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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缜院长到三峡坝区法院调研

时间: 2009-04-27 09:19
    4月24日下午,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裴缜同志到三峡坝区法院,围绕加强法院管理、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等工作进行调研指导。三峡工委党委副书记、副主任冯士明、三峡工委综合处副处长胡兴环同志陪同调研。

    调研期间,裴縝院长一行参观了三峡坝区法院审判庭、干警图书室等,看望了部分干警,并与三峡坝区法院党组班子、中层干部进行了座谈,听取了三峡坝区法院郑之权院长的工作汇报。

    裴院长在听取了郑之权院长的工作汇报并与干警座谈后发表了重要讲话。他首先肯定了三峡坝区法院在服务三峡工程建设、促进“两区”(三峡坝区、宜昌开发区东山园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方面所做的工作。并要求坝区法院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再接再厉,充分利用特殊的区位优势、人力资源优势,使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与一流的三峡工程相匹配,向党和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裴院长在调研中重点强调,全市法院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要立足审判工作特点,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加强法院各项管理,不断提高法院管理水平。

    首先,要从研究法院内在工作规律入手,把握好法院管理的正确方向。法院工作的运行有其自身的内在规律,既有宏观规律,也有微观规律。离开中国国情,离开法院内在规律的把握,去谈加强法院管理,无疑是舍本逐末,只能是无源之水。

    就宏观规律而言,我们必须始终把握好以下关键问题:一是法院工作如何端正司法指导思想,坚持“三个至上”,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来开展审判工作,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二是如何正确处理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与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的关系,坚持依靠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争取各方面支持配合,努力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三是如何坚持以改革总揽全局,通过深化改革来解决审判工作、队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实现司法资源的整合和优化配置,为法院工作的发展注入生机与活力;四是如何坚持一手抓审判工作,一手抓队伍建设,通过抓好队伍建设这个根本,为做好法院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就法院工作特别是审判工作的具体规律而言,需围绕三大管理下功夫。一是决策管理体系。法院管理工作主要就是审判管理、人事管理、行政管理三大类,要按照分权、放权、制权的原则,界定好党组会、审判委员会和院长办公会的职责。党组会坚持民主集中制,主要就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干部人事、队伍建设等问题进行决策;院长办公会实行首长负责制,主要对法院的行政事务进行决策;审判委员会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主要对审判宏观管理和审判运行中的共性问题进行决策。三种决策方式既要明确分工,又要相互衔接,形成科学决策的框架。对于决策的形成和执行,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做到党务、审务、政务公开,实行责任到人、及时督办、接受监督,务求实效。二是执行管理体系。至少应建立并严格运行“六个机制”:即审判宏观指导机制、审判流程管理机制、审判质量管理机制、执行工作管理机制、队伍管理机制、综合协调和后勤保障机制。通过六个机制的建立,覆盖法院工作的各个方面,使每项工作都有章可循,形成设置科学、程序性强、便于操作的工作运行模式。在每项机制的具体运行过程中,进一步明确责任部门、工作程序、质量标准、督查事项和考评奖惩,使执行者对“干什么、什么时间干到什么程度、干好干坏有个什么说法”都明明白白,确保全院工作高效有序运行。三是监督管理体系。应建立涉及每个工作人员的工作监控体系,形成人人都建有综合档案和考核手册,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的作用,切实改变年终“以票定优劣”的粗放式考核管理办法。

    其次,应从建立科学的内部工作运行机制入手,搞好案件质量与队伍建设这两个管理重点。

    1、关于案件质量。一是要把工作流程包括审判、执行、信访等作为管理的主线,把程序、质量、效率、效果作为管理的重点环节。通过实施有效的管理,保证审判权、执行权公正高效行使。在审判程序方面,抓住立案、庭前准备、开庭、合议、裁判、执行以及案卷归档、案件评查等各个阶段,严格按照程序法和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在审判质量方面,抓住举证、认证、适用法律、制作裁判文书等环节加强管理;在审判效率方面,保证所有案件在法定审限内审结,并力争缩短审理周期,达到收、结案良性循环;在审判效果方面,把二审改判发回及当事人信访申诉等情况纳入对法官审判、执行工作的考核,力争所有案件都有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二是必须认真落实和完善各项措施,确保管理的效果。要重点完善审委会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审委会对审判工作的宏观管理作用,及时分析审判工作形势,总结审判经验,研究解决审判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审判工作健康发展。院长、副院长特别是庭长、副庭长要带头办案,参与司法实践,通过办案加强对审判工作的监督指导。要完善审判质量、效率评估体系,加强对每起案件和每个法官的监督,推行二审改判、发回重审案件逐案分析制度,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要完善审判方式,特别是加强调解工作,充分发挥调解结案的作用和优势,等等。

    2、关于队伍管理。首先,要约束、规范干警的行为,确保不出问题。这是一个基本的要求。确保队伍不出问题,必须认真研究如何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确保干警廉洁、公正司法。要强化对干警的政治思想教育、宗旨观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纪律作风教育,提高法官的思想觉悟,增强公正司法的意识和自觉性。要继续探索建立促使干警“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不能为”的监督机制,以健全的制度约束和规范干警的业内行为、业外活动。要敢于正视队伍中存在的问题,通过解决问题来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防止个别性问题变成群体性问题,确保队伍建设的健康发展。其次,要通过管理,调动、激发、保护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创造性。为此,必须积极推行岗位目标责任制,通过明确领导干部、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不断强化其事业心、责任感,提高做好本职工作的自觉性。坚持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公道正派地选人用人,努力形成让干事创业者有舞台、有希望、有奔头,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劣者汰的队伍管理机制。大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以各种争创活动为载体,不断促进办案质量、队伍素质和整体工作水平的全面提高。积极推行人才强院战略,培养、造就大批法院工作需要的各类人才,促进法院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总之,要通过严格、规范、有效的队伍管理,在法院内部营造一种“风正、气顺、心齐、劲足”的工作氛围,激励干警为法院事业的发展努力工作,贡献力量。