力建设过硬的行政审判队伍。三名审判人员学习热情饱满,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综合素质高;院领导班子敢于坚持原则,维护法律的权威,是行政审判的坚强后盾。二、着眼大局,多措并举,不断优化行政审判社会效果。一是争取辖区内党委、人大和行政机关的理解与支持,营造行政审判良好氛围。二是由行政庭协助立案庭对行政案件进行立案前审查,畅通诉权保护渠道。三是实行庭前指导当事人诉讼的制度。四是认真落实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工作。五是积极推行协调撤诉结案方法。数据可以彰显他们的成绩——2005年至2008年,该庭年均结案33件,案件与辖区人口比为万分之0.73,均为全市法院最高;和解后撤诉率达51%;每年都率先审理了新类型的行政诉讼案件。三、加强监督,争取支持,与行政机关建立良性互动机制。坚持走访调研行政机关,开展对行政机关授课培训和反馈司法建议等活动,以灵活的沟通、交流方式推动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同步发展。四、强化管理,注重细节,狠抓庭审的规范化和文书质量,锻造精品案件,积极提升行政审判质效。该庭2005年至今,诉讼案件无一申诉、缠诉,上诉率低,无一被二审发回重审,仅1件被二审改判,裁判文书无一错字、漏字、别字,无一裁判文书因笔误,裁定补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