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 夷陵法院善意执行解企业燃眉之急
10月26日下午,被执行人甲公司将一面“秉公办事 高效为民”的锦旗送到了夷陵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张红星团队手中,并对其连连致谢。
申请执行人张三与被执行人甲公司、乙公司存在买卖合同纠纷,夷陵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于2017年3月和6月分别给甲公司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协助执行乙公司在甲公司的工程款。2018年8月17日,夷陵法院给甲公司送达了履行《通知书》,责令甲公司在15日内将工程款3515846.75元支付到法院账户上。甲公司在指定期限内对全部到期债务没有提出异议,也未自动履行,法院即裁定强制执行甲公司财产。
张红星团队不辞辛苦,多次前往城区、乡镇调查,充分了解双方相关情况。经过沟通,法院了解到被执行人甲公司拖欠执行款主要是因为甲公司经营不善,加之疫情影响,资金周转出现困难。张法官综合考虑实际情况,组织双方多次讲和,摆事实、讲道理、明利害、解风险,耐心细致解释相关法律条款,从情、理、法各方面充分做足做实甲公司负责人的思想工作。
“功夫不负有心人,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通过对其名下的财产进行冻结、扣划、查封,我们发现甲公司账户上有银行存款余额51.29万元。甲公司要求法院迅速解除账户,并同意协助法院执行。为方便企业正常资金往来、维持正常运转,我们当天立即扣划了36.58万元到执行账户,并解冻了14.71万元保障甲公司发放农民工工资。”张红星法官团队介绍道。
“没想到公司的账户这么快就解冻了,可谓是解了我们公司的燃眉之急,真的非常感谢!感谢执行局法官在执行过程中积极作为,善意文明执行!”
锦旗虽轻,却承载着当事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认可;语言无华,却体现了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与新期待。今后,夷陵法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不断强化宗旨意识,不断创新执行工作思路,建立快速执行机制和案件统筹协调机制,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