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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全年禁猎!别再对野生动物下手了!

时间: 2020-11-27 10:09 来源: 秭归法院

2020年3月10日,秭归县人民政府发布通告:秭归县境内所有区域为禁猎区,全年为禁猎期,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三年,弹弓、猎套等其他可能危害人畜安全的工具、装置为禁猎工具。

秭归地处长江西陵峡两岸自古以来野生动物资源较为丰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关部门多次发布通告严令禁止猎捕、出售野生动物但仍有部分不法分子顶风作案近日秭归的李某某使用钢丝猎套捕获果子狸、猪獾各1只犯非法狩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2020年4月至6月,被告人李某某为防止野生动物糟蹋庄稼,在未取得狩猎证的情况下,使用钢丝猎套在秭归县两河口镇某村的玉米地里捕获果子狸1只、猪獾1只,猎捕的野生动物除毛去内脏后放在自家冰箱冷藏。2020年10月14日,经秭归县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鉴定,李某某猎捕的野生动物果子狸、猪獾均属于国家保护的“三有”(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陆生野生动物,被告人李某某使用的猎捕工具钢丝猎套属于法律明令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

秭归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某违反狩猎法规,在未取得狩猎证的情况下,在禁猎期、禁猎区使用禁用工具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综合考虑其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初犯等情况后,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动物是人类的朋友,也是生态系统中重要组成部分。法院将依法打击非法狩猎的行为,请大家自觉保护野生动物,拒绝食用野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疫情仍未结束,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健康,让我们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