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春节慰问基层法院干警
    江院长一行参观了“全国青年文明号”——枝江市人民法院安福寺法庭、法院荣誉室、立案大厅、干警活动室等场所,听取了宜昌法院系统的工作情况汇报。
江必新副院长对宜昌法院在近几年取得的喜人成绩和长足进步表示由衷的高兴和欣慰。他认为:宜昌两级法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对当地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地司法保障;坚持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各项指标名列湖北省法院系统前茅;坚持抓审判管理, 措施具体、到位,很有执行力;坚持抓队伍建设,“廉政公信年”建设成效明显;坚持抓改革创新,审执工作不断推出新机制、新方法、新措施;坚持党的领导,通过接受各方监督,法院各项工作不断改进。
江院长强调,2011年是兔年,意味着“新的跨越”,两级法院要着力抓好五项工作:第一,抓理念的更新。司法的理念较过去有所调整,主要包括司法的人民性、实质法治主义、司法的能动性、司法裁判的可接受性等。司法的人民性是司法的根基所在,是总的政策方向。实质法治旨在避免形式法治,要求既要依法办事,又要注重效果。司法的能动性需要法院在积极作为的同时坚持一定的底线。司法裁判的可接受性是司法的人民性在裁判结果上的进一步体现。第二,抓审判管理。在抓审判管理的重点是要抓审判过程的管理,管理抓好了可以事半功倍。第三,抓好机制创新,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强”。第四,抓队伍建设,在廉洁、公信力、作风、纪律上下功夫。第五,抓延伸、抓服务。不要就案办案,放大司法效果,让司法功能更加显著。
    江院长还专门就执行、行政案件审理、审判监督、国家赔偿法的贯彻等方面提出了希望和要求。执行方面要扎实开展“争创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在全国范围内拿出推广经验;探索实行“委托执行”、“反规避执行”等新机制。行政案件审理方面,要充分保护行政相对人的诉权,推动行政争议的实质性解决,促进官民关系和谐,推进法治政府的建设。审判监督方面,要改变观念,探索构建诚信纠错新机制。国家赔偿法的贯彻过程中,要加强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发现和培养具有宣传价值的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