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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海山水情 天平耀光辉

时间: 2006-03-01 11:18




     神农架林区地处鄂渝交界西北一隅,西邻巫山、巫溪,北接竹山、房县,东连保康,南临兴山、巴东,占地3253平方公里,因华夏始祖神农氏在此搭架采药而得名。秀丽的山水为神农架赢得了风景宜人的美誉,同时也养育出了一支为保护自然恪尽职守,为林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为山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廉洁自律、法正风清的执法队伍——神农架林区人民法院。

   多年来,林区人民法院的全体干警锐意进取、奋力拼搏,曾经创造了无数的辉煌。1989年,被中央组织部授予“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1997年,被省法院授予“全省最佳人民法院”称号等,并多次受到省委政府和林区党委政府的表彰,2006年2月,被评为全市模范法院。全院干警以辛勤的汗水和出色的工作业绩,向养育他们的这片山山水水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1999年以来,林区法院新一届的领导班子,面对林区法院曾有过的辉煌和成绩,立足高起点,追求新目标,院领导班子经过深思熟虑和反复研究,形成了林区法院今后几年治院的基本方略:强化管理,加强改革,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之路,推动林区法院工作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六年来的风风雨雨,坎坎坷坷,六年来的艰苦奋斗,顽强拼搏,六年来的齐心协力,同舟共济,使林区法院的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物质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和发展。

   审判工作:自1999年以来共受理各类案件2271件,审结2268件,平均结案率98.5%以上。其中2005年受理案件298件,审结295件,审结率98.9%。审判工作呈现质量和效率逐年提高,上诉率、发回改判率逐年下降的可喜局面。

   队伍建设:1999年以来,林区法院的干警用幸勤的劳动和汗水换来了令人瞩目的业绩,先后荣获“省级文明单位”、“区级安全文明单位”、“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等光荣称号。所辖的4个基层法庭,除2001年新建的下谷法庭外,全部被省法院授予“先进人民法庭”称号。全院有15名干警被上级法院记功和表彰,有23名干警受到林区党委、政府的表彰。建设了一支政治严明、业务精通、作风扎实、公正执法的干警队伍。

   物质建设:建筑面积近4000平方米的审判大楼拔地而起,计算机网络建设初步建成,法院物质建设跨上了一个新台阶,工作条件和执法条件焕然一新。庄严肃穆的审判大楼,如同一位忠诚的战士,日夜守卫着林海茫茫的神农架林区。

                    加强审判        司法为民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山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贡献”,这是林区法院全体干警的共同心声。他们清醒地认识到这是作为一名法官责无旁贷的历史使命。为此,林区法院始终坚持以审判工作为中心,把维护稳定、保障改革、促进发展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按照“突出审判、强化服务”的工作思路,全面加强各项审判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法院工作的首要任务,把刑事审判作为工作的重点,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分子。2004年,受理并审结刑事案件45件54人,全年审结的刑事案件没有一件上诉或抗诉案件。2005年,受理并审结刑事案件45件66人。1999年至2005年连续六年刑事案件结案率达到100%。  

   神农架林区以“野人”之迷和白化动物之迷闻名于世,有金丝猴、珙桐等受国家一级保护的珍稀动植物以及丰富的自然资源,是闻名海内外的“绿色宝库”。1986年,经国务院批准建立了总面积105.7万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990年12月,神农架林区自然保护区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纳入国际人与生物圈保护区网。从党中央、国务院到省委、省政府,对神农架的自然资源保护一直是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的。林区法院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保护神农架的指示精神,在立足保护的基础上,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把此类案件的审理作为刑事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1999年以来,审结此类案件15件,从重从快判处犯罪分子23人。召开公判大会4场次,对此类案件进行公开宣判,有力地震慑了犯罪,教育了群众,扩大了社会效果,有效地遏止了破坏自然资源犯罪的蔓延,使林区的自然资源环境得到了有力的保护。干警们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履行着保护自然的神圣职责,赢得了“绿色宝库”保护神的美名。

   神农架境内群峰竞拔,沟壑纵横,林海茫茫,平均海拔在1700米以上,是湖北省山最高、最边远、最贫穷的地区,由于受客观条件的限制,林区的经济和文化发展缓慢。林区法院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充分发挥调节职能,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切实加强民事、经济审判工作。积极受理和审理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案件,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倡导良好的社会风尚。以破产案件和招商引资过程中出现的各类合同纠纷案件为重点,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推进林区经济体制改革,改善林区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神农架林区地广人稀,居住分散,交通不便,有时为了找到一个当事人,需要步行十几个小时的山路,同时由于林区经济不发达,多数案件的标的额较小,有时甚至只因几十元而引起纠纷,干警们并没有因山路难行、标的额小而敷衍办案。为减少涉诉群众的诉累,林区法院成立“便民法庭”,采取巡回办案、就地审理、就地执行的方式,穿越茫茫林海,走村串户,不畏艰辛,风餐露宿,十几年如一日。为方便群众诉讼,干警们宁可自己吃苦流汗,也不让当事人失望,谈起个中劳累,干警们没有丝毫的抱怨,因为在他们的心中都有一个共同的信念:“群众利益无小事,一切都为了人民群众满意。”他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山区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以具体行动实践“三个代表”、落实“司法为民”。

    为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99年以来,林区法院在人少任务重的情况下,进一步充实执行力量,实行了申报财产、发放债权凭证等制度,适时开展执行大会战。通过艰苦努力,执行工作面貌有了很大的改观,初步实现了审理一案,执结一案的良性循环。1999年,执结各类旧存和新收案件843件,创建院以来的最高记录。2003年受理执行案件425件,执结368件,执行标的额235.08万元,执结率为86.6% ,执结率比上年同期上升39.9%。2004年,受理执行案件266件,审结213件,执结标的额370.93万元,执结率80%。2005年,受理执行案件183件,执结161件,执结率87.98%。

                    以人为本      固本清源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近年来,为确保司法公正,林区法院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实现队伍职业化为目标,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教育管理,建立健全科学的管人、育人、用人新机制,进一步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有力地促进了司法公正。

   林区法院党组在实践中深深懂得,要想带一流的队伍,创一流业绩,关键是在建一流的班子。为此,院党组提出了“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武装头脑,用制度纪律规范行为,用清正廉洁塑造形象,用领导示范带动队伍”的工作思路,制定了“向领导班子要凝聚力,向队伍要战斗力,向科学管理要效率”的工作措施。院党组一班人深刻认识到领导班子的思想统一,抢抓机遇,开拓进取是推动各项工作的关键,因此加强自身的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尤为重要。党组成员从自身做起,注重素质提高,强调在学习上要带头,工作上要过硬,作风上要务实。凡是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干警不为的,自己首先不为,带头自强、自省、自警、自励,以其表率作用影响和带动队伍建设,带出了一支清正廉洁、刚正不阿、正气凛然的干警队伍。在工作中,始终坚持群众路线,集体领导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全局性重大决策,工作部署,干部选拔、任免等都由党组集体讨论,严格执行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领导班子的协作精神,深深地鼓舞了干警,全院干警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他们自觉以院党组为轴心,全院上下形成了一股合力,有力的推动了工作的发展。几年来的工作实践证明,林区法院正因为有了这样一个具有坚强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领导集体,法院各项工作才能乘风破浪,扬帆前进。林区法院始终把培养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廉洁奉公、严肃执法”的干警队伍作为队伍建设的主要目标常抓不懈。

   为提高干警的业务水平,林区法院持之以恒地开展学历教育和业务培训。制定、落实加强业务学习和调查研究的有效措施,激发干警自觉学习业务的热情,促进干警法律业务水平的提高。到目前为止,林区法院现有干警46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已有37人,占干警总数的80%,其中还有2名干警和1名班子成员正在参加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其余人员也正在参加大学本科学历的教育培训和上级法院组织的专项教育培训。通过专题演讲、座谈讨论、命题考试等生动活泼的学习形式,组织干警认真系统地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政治业务理论。通过组织开展“集中教育整顿”、“审判质量年”、“执行年”、“一教育三整顿”、“三讲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活动、“回顾过去、开拓未来”教育 活动、“公正与效率”司法大检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行教育”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顿等一系列活动,使全院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权利观、利益观;通过深入开展“争优创模”活动,增强干警对党、对人民、对法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另一方面,通过开展经常性的警示教育,剖析违法违纪案例,使干警警钟长鸣,不越雷池一步,杜绝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在干警队伍的管理方面,林区法院积极探索,强化改革机制。1999年,林区法院就大刀阔斧地实行了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一般干警双向选择的竞争机制,使一批德才兼备、年富力强的法官走了中层领导岗位,进一步优化了中层干部的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2000年,又通过民主推荐、考试考核,确任和选拔了一批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使一批优秀法官脱颖而出,逐步形成了一支精英审判队伍。

    2003年,建立和推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各项工作任务、工作质量、奖惩责任进行量化分解。使各项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落实,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为建设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林区法院先后制定和完善了《审判流程管理制度》、《财务制度》、《人民法庭管理办法》、《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等规章制度。同时,建立案件通报和评查制度,对案件审理和执行情况一月一通报、一案一评查,促进公正执法;建立便民诉讼指导制度,有效地杜绝了暗箱操作和超审限问题;建立廉政监督制度,坚持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实行“收支两条线”,财务收支情况做到一月一统计,一月一公布,起到了源头治腐的作用,促进了队伍的廉政建设;建立审务公开制度,设立举报箱、开举报电话、聘请执法监督员,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正因为抓住了队伍建设这条主线,林区法院自1999年以来无干警违法违纪办案,无影响全局事件发生。全院干警以自己的一言一行在社会上树立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实现了“公正、高效、文明、廉洁”的庄重承诺。

                         加大改革       创新求实

   一个时代需要一个主题。人民法院在二十一世纪的主题就是公正与效率。实现这个主题,最根本的办法是大力改革审判体制和审判运行机制,逐步建立起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社会主义司法体制。林区法院始终保持昂扬的锐气,不因循守旧,不固步自封,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积极稳妥地推进法院改革,并取得了突破性的发展。近年来,林区法院通过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推行案件繁简分流制度,深化裁判文书改革,推行调解制度,使审判方式改革取得了新突破。1999年,结合林区实际,对业务庭的设置进行调整,将经济庭并入民庭,建立了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三大审判格局;2000年,建立了科学的审判流程管理模式,实行统一立案、排期开庭,使审判管理机制有了新突破;2002年又建立了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指挥的执行局,使机构改革有了新突破。各项改革措施,使林区法院审判管理机制更加规范、合理,使各审判环节丝丝相扣,环环相连,形成了有效的配合和制约,进一步促进了司法公正、提高了办案效率、实现了审判工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林区法院使审判工作适应林区建设和发展的需要,立足现实,努力克服山区法院底子薄弱、经费短缺的重重困难,不断改善执法条件。自1999年以来,六年时间内,林区法院完成了2个基层法庭和院机关审判大楼建设,计算机网络工程建设也已初步建成。经过不懈的努力,林区法院的物质装备建设发生了焕然一新的变化。业务用车从1998年3辆发展到现在的8辆。同时,先后购置了一体化打印机、复印机等,基本实现交通工具现代化和办公自动化。

   审判大楼建设是林区法院物质建设的重头戏。其中“资金关”是最突出、最难解决的难题。为了尽可能筹集资金,院党组提出了“四个一”的建设方案,即向林区党委、政府要一点,上级法院政策上扶持一点,自力更生筹措一点,其他行政经费节约一点。在实际施工中开源和节流双管齐下。大楼的内部装修讲究朴素美观适用,不搞奢侈浪费;在工程建设中,尽量降低成本;工程发包,选择标的低、质量有保证的工程队。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等,院领导亲自带领有关人员多方考察,摸准行情,从而确保质量,减低造价。新建成的审判大楼,美观大方,功能齐全,为干警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

   林区法院锐意进取、不断创新的精神赢得了上级法院和林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上级法院和林区党委、政府领导多次到该院听取专题汇报,视察、指导工作,支持法院建设,为法院排忧解难,给法院干警极大的鞭策和鼓舞。

   林区法院在艰苦的环境中,走出了一条艰苦创业,勇于创新,争创一流的发展之路,在林区人民心中树立了人民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面对成绩,全院干警没有丝毫懈怠;面对未来,全院干警清醒认识到任重道远,将以良好的精神状态,饱满的工作热情,坚韧不拔的毅力,勤奋踏实的作风,把各项工作进一步推向前进。

    作者单位:神农架林区人民法院

编辑:黄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