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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出去的女儿有继承权吗?

时间: 2019-04-28 10:38 来源: 枝江法院

案情简介:

随着电视剧《都挺好》的热播,近日,枝江市人民法院董市法庭审理了一起分家析产的案件,恰是由父母“偏心”引起的,与剧中苏家的情节如出一辙。

老宋夫妇二人共生育三名子女,最得宠的自然是家中唯一的男丁大飞。从小到大,大飞都是爸妈的心头肉,好用的、好玩的都紧着他使用,姐姐妹妹那是想都不要想,这么多年大飞和老宋夫妇都没觉得不妥。渐渐姐弟妹三人慢慢长大,各自成家立业。尽管父母年迈,但心疼大飞的心有增无减,把老房拆迁所得其中一套商品房的租金全都拿来补贴儿子,老两口则留了一套房子居住。岁月流逝,老宋因病去世,只剩老太太一个人生活,加上年纪大了行动不便,两个女儿很是心疼,便轮流上门照顾,这样一照顾就又是七年。老太太去世以后,大飞也拿回了老父母居住的这套房子并自行出租,租金占为己有。这一次,憋屈了一辈子的两姐妹终于爆发了,与大飞多次协商财产分配无果,将他起诉到法院,要求公平分割父母留下的遗产。在审理过程中,大飞和《都挺好》剧中的苏明成一样,理直气壮地觉得父母的财产就是应该留给儿子,嫁出去的女儿都是泼出去的水,凭什么能跟自己争家产。

  

法官说法:

大飞的理由似乎符合老一辈家长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但大飞其实是不懂得法律是如何规定,理由根本不能得到支持。

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子女均为父母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分割,一般应当均等。对此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子女合法的继承权依法受到保护。根据当事人的陈述及查明的事实,依法判决三姐弟对父母遗留的三套房屋各享有三分之一的继承份额。  

 本案中,“出嫁的女儿”承担了赡养义务,并无其他不当行为,理应合法合理继承父母遗产。同时,父母对待孩子也应该一视同仁,不要为家庭和谐埋下隐患。兄弟姐妹本是同根生,在处理家庭事务时只有亲情至上,保持协商、谦让的态度,才能家和万事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