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执法树形象
                      顾全大局,不计名利,安心执行工作
    曹敦平同志年近四十,上有年逾八旬的母亲,下有刚上高中的儿子,妻子也在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从家庭角度考虑,他需要时刻照顾左右。去年全院中层干部轮岗交流时,党组安排其到执行局工作,他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顾大局、识大体,愉快地接受了组织的安排。随后,他主动与家属沟通交流,取得了家属的理解与支持。到岗后,除了协助执行局长抓好执行局全面工作以外,他还以一名普通执行员的身份承办案件,长年奔波于远安的乡村之中,从不计较个人得失。
                     认真学习,刻苦钻研,努力提高综合素质
    曹敦平同志不断加强政治学习,积极投身于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在深刻剖析工作、学习、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加以整改,并严肃认真地参加了法院系统开展的“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确保实效不走过场,使他的宗旨观念进一步牢固,党性修养进一步提高。与此同时,曹敦平同志自进入法院工作以来,长期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对执行方面的业务知识掌握不够全面,经验不够丰富。为此,他自费参加了武汉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学习,充分利用业余时间,系统地学习有关执行方面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并在司法实践中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执行工作方式、方法和技巧。通过多种途径的学习,他丰富了自己的业务知识,提高了执行工作能力。
                    公正执行,兢兢业业,优质高效执行案件
    由于受辖区地理条件所限,全院受理的执行案件,绝大多数是涉及老百姓的民事纠纷案件,当事人的文化水平和法律意识相对薄弱,这在很大程度上给执行工作增加了难度。为了优质高效地执行好每一起案件,曹敦平同志总是向当事人宣传讲解有关的法律规定,打消其逃避执行的侥幸心理,在此基础上促使其履行生效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每当遇到被执行人难找、财产难查的案件时,他经常利用一些非正常工作时间加班加点,以求突破案件的执行;每当遇到有履行能力但对法院执行软拖、硬抗的被执行人,他果断采取强制措施,有效地保证了案件的快执快结。例如在执行丁某与陈某拖欠劳动报酬纠纷案及杨某与陈某民间借贷纠纷案时,由于两案的被执行人是同一当事人,并案执行时,被执行人陈某数次许期但又不按承诺履行。执行中查明其在远安城区租赁他人一门面经营夜宵,而陈某欲将该夜宵店转让他人后离开远安,逃避执行。在得知这一信息后,曹敦平同志带领执行人员及时采取措施,依法对被执行人陈某实施司法拘留,并查封了其夜宵店。陈某在司法拘留期满后,又迅速将执行中法院查封的夜宵店非法进行转让,他掌握这一情况后,立即采取行动,将陈某控制起来,再次实施司法拘留,后经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以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被执行人陈某最终慑于法律的威严,通过其亲属配合,履行了应尽义务。
                清正廉洁,遵章守制,维护法院良好形象
    在执行工作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诸如亲戚、同学等与执行案件有利害关系的情况,每当这时,曹敦平同志总是以一名共产党员和人民法官的标准要求自己,坚决拒绝吃请送礼,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与此同时,他还不失时机地与这些人沟通、交流,力争使他们对法院的执行工作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确保“情”服从于法。如法院受理的某装饰有限公司与某单位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郭某与曹敦平同志是多年好友,执行中,郭某以单位经费紧缺为由一再拖延执行,并几次邀请曹敦平及其他执行人员吃饭喝酒,均被曹敦平同志婉言谢绝。在后来的执行中,当曹敦平同志得知被执行单位自行变卖处理一辆业务用车欲偿还其它债务的情况后,立即采取了强制措施,在其开户银行查询,扣划了执行款4万余元,圆满地执结了此案。就在刚办理完扣划手续后,郭某打来电话责怪曹敦平同志不讲“兄弟感情”,曹敦平同志在电话中仍不忘对其作相关的法律宣传、讲解及教育工作。
    曹敦平同志立足法院执行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用实际行动落实“一心为民”的工作宗旨,及时有效地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法院的司法权威,在他的努力工作和积极带动下,远安法院2005年度的执行案件执结率达到了97.5%,开创了全院执行工作的新局面,促进了全院执行案件的良性循环,为缓解人民法院“执行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作者单位:远安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