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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中院参加市优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

时间: 2020-09-03 14:42 来源: 研究室 宣传处

8月31日,宜昌市优化营商环境“71条”系列新闻发布会——聚焦营商环境专场在三峡日报社10楼宜昌市新闻发布中心举行。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邓明亮,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士勇,宜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敦雄,宜昌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武,宜都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陈道坤,枝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付锋出席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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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推进营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先后制定《关于服务保障全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推进优化宜昌营商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服务保障措施,忠诚履职护发展、尽心竭力促发展,在调解涉企纠纷、优化司法服务、便企利企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2018年以来,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6.9万件,尊重意思自治、保障契约自由、倡导诚实守信;共办理企业破产审查、重整、清算案件122件,盘活企业资产,释放要素活力;审结知识产权案件551件,保护全市各类科技创新、知名品牌、文化创意等知识产权创新成果;建设“一站式多元化解机制”2.0版,开展线上与线下调解,妥善化解了一大批涉企矛盾纠纷;严格执行司法行为经济影响评估制度,慎用强制措施,将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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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市法院落实《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推进优化宜昌营商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与市工商联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建立联系协调机制 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建立十二条联系协调机制,为全市民营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在《意见》制定过程中,我们尽量把每项举措谋深、找准、做实,做到有鲜明的导向性、务实的针对性、落地的操作性,全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一是确立“六联”机制。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开展联合调研,进行联合走访,围绕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和司法保障问题、民营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遇到的相关法律问题和民营企业家反映的普遍性突出问题,探索涉民营企业纠纷化解机制和权益保护机制的新途径、新方法,共同研究风险防范和处置方案,有针对性地提供司法咨询和司法建议,帮助民营企业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开展司法建议联合回访,法院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民营企业在内部管理与外部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法律风险,及时向民营企业提出司法建议,同时抄送工商联、行业协会或商会,市法院与市工商联联合收集并回访建议的落实情况或效果。建立联动调解机制,市法院根据市工商联推荐,吸纳符合条件的商会调解组织或者调解员加入特邀调解组织或者特邀调解员名册。特邀调解组织或者特邀调解员接受法院立案前委派或者立案后委托依法进行调解,共化纠纷。通过“以案释法”“法官讲堂”“座谈研讨”等活动,开展联合普法,引导民营企业依法经营,健康发展。

二是推进共建共享。通过联合开展支部主题党日等形式,开展党建共建,实现机关党建与企业党建良性互动。开放有关信息共享,市法院确立由立案二庭和市工商联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中心对接负责民营企业保护工作的日常沟通联络,通报处理涉民营企业纠纷情况;及时提醒有关民营企业可能涉法涉诉、可能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相关情况和经济发展的有关动态。运用各种传媒手段,加强宣传引导,总结推广商会调解典型案例和先进经验,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司法服务民营经济”开放日活动,提升司法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透明度。

三是精准协同互助。建立投诉转送机制,市工商联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中心及时向市法院立案二庭通报、转送民营企业向市工商联反映的属于法院管辖范围的投诉。市法院相关部门办理后,及时向市工商联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中心反馈办理情况。建立司法互助机制,市工商联广泛收集民营企业涉法需求,建立民营企业涉诉涉执问题清单并报送法院,市法院围绕问题清单进行评估研判、处理,市工商联结合反馈情况,协助法院开展释法说理或信访矛盾化解工作。完善诉调对接机制,按照最高法院和全国工商联共同下发的《关于发挥商会调解优势推进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要求,加强诉源治理和诉调对接,共同化解矛盾,降低纠纷成讼率。

下一步,市法院将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认真执行《意见》中的十二条联系机制,为全市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