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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根基层 无私奉献

时间: 2006-03-09 10:11
    青年法官李家兵,是兴山县人民法院黄粮法庭副庭长。11年前他自学校分配到兴山法院工作至今,一直在基层法庭工作,先后在水月寺法庭、黄粮法庭任书记员、审判员,峡口、黄粮法庭任副庭长职务,他无论是在哪个法庭,还是在哪个岗位工作,都始终怀着对党、对人民、对审判事业的无限忠诚,扎根基层,敬业奉献。潜心钻研审判业务。今年来,他办案90多件,且调解结案达90.4%,有力地消化了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他所负责的黄粮法庭2002年9月被最高法院、司法部联合表彰为全国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2005年4月被最高法院表彰为全国先进人民法庭。2006年2月,他被表彰为全市法院优秀法官。

                           心系群众  勤政为民

    李家兵同志虽说今年只有31岁,但他性格成熟,办事稳重,这也许是因他生长在农村艰苦条件形成的,由于他家姊妹较多,且父亲过早去世,五姊妹全靠他的母亲拉扯大,所以他很懂事,发奋读书,参加工作后,他很珍惜,时常告诫自己,不能滥用手中的权力,我是农民的儿子,我出生在农村,生长在农村,对农村点点滴滴我特别有感情,尤其是现在的工作天天与农民打交道,多为农民着想,多为当事人解忧,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在每办一件案件中,都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能快的快,能调的调,尽力到当地调处纠纷,化解矛盾,减少当事人的返往费用,缩短诉讼周期。如今年8月,他在接待一位年近8旬的老人张某,要求三个子女赡养,李家兵当即立案受理,因原告居住条件艰苦,到法庭返往三十多公里的山路,第二天他和书记员一起便通知其他子女一同去原告处当地调解,通过对张某子女的思想教育,指出了子女应尽的义务,很快达成了协议,张某老泪纵横地拉着李家兵的手说:“没想到你们法庭这样快,我无生活来源,找了村干部多次,都没解决问题,我昨天去找你们,今天就解决了生活问题,你们真是人民的好法官”。李家兵就是这样,只要是涉及老人,妇女、儿童的案件,涉及春耕生产的争山、争水和矛盾激化的案件,他都会为当事人着想迅速办理,无论山有多高,路有多远,都会深入到案件地,就地开庭,就地执行,尽可能地减少当事人往返的费用和返往时间。

                           恪尽职守  稳定社会

    李家兵同志在多年的基层法庭工作中,始终恪尽职守,把维护社会稳定贯穿于整个审判工作之中,无论是婚姻家庭、损害赔偿还是争山争水争地等,他都把稳定作为工作的主线,在每办理一件案件中,不是就案办案,孤立办案,都充分考虑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结合。只要是涉及到社会稳定的,符合法律规定的,他总会不计得失,不分份内份外,作好调解工作。如去年4月份,他服从县里安排,抽调到峡口镇大天槽搞农村税费改革工作一个月,按照县里统一布署,在税费改革工作队期间,必须与原单位工作“脱勾”,重点工作是搞好税费改革。4月23日,他在该村工作队期间,村民杨家相与王大龙因争水引起争议,并打架,造成人身损害赔偿,原告杨家相多次找村干部,要求解决,因被告王大龙横不讲理,调解无效。李家兵同志在该村得知这一情况后,考虑到当时正值春耕生产,农民争山争水搞不好引起几家稻田无收,他迅速召集村干部及双方当事人一起,连夜作疏导工作,指出双方的过错,进行调解,经他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细致思想工作,双方都认识到了自己的过激行为,并相互表示歉意,很快达成协议,第二天顺利地放水耕种,这一纠纷的处理,在当地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李家兵同志当时并未作案件办,他考虑到农民的切身利益,考虑到自己是个法官,维护稳定,恪尽职守是自己的天职。

                            依法办案  着重调解

    李家兵同志在十一年的基层法庭工作中, 依法办案,着重调解是他一贯坚持的办案原则,他每年办理大批的民事案件,多数都是调解,做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如他办理的榛子乡和平村习本福与习知雄因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纠纷,最终导致为耕种争议的土地发生抓打,习知雄致伤习本福,双方关系一度十分紧张,法庭受案后即时送达,从送达时起开始给当事人讲法律、讲道理在开庭过程中又反复给双方做思想工作,休庭后继续调解,最终达成协议,人身损害赔偿及土地纠纷一并得到妥善处理。

   李家兵同志不仅工作上勤奋敬业,纪律上要求严格,在十年的工作生涯中,没有出现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廉洁自律,做到了当事人送礼不要、请吃不到,累计拒贿两万余元,受到了当地党委和院领导及同事们的好评,被宜昌市中级法院记三等功一次。

     作者单位:兴山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