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 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媒体聚焦1

宜昌中院圆满完成法院修志工作

时间: 2010-11-29 10:12
    近日,宜昌中院召开修志工作总结座谈会,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汪家乾、张玲,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张士勇与修志办全体成员齐聚一堂,共同对七年的修志工作进行了总结。至此,修志工作圆满完成。

    盛世修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宜昌法院工作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为地方经济的繁荣与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适逢宜昌市第二轮修志开始,宜昌中院党组高度重视,以此为契机,成立了修志领导小组并成立修志专班。

    该院修志工作从2003年11月份正式启动,迄今整整七年。在此期间,该院拟订了编纂方案、编纂提纲,多次召开了领导小组会议、退休干部座谈会议和修志工作专班会议,并多次邀请市方志办领导到会指导,力求篇目结构合理,最终经过反复修改,确定了科学的体例。今年11月,宜昌法院志终于在法院干警的期盼中面世,该志书共150万字,5篇37章,详实地记录了宜昌法院机构沿革、审判工作、行政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呈现四个特点。

    一、内容翔实、体例规范。该轮修志时限起自1840年,下至2005年,涉及面广、资料量大。该院修志人员在编写过程中,为收集资料,除在本院档案室查阅卷宗一万多份外,还不辞辛苦,在炎热的夏天辗转行程数千公里,到荆门、黄冈、黄石、汉江、孝感、襄樊、十堰、武汉、省高检院、省高院、省档案馆等地借阅档案,同时走访了50多位老干部,收集了他们所掌握的珍贵的历史资料,为完成初稿300万字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使文字更加符合志书要求,该院编写人员进过了多次删减修改,力求文字严谨精炼,体例标准规范,最终形成了一百五十万字的法院志。

    二、客观真实、再现历史。真实是志书的生命所在,在修志过程中,该院编写人员尽力把这一问题解决好。一是认真考证资料,通过反复查阅档案、实地察看、走访座谈等途径,纠正了初稿的近十处差错。二是慎重记述案件数据,在志书稿记述各类案件数据时,编写人员对相关的数字都进行了最大限度地核实。三是实事求是反映问题,此次修志正处于改革开放成果的显现时期,既应充分记述改革开放以来法制事业的伟大成就,也要客观记述其中的困难和问题。在审判篇中,编写人员如实记录了审判改革中的一些司法实务问题。

    三、审判指导、精品荟萃。与其他部门的志书相比较,法院志有其独有的特点,法院各类案件众多,载入志书,即能客观真实地反映一个时期的法院工作,反映当时的社会现状,也可指导今后的法律实务研究。负责刑事审判、民事审判编写的何云同志本着记录历史,指导审判实践的原则,在几万件案件中精心挑选了各类案件中有代表意义的精品案例,精心编辑并加以分析说明,对审判实践以及审判调研工作均有较强的指导意义。同时,由于精品案例的再现,也增加了该志书的可读性。

    四、准确全面、图文并茂。随着时代的发展,记录历史的资料不仅有文字,还有声像资料。在编写志书过程中,为全面准确,真实地记录并再现历史,编写人员选取了大量图片资料,从中筛选出具有历史意义的部分图片加以编辑并配上文字说明,使志书图文并茂,更加生动。同时也更加体现了志书的可读性、资料性和收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