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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岗敬业 恪尽职守

时间: 2006-03-01 11:21
    方昌喜同志1975年3月参加工作,1976年9月调入神农架林区人民法院,先后担任过执行庭庭长,行政审判庭庭长,同时,主持行政审判庭的工作。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办案为公、司法为民”的思想,以强化法律监督和维护公平正义为天职,以服务为民为己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为法院的监督工作做出了积地贡献。2006年2月被评为全市法院优秀法官。

    一、 加强学习、提高素质、保障工作。

    在工作中,方昌喜同志始终把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放在首位,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到执法办案之中,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意识,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增强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在加强政治学习的同时,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在省院和本院组织的业务知识考试中,成绩名列前茅。通过学习,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了自身的政治意识、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使自身的理论素质和业务水平有所提高,树立了审判人员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决心。自觉遵守“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法官职业道德,增强了做好一名合格法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监定了做好审判监督工作的决心和信心。为及时、准确、优质的完成各项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和业务保障。

    二、 履行职能、工作严谨、依法办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要求,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不断加大对法院审判监督工作的力度,经常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查机关联系,走访当事人等形成了解案件实情,杜绝了冤、假、错案,充分发挥审判监督职能作用,在办案中认真注重证据,以理服人、以法育人,使当事人口服心服,对案件中存在的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程序不合法,使用法律错误的案件敢于棉队现实,认真查出的问题得到了纠正。在办理渎职侵权案件的同时,根据院领导的安排,积极、稳妥地解决再审、上诉和申诉案件,从而提高了法院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 爱岗敬业、恪守职守、不计得失。

    在工作中,方昌喜同志,爱岗敬业、恪守职守、任劳任怨、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淡泊名利,经常内查外调,舍小家顾大家,多次参于各种类型的疑难的调查取证工作,加班加点、通宵达旦,从无一声怨言。遵守办案纪律,严守案件秘密,依法文明办案,洁身自好。模范遵守党纪、政纪、法纪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今年4月为了确保坪阡搬迁,在历时几个月工作中,面对“钉子”搬迁户,经历风雨、苦口婆心,认真宣传法律知识,讲解搬迁政策,充分发挥掌握法律知识的特长,耐心细致地做好搬迁户主的思想工作,用真情打动人,用温情体察人。在几个月的工作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几次院领导要他回来,就坪阡调水工程领导挽留,面对少部分不讲理的搬迁户,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并和他们拉家常、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5户“钉子”户顺利进行了搬迁。不仅得到了群众的认可,也得到了党委、政府领导的赞扬,为坪阡调水工程的顺利进行贡献了一位法官应尽的职责。同时,也维护了人民法院的形象,为我区招商引资,经济发展做出了一定贡献。     四、廉洁自律,清政廉明。

    方昌喜同志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主动参加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经常性对《廉政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领导的“两个办法”、“一项规定”的学习,结合当今经济市场的实际和工作职能的特点,不断加大从源头预防腐败问题的力度,逐步增强自身的免疫力和抵抗力,严格按照省院提出:“立足教育,着眼防范,规范行为,健全制度,狠抓管理,严格监督,突出重点,抓好落实”的总体要求,从根本上远离腐败现场,不断增强自身的自警、自律意识,真正做到了不该吃的不吃,不该说的不说,不该拿的不拿,不该去的不去。从认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入手,正确对待权利观、地位观、利益观、增强了拒腐败防变的能力。一年来,由于组织上的关怀,自己的不懈努力,没有出现违法违纪和腐败现象,实现了自己清清白白的做人,明明白白的办事,清正廉洁的做人准则,受到了大家的称赞。

     作者单位:神农架林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