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猇亭法院公开宣判首起跨境网络赌博案

涉案金额达1300余万元

时间: 2019-02-14 17:18 来源: 猇亭法院

2月1日,猇亭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周某、孙某、王某接、郭某开设赌场罪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开设赌场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周某、孙某、王某接、郭某有期徒刑三年,各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并对被告人周某、孙某、王某接、郭某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公司员工挪用公款网络赌博,牵出跨国案

2017年10月至2018年1月,宜昌市某公司职工王某某被人诱导挪用公款进行网上投注赌博活动,输光1200多万元,王某某被猇亭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公安机关在侦查中发现,王某某在网上投注赌博的彩票为“5○○彩票国际版”,此系列赌博网站为王某明等人(另案处理)自2017年以来,在明知国家已禁止互联网销售彩票的情况下,仍然以营利为目的,伙同他人在计算机网络上搭建,遂立案进行侦查。一起利用网络开设赌场进行组织赌博的犯罪行为浮出水面。

为逃避犯罪打击,王某明等人将工作地点设置在柬埔寨王国,并在该国的奥多棉吉省两度假酒店内分别设立客服团队、推广团队等内部运作机构,其中客服团队负责招收和管理团伙成员、赌资进出、网络技术支持、提供咨询答疑等工作;推广团队中的大雁团队负责网站推广、发展客户、吸引客户在网站投注赌博等工作。

参赌人员损失金额达1300余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该网站以“重庆时时彩”、“腾讯分分彩”等彩票开奖号码为标的,接受众多参赌人员直接在该网站或者以手机APP登录方式进行投注赌博,参赌人员损失金额达1300余万元。

被告人周某、孙某、王某接、郭某四人,均为90后,户籍分别为湖南、山东、福建、河南等地。被告人周某为客服团队主管;被告人王某接、孙某为大雁团队大组长,负责管理下设若干小组;被告人郭某作为大雁团队组员,积极通过QQ、微信等方式与宜昌市某公司职工王某某建立联系,诱导其进行投注赌博活动,致使王某某挪用并输光公款。

四被告分别在湖南、柬埔寨王国、河南被抓

2018年5月22日,被告人周某在湖南省郴州市某县某镇一超市内被公安机关抓获。

柬埔寨王国根据我国驻束埔寨王国大使馆照会,于2018年5月19日在该国贡布省某高原度假酒店抓获被告人孙某、王某接等人,后将其移交中国警方。

2018年5月22日,被告人郭某在河南省新乡市被公安机关抓获。

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对被告人郭某联系的参赌人员王某某挪用公款用于投注赌博的12539140元已追缴到位,并已发还受害单位宜昌市某公司。

开设赌场罪,四被告均被判有期徒刑

 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孙某、王某接、郭某利用互联网组织赌博活动,并接受投注,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依法应予惩处。周某、孙某、王某接、郭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且四人均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