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法院开展全国生态日系列活动
8月15日是“全国生态日”
今年的宣传主题为
“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
绿水青山离不开司法护航
在“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
五峰法院积极行动——
巡山巡林、巡回审判、宣传走访......
以司法之力守护自然之美
认真落实巡林责任
坚决守牢生态底线
湖北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国有北风垭林场全场总面积56413亩,森林总蓄积17.8万立方米。场内分布着珙桐、连香、鹅掌楸、红豆杉、林麝、黑熊、金钱豹等多种珍贵野生动植物资源。8月12日,五峰法院联合县林业局等一行10人到国有北风垭林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开展巡林活动,深入落实“林长+法官”机制和“森林法官”制度要求。
来到林场,干警们实地了解林场内动植物种类分布、生长环境及保护措施,重点对非法破坏森林资源、捕杀野生动物,非法采挖珍稀野生植物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巡查,并就如何开展生物多样性协同保护工作进行交流探讨。“林区内像七叶一枝花这样的珍稀野生植物有很多,不少人动起了歪心思,乱采乱挖肯定是不允许的,保护野生动植物也是造福子孙后代。”专职护林员介绍。
巡回审判敲响警钟
七叶一枝花不能挖
8月13日,五峰法院在湾潭镇“两山”实践创新巡回法庭审理一起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案件。
2024年5月,被告人刘某进入湖北五峰后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界碑处,徒步穿行至湖北国有北风垭林场,徒手采摘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七叶一枝花(重楼)共计42株。经鉴定,其中41株七叶一枝花华重楼,1株狭叶重楼,均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藜芦科重楼属。
庭审中,刘某当庭认罪认罚,悔悟道:“作为山区的农村人来说,觉得上山挖药是很正常滴事,老一辈也经常上山挖药,我只晓得七叶一枝花是一种中草药,准备挖回去种植,不晓得它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我很后悔,我认罪认罚,今后肯定不会再犯这种错了!”。该案将择期宣判。
法官送法进农家
以案释法效果佳
庭审结束后,五峰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林业局到被告人居住地湾潭镇茅庄村进行了走访,并结合本次审判实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周边群众讲解滥伐林木、非法捕捞、非法狩猎、非法采挖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耐心解答群众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疑问。积极发放宣传资料,用身边人、身边事让群众对破坏生态环境的后果有了直观认识,引导群众从身边小事做起,进一步树立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
“前些年七叶一枝花还蛮值钱,经常有人挖,现在我也晓得了,七叶一枝花、兰草、金线莲这些都挖不得,是犯法。”许多群众有感而发。
生态保护,久久为功。接下来,五峰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贯彻“保护优先、预防为主”原则,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围绕建设全国“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县,构建“生态环境保护法庭+‘两山’法庭+巡回审判点+司法保护基地”工作体系,积极探索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机制,以司法力量守护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