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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中院建立上诉案件移送 专管员制度

时间: 2009-05-31 09:04
    近日,宜昌中院举办了全市法院档案移送专管员培训班,从立卷整档、上诉状审查、法律文书送达、诉讼费用核算、案件移送函的填写等方面对全市法院档案移送专管员的操作规程、工作要求进行了专门培训。其目的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各项要求,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审判效率,争创全国一流法院,营造和谐诉讼环境。  

    近年来,上诉案件呈逐年增多趋势。在上诉案件审查立案中,宜昌中院发现有部分案件在立案、送达、诉讼费的核算、整档、移送案卷等方面均不同程度存在程序上不规范、不完善的问题,有的问题还带有极大的普遍性。主要集中在正、副卷不分;漏缺应随案移送的诉讼材料;遗漏或多列上诉人、一审法律文书未向当事人进行有效送达;诉讼费核算不准确;文书填写不规范不完整等,收到这些案件后,往往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完善相关程序,导致部分上诉案件长时间滞留中院立案环节无法及时进入二审程序审理,时常引起当事人不满和质疑,严重影响工作了效率和法院形象。

    为此,该院曾采取直接联系承办法官整改、与相关法院领导沟通督促监督管理、通报批评等多种方式,效果均不理想,因移送的卷宗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等原因作退卷处理的情况仍时有发生。为有效提高二审工作效率,宜昌中院经多次调研征求意见后,制定了各基层法院由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档案移送前的核查工作制度。并于2009年2月11日下发了宜市中发(2009)14号《关于建立上诉案件移送专管员制度的通知》,明确全市法院上诉案件的移送全部归口立案庭管理,建立上诉案件移送专管员制度,对专管员的工作职责和范围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在培训会上,该项工作起步早的西陵区法院还介绍了工作经验和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