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工作绩效综合考评方法调研会在宜召开
    会上,各中院参会人员分别介绍了本院工作绩效综合考评的做法和经验,特别是重点研讨了如何将综合绩效考评到个人以及如何对法院综合部门工作人员进行目标量化考评。通过研讨,参会人员对工作绩效考评的意义、考评的方法措施及考评结果的运用等反方面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统一了思想。会议最后,省院政治部人事处处长董伟威代表省院政治部就全省法院工作绩效综合考评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明确考评主体,明确考评职责,对审判业务管理、法院人事管理、司法政务管理的绩效考评都应主体明确,职责明确;二是要注重考评结果的运用,在奖励方面要以精神奖励为主,经济奖励为辅;三是考评的对象要全面,无论是审判执行业务部门人员还是综合部门人员都要对其进行绩效考核,特别是要加强对综合部门人员的考核;四是各项考评指标的设定要科学合理;五是考评数据的采集要做到尽量准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